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 p5 X; S0 c r& t5 }现在的问题就如很多市民所见,政府花了很多资源,市民捐助了很多钱财,去建造、维持无家可归者庇护所,但到头来收容仅区区之数,大多数流浪汉根本没有「归家」感觉,政府最终还要在街头照顾这些人。新市长福特要求将他们收容于庇护所内,这是多伦多有史以来第一位市长赋予市府权力强制收容无家可归者,自然会引发人权宪政的争论。在加拿大宪法保障人身自由,行动不受任何强权所迫,自由选择权不受剥夺,流浪汉不愿住进庇护所,政府能否强制他们?即使是出于保障流浪汉生命安全的目的,仍可能出现难解的冲突,而且福特本身极右的政治立场,强权恣态必遭致左翼及人权组织的抗争,甚至被指法西斯的强权。 ' u4 d. ~8 O+ i. W; B5 o;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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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收容无家可归者的做法,在目前环境下可行性较低,市民对此看法也会不尽相同,网民在讨论中各执己见,却无法在保障人权与保障生命之间取得中庸之道。但从中可以看到加国社会对人权意识的高度重视,另外也可以看清街头流浪汉问题的症结,那就是耗费巨大社会成本的庇护所,是否真的帮了那批人?是否善心流于形式?如果根本问题不解决,可以预见,街头还是流浪汉最爱的居家,顶多只是再被赶来赶去而已!(王迅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