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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et8686 于 2010-11-5 08:0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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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L; l- F, X w% w联邦政府就领取老人保障金(Old Age Security)人士漏报或隐瞒海外收入,在上月初开始实施罚则,令到不少刚刚才知道有关消息的少数族裔长者感到惊惶失措。联邦政府回覆《星岛日报》记者查询时表示,如实报税是国民义务,因此,不会在「主动申报获从宽处理政策」下,另设「特赦期」(grace period)。 0 H( U: d" o) g5 X, F/ K
主动申报从宽处理8 U3 f, G! N2 k# l& H' ], ? {( u
《星岛日报》在10月30日曾报道这项消息,并立即就事件向联邦政府查询,经过连日联系,人力资源及技能发展部(HRSDC)发言人周三回覆表示,有关罚则是「鼓励个人站出来及披露任何有关加拿大退休计划(CPP)和老人保障金(OAS)福利的不实申报」,如果设立特赦期,这观念就与从宽处理政策的原意不相符。
; _3 c& p' n0 U0 x3 F当局重申,如实报税及申请福利是国民的义务,又声称,从宽处理政策没有既定限期。不过,是否从宽处理的首要条件,是在调查员未上门或寄出信函要求提交证明之前,因此发言人强调,长者必须自动申报。
& k" q @( t: K8 ~从宽处理政策在4月份生效,自10月份起设罚则,本来有6个月时间给长者准备,可惜许多华裔长者根本无从得知;有些更在罚则生效之后,听到朋友提及才恍然大悟。 + H: p. o# w* R
对此,卡城耆英会认为政府此举已经引起恐慌,不少华裔长者在调查员调查前申报的机会并不高。
5 ^0 v0 C; k0 Y8 @, c3 n: r卡城耆英会总干事李陈美仪说:「我们一直希望与政府合作,协助长者满足这方面的需要……(但我)觉得政府不透明。」 - n/ \* U9 c# W, ]0 @* a
社区组织冀与政府合作& [9 h# C' I! _4 t, r9 G
李陈美仪又透露,他们考虑与当局磋商,又积极联络中国驻卡加利总领事馆,希望总领馆就来自中国大陆移民的一些有关福利或税务的文件证明,提供意见及协助。 - Q }0 J* x: y
联邦政府并未有直接回应条例是否切身处地考虑少数族裔长者的实际情况,只表示当局「正用多种沟通方式提供资料给公众」,又认为政府有责任确保福利申请人符合资格。
2 P! ~% N' f" m+ i/ N2009至2010财政年度,在亚省共发放了22亿元老人保障金,而保证收入补贴(GIS)超过5.5亿元。当局又表示,没有今年4月份至10月份申请人归还OAS的资料。
: {7 f% C a5 \4 [/ u加国在今年4月1日至10月1日,共派出89个调查员审核OAS或CPP,占所属部门员工约15%。 ; h! H: ~( C) q& r. a/ Z/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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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h" E, D2 ^# a& h* m$ H. ^(新闻来源:星岛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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