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6)  鸡蛋( 0)
|
名字是人的載體﹙vehicle﹚,因此聖經人物在地位或人生處境中的改變都會牽涉名字的更換,亞伯蘭改為亞伯拉罕(創十七5),雅各改為以色列(創卅 二28)等都是代表性的例子。位分的變易雖然沒有改變人自身的身份,但卻改變了跟上帝或他人的關係,因此,在上帝面前成為新造的人也將獲得新的名字(參啟 三12)。
% C' n7 a% M) u7 a" B* d/ z. Y4 S
! T; G8 e; ~: M7 F, i
?, u5 K5 D/ B; b6 h8 l0 k. ]. ^2 T6 @6 G* r* k% z; [
名字作為人的載體,一方面代表著人的「位格內涵」,產生著在這人的「名下」所給予的權柄範圍,奉某君王的名義行事就有 那 君王賦予的權力;另方面其「位格延展」又為其所處的關係網絡中定位,我們能夠跟別的人的基本互動是通過呼喚其名字﹙invocation﹚。( i$ V; o; k0 j: }6 C
j% }4 I6 Z3 R- G
1 S0 {( Y9 x& R1 a
# j" ?& Y1 U- u6 k# y$ `0 v對於人的團體位格而言,團體的名字也是定義其存在的範圍,所以我們受洗歸入基督的名下,正如以色列人在舊約卻歸入摩西的名下(林前十2),基督的救 贖把自己的關係網絡打開,向所有屬於他的人開放,基督徒奉耶穌的名向父禱告(約十六26),驅趕污鬼(可十六17),甚至行異能(徒三6),奉耶穌的名聚集,並與聖徒相交(太十八20)。在這樣的理解中,我們曉得為甚麼「耶和華」作為跟以色列人立約的名字並未向列祖顯明,更沒有向外邦人啟示(出六 2-4)。
' F! i2 ]8 u4 e, k
/ @$ ~1 [4 R% @% M8 v: O' C 5 A( i$ C1 }; w1 d+ o9 b
* M0 E( V+ ?1 R
耶和華的名字的意義有不同的解釋,傳統的「自有永有」表達了上帝「位格內涵」的永恆無限深度;當代學者認為這名字所代表的救贖意義:我是你所需要的幫助(出六6-7),這解釋反映了祂的「位格延展」向以色列開放。第三誡所禁止的基本上是要維護上帝的名的尊嚴,讓人按照祂作為上帝的「位格內涵」應 有的位分而被尊重(出廿7)。0 ]8 t; V# C% I$ v& i- [
8 M( Q6 k: y" | 1 t% ?9 Q/ U1 V% q1 f) t. l5 W) P
+ B, X: J5 e9 O) R
- T/ N( \+ W( T n5 b
9 ?, i+ C8 v M+ t: w
3 K9 T0 u) i5 e) m1 S! v. Z( h1 q2 i- }- @5 ]5 L8 J4 ^
** 相關閱讀 : 人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