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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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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2 y; b3 \; T0 Y4 g

( v6 e& ?! E# `1 I! o*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6 b  }& q9 X4 L2 G4 Q

+ ^& [3 s! w, j0 k4 V6 Z4 e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U6 ^- [- o- _6 ?6 d

( _7 D, o1 |' C; p4 x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2 U) ~& F" [( N* D2 l& i- R  B& G. G4 [/ Y5 F0 q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5 t; [7 m1 W" X6 P- I1 j
# @2 @  `9 m7 ]0 {7 }' U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6 v. H+ l: `0 B; o% J/ M( W4 x4 v; x- ?' s( D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3 v4 m0 c) x: T! D9 e; P0 n

- T0 _- ]9 h9 [* i  ^% d/ a“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 l" G2 B/ g% \- N( m+ Q$ |8 o. P& {+ I" n$ V( O/ R
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q9 J( h% i1 i) b9 n
( c5 u( F% \3 n: V1 }' F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 Y/ Q/ F2 l6 n
- l( f5 P, E, L! j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Z' m5 z. P) R3 {/ ]! ?! U  ?

! a8 n/ E4 [& W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 ]+ H+ V$ z' d
. a2 X" e3 v4 g7 O' i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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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9 t$ ]2 v; R$ O7 Y2 K% r. b5 E' h

3 V; f! Z  i! r& J# w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1 t) n" l( @3 b4 T

! j9 j6 {* M  `7 r0 Y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8 g$ A& L/ ]) I- E2 M( g6 s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M% B, \7 e6 q8 e7 w/ T
# U+ x  ^1 L# R  l1 ]* {
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7 z( d4 ~) `1 R5 Q
; ~$ A, d! J8 c: R  a' S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 Q& Q' n# f8 U9 ~/ l0 C2 K& E& W1 e) n9 `. s8 q' v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 p; w+ s1 n. u4 U- R& I! X8 X& m$ _. y: c" Z0 C+ }
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1 F5 P  c% |9 o5 V! Q) N+ y% y5 @8 [' H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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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 n" O1 i5 z  T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 c# |! I; T3 Z3 }3 w) d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D( i1 l, G9 _/ [" J
& p) b. K0 p* C$ ]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 F" D; a& E0 Y& p. I" P$ Q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E- \( F5 d6 A*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4 d$ c" {& G& o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1 Y3 n3 z4 x2 V4 }2 L% R4 m7 y

- n, O3 O/ Q0 v* ]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1 l% H- u; `$ x1 ?; F' w/ k( L) T6 \$ T  k1 s1 |; j0 g! H5 `  v
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4 z" t$ ~  _# p
; S( l0 h0 v  ~/ a% _! y0 P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9 E8 \" p) w; g8 L: ^' {; x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f7 e( R, f( a5 v  G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4 M# `: j0 I1 J7 O9 n; F& n
4 ?( @. E/ K. `0 g2 L  C* U1 ?$ K1 t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a0 ~! N. R7 Z
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w0 v9 W: J$ e& z: N) v
: v1 m1 f9 j/ t: F* I) q" A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大型搬家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2 m: d0 Q; F) M- Q5 p% D9 v% I  g

