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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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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i1 [) ^  M% `( r% O; f# `" x) Y4 d1 m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 `) g. ^2 [7 Z/ K( }
- e; q7 M8 p5 E% T% v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2 Y' r* t: d# w% V9 H9 A; A9 G
) @2 \% E! Z+ F, q2 X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 K2 W" {$ q6 x6 k( r! e! n6 A! A* r+ `/ V) B4 c, o' r' U; r  U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 f. P2 Q5 {1 @- [) o0 P
* c& x1 V0 v6 f!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 ?% b3 D" Q7 v) O; n6 g
4 {+ }- I5 N0 O' l* n* H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2 v  ^1 r7 ]9 i  f7 |+ a5 D8 E( Z4 |
+ A; J- V& ]% o& n4 o9 n“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j, I9 @1 q) S6 E, R3 j6 O
% U* a9 Y. b+ r3 G5 s1 X) }+ O
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6 q6 o, a" u3 x" |* S- I! L  G% r
3 C+ F3 f7 G2 r+ g! S0 D$ g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1 F, ]$ t( V4 o; M" n( R! \( a! S
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3 J7 ]7 H: Z# L- c, Z  U
+ R: T# B, f- @& A9 y. h)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5 I* u+ J9 j( t  [$ }, d6 S* y) F$ }; T4 |3 m) N0 O" Z2 d
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 Z0 P# x0 {0 H4 w" K' b
5 ]- P, `# h& J  h. e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2 _- M9 Y) f% {6 T) ?/ M# }# [/ i5 ]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7 e* ]; L! P. }( l: ?5 m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6 s/ ?' G3 V- L+ P4 {$ B8 S: S
& x, V4 H) K' Q. m/ P# X" J, ~3 a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 {) ?8 }# }9 k4 D/ H
# J4 y2 n4 {1 }, y4 c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9 b: n% p0 \7 x' z1 {3 I# c/ u9 r" Q# V8 X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 x7 y+ c/ d! m; ]1 f( }3 \) q4 s4 ?" u
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T  @) I: N# [* Q5 g
- n# M! V5 e3 R5 U; @3 u. r  u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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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s6 C$ O3 u# a8 F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1 Q/ t5 X/ X9 Q+ C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0 o+ E# g  t  |; M

: a! x9 ~* {( `& O8 Z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7 h! s+ D0 _/ Y/ p0 J% o6 z+ N& b) K#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B" h. t4 y& `4 `- B2 ^% ~$ e; e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f- J& Q% F3 f* R6 E8 y% q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9 O3 X9 m8 G. g/ P

% a" a. L1 n+ _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3 I% h' z0 q: x) ?6 j
. p) k. h, ]3 l1 o8 S0 z$ i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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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大型搬家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0 H% U) x1 U+ r* l/ H: `% y3 U
8 k( q+ n, ^% g3 n/ N/ R3 q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大型搬家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s4 H2 I9 j- a% u+ U; l% m' x5 f' i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g+ v8 q, Y& C, A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3 [/ B" Q# Z% Y, F# g
2 u" a0 g" ^( ?, w$ {) _& {/ Z5 g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n4 w4 G- y2 R0 X( I0 Q
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5 I/ r8 q0 J6 \% q7 c- _/ O
, [; @8 [& k0 w4 I2 U$ ~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O( P& C; |( @8 s" D- n1 G- _
# p1 c3 H' j( U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M( M1 u6 W: W! N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A. x2 E" P2 Q7 H

2 q! W4 Z  l1 H$ C) R+ p- m; j+ I6 I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z7 y4 D' H" R) I$ Y! y& L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Q/ o- T0 M8 G4 w言重了,
  U0 l6 Y/ G0 P. G" j% V4 v3 {" I% n+ ]/ {, ]0 J' q, U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 O5 Q" d. c: Q2 d( ^" }$ D$ c

