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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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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n1 V! t% C/ F5 ^& H+ J
3 l6 C7 E; p& O' ^6 V( `6 V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D2 R: K% W* r

/ p1 e+ B, W( l- k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5 l4 b7 m/ d* U5 f
- }( k6 l6 y+ R1 M5 o- P/ O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 ]1 {" n. |+ e; L# M/ K6 N/ _, B- Z+ d' V5 D4 \' S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9 _" }* [7 ?) l# ^" t6 n2 a

0 k3 b$ W1 e3 ~3 z* ^' G* x5 S& J; y/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5 Q1 e6 @! b9 O! Z
5 \# E, C' s# q" c/ K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 {5 x! @; R5 F! y
" i& D4 Y) `& j+ u1 J“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W& W' Z  t0 E0 e) {: Z. ~; L9 K4 ^

. w# x8 S8 c# O) g2 J& [% c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7 m% P% b3 \  `/ [+ ]: Y% S# R
' T* k8 t3 T  t+ {: x3 u  A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 \1 w) k6 `3 c8 h
# U2 [5 J1 S+ O& }4 f! D
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_6 @: ^8 a  }+ @2 s, h
* f- [7 |1 O9 d+ }, J# l  W. K! ^5 q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1 l) L8 r1 i/ K2 }
' n% E" c( ^' `# h4 P5 m6 \
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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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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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7 ]1 \; m3 {3 I$ j5 Q" B& }" D
7 Z/ h2 O! s' H  U0 m1 I) H8 T: R$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5 q4 a' d- |- L' F2 B  O: |) c
  u5 r$ w3 _0 Z. v5 J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9 C/ J9 |7 u# h3 K; |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 H2 v" L8 f+ h  f2 _: R$ S. s" t; l) D$ F& W1 u9 [3 V
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M" o! o9 R% N1 U/ i

, R3 R& a. |3 D4 W0 f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L( w: L  d+ S1 _

4 ^5 V; v' _" Y/ [% h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6 H/ N3 S3 S$ m+ o7 Z* k/ h
3 g7 H4 u2 O* M5 I
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4 V! b0 t8 M) n' h# z, \

) |$ t& m; C)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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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L# t& y1 n" H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 |# K9 v2 ^5 H; F& }3 v4 U# u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W. {# q3 [* ]2 m! z5 p2 O

4 ~9 l; E, _& X1 @9 s  X  J+ z4 N  P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5 N" \# v( {" [: O" W8 u! A&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2 q+ l* x( p" g" A+ ]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4 I0 Z  k) _, [  v7 c# G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5 y. W: l( O, u2 X1 N6 K% o, l

2 m$ T: @( ?& L/ {  j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 ~8 o: _, {+ R) k' N0 ^* r( R
( g  x) E; a/ d# g  \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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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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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 \! Z2 s. d* W: b* E" G4 Q& Q; _
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大型搬家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7 X6 l6 h# ^0 k1 G1 w& e8 u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3 F: V$ J7 ^+ z. J: X0 k5 ~9 a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4 P  z7 k9 B  I. Z  ~0 V

3 j1 D6 J' a3 u6 Z) j( H4 c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 P: ]! B; g* H' G6 K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6 J$ M( X0 ^8 G9 Z
( Q  G+ K5 \' H
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U: Y' w- R" n. x. R& ^4 z# K0 o5 B5 U. A+ j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y" o5 N: D2 r" T% |' W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T9 p( I! p6 X

. C2 s0 H% g, Y, w' w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l7 A+ f8 [2 b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8 Z% E3 [! ]8 a/ x言重了,
/ q, W  T' D0 l$ d/ N/ w1 J% c- O4 m* {  p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 L4 o; R- n; h; V. I+ ^
$ K: c$ X! b7 z4 _. f$ Q2 V' h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f& O: \. Y' t- B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5 D  o2 `" \; A; T( Z" o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T+ p& R8 P6 Y+ P( ]& C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b* D. Q( I9 V) K, ?) L; q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u0 ~" c# X! ]4 v3 w3 D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J! `- [. i7 y3 Z5 B+ ]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3 c! j. W. T; R7 O4 T; A; B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k( {( v* ?) ?4 }# \8 O4 f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大型搬家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s* _% k3 b4 C  g5 {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Y' x0 M$ F9 ?2 ~6 w+ R6 }2 _7 f; [# H% [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 s# ^# ^3 q) z
( w4 |4 x7 e3 f7 x* _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2 ]& Z6 Z" ]$ |  x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S+ @3 U9 n/ p0 v% k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w8 {; ~& n% s5 N+ X& p8 d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p9 X1 ?( \; J8 W% S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  E$ N" z. k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n, y2 q4 z; I0 G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4 g" z7 ~4 I* \; F5 `  M% B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大型搬家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 z4 J0 u6 U2 T  p# K7 S) q9 `# Z# {, G  `" w- S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2 h; O0 o  C7 D. u6 h  o7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1 @7 o! h2 b& v- ~8 W( ^1 Z( K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x7 ]" Z: b  \( s0 u, p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Z/ l3 p! A0 P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M) q1 e. H: a* j& T  ~+ F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3 j& A* Q# M6 |2 g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 M4 [% b0 X' R6 |) A( r- p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y  O, B7 D5 G. X4 @; F
. c8 e* |- {! k; K) Z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r* g- t3 l9 E, Q% l7 p- T( `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o# Y( Y% S* k9 N) o* J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9 M/ I' e) R5 Q+ V+ E& X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6 ^+ L$ j# O# m  Y8 K9 C# W9 X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1 K- F6 r4 V2 V' o# {; s  r, R& V9 V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4 J! v& K2 B6 ^0 q4 p  _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a7 d2 g' u9 a# o$ g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w+ f# Z5 N+ ~) C7 z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x6 y. e: A) G4 D1 A! X  |
都是不合时宜的。
9 k( L9 c) \" ^: l5 n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3 J! F( W6 Y) x0 I+ }. Q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L0 j6 d' ^5 r6 J. C* h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7 C0 A. k7 [; r* S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p% m- L/ U* B5 x& ~- U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 Q/ F* t( g1 f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5 A( z# q6 a$ N* T) N8 P: n; Y4 ~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w; {; e5 G!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L+ T2 k; K9 W8 r, C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 e' [% j" W8 `8 \* e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f( |" S! k4 o2 o9 L% W8 a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S! X+ E8 @: Z. Y7 W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B. B! i# H1 m: K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 y. ~9 w$ i7 a/ s#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f! C* g7 |; u4 o. d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u0 R- }  [0 H( B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7 o3 A5 T& l( R, \; v8 n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S6 N. b  O' u% Y4 b" X
0 s1 A6 ]' f% |3 F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7 H+ L* N' D8 j( ]  u$ C9 q6 `# _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d; }3 O) W; C. |9 v! P! w+ y
2 e  ^: D, a: E6 {9 g7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 x# b: R8 {: J1 S) p2 ]: f$ p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 e$ x' l( z7 a8 Y$ K5 q) F7 A8 T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a% P# D: Z, [2 ^- G
( P2 ?* ]* f  n* a$ R! G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2 }7 G# X( ?* S8 B" \1 p) w$ M

" O5 B7 k7 m: U# X5 j( `. B5 V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O; T: F5 \& w
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U) b4 O9 P) ~5 w1 w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4 l2 t* A& ~4 E4 G$ B. v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7 q! t- Y) Q  ^4 _
都是不合时宜的。! Y1 m, H( |) o( T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4 [  w0 ^- [# @& x1 a# K  e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5 x# J6 [, K  ?5 R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4 \% Q) K# S) }0 \1 N0 g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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