& F# T  U  V: \- _& {"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q) l' J8 X1 n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y2 Q1 p" N3 D9 F2 n8 s3 m
5 y8 H: `. t: H- w
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5 r3 s' K% h* q3 p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O3 Y5 d* U/ X# q6 |- E
言重了,- u% H- `" Q/ p0 \
8 u- C  H4 {9 c/ U) K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 ~1 |4 V7 y5 f
. @: n$ ^5 O7 _' }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C" j& a2 N1 n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8 S* N* h( ~6 `0 h/ h) Y# ?; v1 }( O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I7 M5 w. A6 J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Q+ ]" q5 T8 D7 \* i-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 |& j$ E3 ^% U/ @& |: _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d" g7 e  }' J, a2 u* p# h8 J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0 L, \  D' `0 ~0 |! m+ W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C' ^3 r- V' a( b% M) T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K4 Q" z9 u% Z4 D/ i% m" q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1 e2 p& t: |4 ?; p
, ~1 K3 j- q4 c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大型搬家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4 u# y2 s# \) |$ P0 U' `
  D6 d2 l$ S3 t4 m7 q! x: b$ B
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7 e3 \% k5 @" \( A0 Y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C: ]( u3 h8 Z5 I& i2 c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R5 N( j! @2 X4 v. r2 s& r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A. d) f! ?  g" Z3 D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1 |: n, d( S4 r7 w- v8 ?: J7 u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 U% \6 V+ H7 X- z- n2 V$ R; u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s4 `' G) {. J( ~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t7 h) X- y0 N4 j8 P% ]
, g* r; K4 R( T) @6 X; r+ ]9 D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B  k9 K  ~$ Y2 O( L0 M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4 J- |8 ~- R2 r1 k4 L0 \  u4 G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3 \- m, P$ C, z, V( t* N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y1 g. I% k3 N3 [2 B/ |& {- E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s% Z' _* Z2 v: ~- g1 r" l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c4 l0 ]% l6 w" \6 G& J
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大型搬家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 o  F9 y0 r; s' A: d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 N7 S" X( ~/ T% ?/ w8 b& x  x0 c
. ?: t" T7 Z7 D9 O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9 ~0 x  G# }( l# k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4 V2 [4 [& m) }* t* V! `9 R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 O9 h0 l2 o, A, B& e/ v$ `$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2 y2 o. V$ I$ A/ w; q2 g5 e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8 m% ~! w6 c7 v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8 v: G9 B& m3 [* E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p6 M+ J5 Y8 j( o2 r: Q! H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M8 `) a, w! U  W8 p7 s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6 `! ]- ?4 i- W& C) X都是不合时宜的。9 p5 M4 ^; J7 E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 ~4 K8 t% p1 V, l) a9 n0 m5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L" X) U% l' b: ~0 r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 x$ {) [2 ?3 a- V" z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n$ i1 U4 W! i7 w% o% S8 l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 [4 {$ o& G1 v6 q0 D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j: v* Z" d8 s5 ]% P) ~7 f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p1 H- F. b9 \8 E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w- x, d8 @2 P- _8 k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I5 L: {0 l( w+ H( }3 e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3 e# a1 [) g0 z2 K8 M0 X2 m0 ?;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_% M" N. k- k, w0 B* `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v: w8 K+ y4 Y* u' H2 F/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 d& s0 U* ~) _  U7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X, O9 c; F$ r5 y* m+ ?% C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Q; Q, G8 S, o+ {2 U* w$ C' d( D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w) h9 ~# q( \4 c) @# }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D* z; [' w. O9 a) F+ v2 j$ \( H- d  H( z$ V! _5 u* G$ d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 ^' c6 c$ s* f& A$ x6 X) H# f) U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D+ |& G* o+ K/ k/ m
+ z, s  G9 R9 D( e/ W9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6 F6 M) }. D+ v8 V$ @( j; T6 ]* D
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5 I' {  S" s) j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 F7 U' n" r) F5 w4 W
3 x% q  T# D0 i# W* w0 D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4 r4 D2 y2 ~. z$ d$ E* W
" D3 Z% j4 V8 q8 h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e" ^0 J6 M4 t' H: L8 A3 ?4 z
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1 \) r5 Y1 L, z4 [4 p3 q8 m"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J! j& v: F$ N! ]; A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J' |8 r2 K6 ^' ?( S1 m3 v9 m都是不合时宜的。
6 w) b8 _$ d/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O) P8 s* M' q# W* g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2 a' Z. _& I, N9 B' \* _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2 p6 U5 y, l! J7 j  |' }/ p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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