' }, O& _2 e0 b. S* J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r  E7 L. _( c4 u1 `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7 ]/ j  p4 Y; N1 i# ?: V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_2 ]+ c" g- A+ ?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7 v7 }6 R5 J) n/ ^& h0 a' d  W* _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t3 y* L: `0 S0 d9 ]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7 }! ~7 j  i+ u* I/ _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U- W5 O$ t9 }( F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y$ W. l9 i0 t) f* W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f9 [+ [; d' z5 K" m4 v2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8 ?! z& A) L* x
3 C5 U" Y% x3 F* m) {' Z0 l5 F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 T. r- H  o9 `% m! U  u7 C8 |* l; X
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 {2 j% g& D7 u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m& a* I3 b7 E, ^; a6 H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4 F4 n$ m+ e7 E$ G! h6 i7 k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9 o7 i& I+ _2 |5 L,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E5 R1 k0 q$ Y; [- M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2 O" L9 G  a3 Q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8 u! k( q: H6 J1 I7 o' U0 e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 n: u8 z7 E( b- ]7 z4 w# D+ l6 J+ o" s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大型搬家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N3 a% \# T+ R6 N- |7 Z7 L'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X$ \: g1 ]) K( e; ~" b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s; q; C" A7 `3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1 _; Y4 j7 h2 X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t; }* W3 E  t5 @) E8 e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1 e, p* v/ g* o) U( s& m0 o3 L# [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 L) [: V' A/ O, m8 T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3 R7 P/ |- C& [( T

& e  x3 d3 J# T( n4 |+ I, ~1 I+ s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y' g. _  `% b) j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l: `; s( h  d  t3 h: m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0 X5 R, k! n. F" K$ K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G+ C$ Z3 Y4 {: M5 t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1 o( S! A% Z1 G1 s; w: U- g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b8 I  F1 u; W+ F; K7 H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f7 H* b+ N* N- K: n- T8 ^/ F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i' m0 t- G& K' u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V; j" o& ^+ _5 T' M+ L4 V9 |都是不合时宜的。
' n, S9 y: w( i) ?9 t+ y- S3 z: u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Y3 f; u8 o) }# |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d6 N# V+ X8 c2 H5 S4 g$ Z8 t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 \. z3 ?8 M: G! n& M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 E. R' a( X2 O: Q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I0 B3 J) V, }. J; {$ p  d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o! C# `! S3 `: _& x5 [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1 B) U. [- t( Z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y0 q! N1 o& S9 ~3 z8 c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1 n2 L* T4 }" |" W& f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i7 g  j- I  ?& A: p; a: [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W; o6 t* [7 |8 t5 q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1 R0 {7 C% f9 C0 h) H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0 o# A, B1 O% p8 h# J- A% n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 ]; h/ N9 z0 D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5 e  u. v  g3 f  S9 ^# X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F5 ^2 W2 r: [# h! e) i" B* L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5 m. D2 ]% H' p

' K  l4 B! q1 y8 V2 w: z3 j1 H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0 L3 o  n8 M$ N* w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w% N# w3 ?" v* x, }  Y2 ~- f4 ]2 Q9 |5 R3 E' V5 Z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2 D; e5 |0 R) Y5 p3 h+ X: p$ ?# r( o5 d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 I5 e. ~- C3 y4 ~" w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4 H3 I/ F3 ^+ s+ ^) F& w
& g: r/ e- ~7 M: A0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k2 O7 l" u% @. J4 ]# N2 X
# g, W/ f, z% ?- n- x9 g. d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3 T# `5 `- L& a9 y  y/ \. H' \/ u' n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4 U4 O) u0 l; A8 n5 O' K&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 A& T2 |2 {! s- {  F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8 f  a; q5 z; O) ?+ g( v0 `$ c7 A+ A6 R$ h
都是不合时宜的。7 M; f5 }: p  A, Q& j3 B9 T/ X4 x+ t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5 j8 q& d) h1 u7 x- M& R1 z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6 @$ W4 ]. t* g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 r- |* T) Y/ ?7 v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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