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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通社渥太华电 :联邦政府一家机构用了30万元广告费,期望提高知名度,却未能收到预期效果,认识该机构的加拿大人仍然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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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v; o8 a, T# o! R, W加拿大金融消费局(Financial Consumer Agency of Canada)委托调查公司得出的结果显示,该项全国性宣传活动收效不大﹔Ipsos-Reid公司今年5月撰写的调查报告指出,这种情况实属罕见。 0 G! D7 Z" F2 e) L; i( g' f
) t: {' f% o8 [9 z联邦政府2001年成立金融消费局,是要确保金融机构尊重消费者的法律权益,以及协助教育消费者认识本身的权利和义务。 该局年度经费达700万元,聘用38名职员,主要协助有需要的低收入和教育水平不高的加拿大人,可以跟银行达成合理公平的协议。 . t" ~1 C( R) N9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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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该局则拨出30万元广告费,务求加强国民对该局的认识。该项英法双语宣传活动在3月12日至20日期间进行,包括在全国的城市报章以及地区周报刊登一系列广告,当中解释该局成立目的,又提供免费查询电话和互联网网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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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W0 _. u3 j7 x( vIpsos-Reid公司由2月1日至3月11日期间,即广告刊登之前,用电话调查了4,003名加拿大人,发现30%受访者表示曾听闻联邦政府会成立该机构﹔该公司及后又由4月10至21日期间另外访问了2,001名加拿大人,当中只有21%受访者表示曾听闻该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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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局发言人利维克表示,可能广告推出时间刚好跟买RRSP季节撞个正着,许多金融机构发出大量宣传单和电台不断宣传要购买RRSP,以致引起混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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