Onesimus1970 发表于 2009-4-9 15:12

基督徒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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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基督徒怎样知道甚麽是他该作或不该做的事呢?基督徒去舞厅跳舞,或看电影,玩牌,吸烟,饮酒,以及参加其他世界上的娱乐,是合宜的吗?

许多刚信主的人,对以上相似的问题,颇觉难以解决。他们知道圣经上对於某一些事是有明文禁止的,但对另外很多事是没有提过的。这课程的宗旨是使学者有着一定的标准,使能决定他应否参加任何有疑问的活动。

1. 最先要知道的是,这事是否主已有明言禁止过。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你就应像避免瘟疫一般地躲避它。如果你还不十分清楚应否作某一件事,那麽,你不可随便去作,须等至你确知是合宜的,然後才作(帖前五22)。

2. 你要想一想看「我做这事是否会荣耀神」?哥林多前书十章31节清楚的告诉我们:「你们或 或喝,无论作甚麽,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当你对某事有疑问时,你只要想一想做这件事是否能荣耀神就够了。

3. 这事是否「属世界的」?如果是的话,那便不是「属基督」的。他曾论及他的门徒说:「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约十七16)他完全不属世界的,他是在世界中,但却不属世界(约壹二15-17)。

4. 如果主在世上,他会不会做呢?他已给我们留下榜样,叫我们跟随他的脚踪行(彼前二21)。

5. 当主再来时,若遇见你正在所做的这事,你乐意吗?你是不是「坦然无惧的呢」?有智慧的话说:「不要做任何不该做的事,说任何不该说的话,或往任何不该去的地方,当主再来遇见你时,你才能安然见主,「不至於惭愧」(约壹二28)。

6. 当你想到圣灵住在你心中,你还能自由的做这事麽?「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圣灵的殿麽,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林前六19;弗四30)。

7. 这事是否与神的孩子合适的,一个王的儿子若做不合适的事,便羞辱了王的名。基督徒对於神也是这样(罗二24;西一10)。

8. 你的行为对於他人有何影响?你作这事是否给与不信者有美好的见证,抑或使他们觉得信与不信之间毫无分别呢?(林後五17)。再者,这样作後,能使软弱的弟兄跌倒吗?使徒保罗警告我们说:「任何人都不可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罗十四13]

9. 最後,你作这事有丝毫的疑惑吗?倘若有的话,那便不可做。因为「若有疑心,就必有罪」,因为,「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罗十四23)。

关於基督徒应否作某些事的问题,让我们记住:「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15)。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因此任意行事,乃是说因神为我们成了大事,我们愿作神所喜悦的事。我们不是因须要避免世俗的享乐而避免它,乃是因我们乐意这样做。我们乐如此做,乃是因为基督已为我们死了。现今我们的目标是要在生活上讨神之喜悦(林後五14,15)。神不是说:「如果你丢弃世俗的享乐,你就能成为一个基督徒」。但他是对信徒说:「你是一个基督徒,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四1)。  
 

基督徒有时可能忘了他高贵的地位,而从事於世俗的生活。在这种情形之下,神会用爱的管教领他回头,正像牧人领回迷路的羊一般。因此,倘若信徒忘了神的恩惠。他会因神的管教而回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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