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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是没什么乐趣,但是不能因为没乐趣就放弃应有的权利。我要你解释清楚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c; g/ r G7 u$ l 我若说的不对,请指出来;我若说的对,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 q/ l8 n( d+ ^* g1 M/ |大头熊 发表于 2010-1-28 09:04
版主本来就有权在他所管的版删帖、移帖。禁言是有欠妥的地方,但一则扁舟也改过来了;二则即使不改,目前的规则对这样的做法没有什么惩罚的手段。而你在站务的"卑鄙阿扁"极可能违规,扁舟也没跟你计较。这样应该 ... |% d5 d, @& F+ }孤岛客 发表于 2010-1-28 09:42
请楼主解释一下,你那句“签于网络资源宝贵”是什么意思?如果不发言能节约“网络资源”,应该你自己不发言呀~) ]6 |" p1 F; ?0 Y/ R" U 高潮 发表于 2010-1-28 08:53
因为以为“禁言”功能只对版主管理的板块生效,并且不欢迎大头熊在宗教信仰板块的言论因此作了这个操作。 ) t- Q! ?1 v$ |4 [ J! C( I% r' y+ S2 c* J" S. `9 o 知道对其在其它板块发言也有影响后,已经恢复。5 l9 ?. R' l0 b1 } . Z" Z& Y7 P- O/ j1 O3 ~论坛是交流思想和交朋友的地方,希望不要陷进“打官司 ...: }1 Q2 c0 H, r9 {6 M c 扁舟 发表于 2010-1-28 01:16
我明白了,阿扁不给出解释原来是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 : K& p7 x5 |# W; _% s. l我建议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大家都不要发言。就是不知老羊怎么想? . _* q9 J4 i( }4 i1 @. `4 K: R( L大头熊 发表于 2010-2-4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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