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婚还要不要结了?我很伤心!
最近文学城 特别火的帖子,引发大量讨论“已经和德国男友同居3年,偶尔有争吵,总的一切都还顺利。
我自己有工作,经济独立,男友有自己的公司。计划年底结婚。
男友建议去签个婚前协议。我同意了,但在阅读协议的时候发现一项是婚后收入不为共同财产。
我没有签字。回家和他谈,但他坚决不让步。
婚礼都安排好了,邀请也都发出了。
这个婚还要不要结?”
原贴链接http://bbs.wenxuecity.com/kghy/2965071.html 接吧,既然都同居三年了,结婚就当有证同居吧 既然都同居三年,接着同居喽。 贱.... 那么简单的事情还用问,同居三年怎么生活的就怎么生活。如果想换个男友就不要他了。男人重性,女人重情。你要把情看的淡了,日子就好过了。要记住平均分配多存钱少花钱。让日子平安唯一出路。 是把婚后的幸福看的重,还是把当前的面子看的重。 长痛不如短痛,当断则断吧,天涯到处是芳草! 这主要看女方在不在乎婚后共同财产。不在乎的话幸福最重要 男人有没有责任心,善不善良很重要,如果都具备,你对他好,他也会对你好,如果对人家总算计,人家防备也是正确的,如果他善良,钱在谁手里都一样,如果他就是守财奴,还不善良,早断好些,免得有孩子再离婚,孩子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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