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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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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Q  }6 A3 X6 t8 E
" @( ?  H9 G, S( ]4 U7 c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4 \% y9 n' y& j& V$ z3 C. b0 \* m9 S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 D* j/ |0 s$ A! E: s
# R; i- L* y& i: M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 e6 I/ e+ y0 v* ~% G9 [- G: K& S1 d" `0 ]/ t, J9 d6 G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 y5 N( G+ N+ y1 L6 m
2 r8 D* z' ^5 u8 K) R0 _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 e7 A! e& T! ?# k1 v0 r) k' w& N% z( d" Y( j! }9 u7 ~4 G* G$ p+ F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2 q4 J- z2 T0 r2 H" r0 R( s* T+ }6 ]: L% h# s
“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3 v, l/ K* q0 [  t1 |
' }7 T. A5 I& i4 l, C; h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 S  L# v% {2 I3 Y
6 ~$ C7 y; i2 }/ Z8 G' H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L; @+ H; j8 L5 I- @
6 N+ P( m3 s/ x3 K5 l) ]
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 Q! e/ V" ~, Q, `- s+ r: H
7 D) A" d2 a# J, {$ R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5 ], S7 I8 v1 |: k* \
. {/ A, n  C) Y; W
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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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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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5 q+ O+ J- q' Y; b5 N
0 r" x! w5 s% \8 a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7 k6 b1 `0 N3 x" i; D0 `  ?. g3 V. \5 n& c, z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 q1 E2 e4 K1 \4 {% G5 g+ \. w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6 Q( c/ [. v* w+ \+ p3 F6 G1 [+ {; y
) ]. n7 K/ c9 T+ A, u9 L* L+ l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3 Y( n. m6 M2 a7 u# w9 Z
. d6 a9 |* y7 d2 a6 @3 [& K+ R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6 ?" [3 S' e& o% o; y( I% s
0 J+ B/ M; q& U& R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3 V4 U* [0 ~/ d9 W/ \
: V) E9 J8 @  u) p: I$ L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u9 T0 @6 E+ {5 p' h% H3 g4 r
( T# g, n! D4 W# }& r  h+ ~* w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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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 {- G4 |8 N% Z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F! h& ?, I" z& q% |7 @& _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 N( j1 x* X5 O0 f; u, K  w4 C
, I7 S% i2 h- c/ z, _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1 y& E. Z# R3 \( E+ l+ m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p( S) d# B" M1 m2 R! z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U: s$ L" E0 F6 s  s3 h! d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7 w  k, ^0 D( x9 M3 r' M
- A  e$ n3 I# w0 F* X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 b5 y) h. `2 ^. `/ [; ^. X! v  l1 x
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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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 U* r* G7 [9 K. u4 Y2 U, E2 r+ X% Y7 Y9 C
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9 e. c% o8 V1 h8 z' o& U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5 y9 V/ O; E$ t5 W: U  G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9 J, G. r$ Q5 e% f' R% V. Y

- T  X0 z- j. C3 v对以德治国和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和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 c# c7 Y& }, k1 k" Q) ^2 F3 ?. A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c8 \% \# P' O# r, C

" i+ E& F5 C. r! |& i  r0 ?( G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O6 d& c# V! l! K
+ b. c2 H+ M#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5 H9 |" _& d9 B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 n, X  t& H, O

! Z6 |3 _- }: a5 n8 R3 @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D/ J0 ~: ?" H/ c8 Q1 c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k/ S, L9 V7 x* P" d1 _  `言重了,
8 x. Z. d# C" H* X" C! K" H4 E$ [" ]2 f# p6 ^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 E; ]3 |  m/ W: X" ?. l3 d# a
8 C& w9 f6 @8 q' `/ W: c+ B; ^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1 K+ `1 k) q+ u+ w! b$ e& y/ A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4 w. b3 @: z3 j) w1 b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2 Z; U/ r5 b( M! g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3 O% d+ v4 a/ y0 P/ G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y# {. L5 T+ p. Y9 Q5 p( ?% P) {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B3 y1 V8 s$ j* {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W: |& d- F)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2 {" X* g7 v+ K2 B% V; \9 X, Y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D% A0 Z: F# w+ u. Z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e' e+ P2 q; W1 C( N9 X/ G

2 X, s7 T+ s8 ~* u; c4 q! h% K  l. G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2 L7 y4 r$ [, y7 d7 Z6 X7 a0 j- M

5 ]$ n* g4 v- X! M6 o: F# [$ C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 ~9 _) h" ~% g5 z# l4 ~7 c  F' E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3 H3 g, ?9 p' v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X- v6 |/ H- L  ^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o& x% E* l: \9 Q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7 }* t9 ^' B& R0 y: \* W8 I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1 m  h+ G1 S- c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S& d& b! [/ i4 w  R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1 U, P5 d* q* B4 D. b
& m3 J" a. S% Z) m8 a5 C0 {( c- W2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n/ Q; d( a& h  a" j  D0 Y# Z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e! c  \- T/ @5 x+ z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_2 d/ c; @+ l: _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2 c! i; i+ ~0 w9 M6 \$ S) b/ }3 C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8 M5 y4 `1 M: Z  l. N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 k) [5 I4 B
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1 {9 P' k4 w' U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9 p* l! d8 y  p2 d0 ~9 P  z
8 ]! Y% ~1 q  r. Q7 T9 r' X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7 G; o6 B# L1 S7 q8 |  Y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 z; y- a+ V& t: W' Y2 f+ e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 f' T' Z- f/ E/ w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T% E4 k# v' |% U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 o$ K. l, I0 M  P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2 x$ T& j( s/ b1 r% J  |. R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V3 a+ q. Y0 f0 s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Z9 a7 x: C( M0 v5 Y3 G" i/ U! o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 B* \  s# y5 K9 Y: O' l' I: h6 W( M都是不合时宜的。; i+ m* a' y: ~" m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P; j6 R* a0 H3 l/ g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r4 m( R4 M" Q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 T. a0 z4 R- `% y3 m# I$ \! Y' R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 ~* G( b( s$ x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 N  ?" x. U1 X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1 Q4 `, M# U/ \3 `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3 p. n! X3 |% N0 d7 a1 _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a8 p2 U# s5 _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0 I$ P' ]; J& q9 u; w6 s4 L  G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Q& }# {" y; f9 h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s# q: t5 _! H. Y( M' T8 K# o$ c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1 B, A' `. H# h1 F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2 Z4 \, t" {2 s! R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R) r7 k! W3 J1 g: Q( z' o( p/ o+ ^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8 d; S& A5 P- e0 a/ n) I+ o8 I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5 b* l8 w9 ?& E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R6 }8 v: h* T

. x6 `; ]* N' W8 I+ ?& G! r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0 F5 v! J4 \1 j+ W9 S4 D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1 p8 w7 b8 E9 L% z
. o5 l. F1 p1 w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 J) i. }1 r9 f! [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8 z% S0 k4 i6 Y) }$ L6 L; e# M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H/ \: E/ s5 n  a! `; v/ U: W" u* o" P1 \6 Z- O. G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0 t2 I' }  {& `6 w2 E! I7 }: c. Z8 Y

$ Q$ V6 d  p8 w  W(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 J& \7 T3 e8 x- A9 x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7 [9 }6 {- J( c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6 r8 X3 G2 h2 H4 u; d( J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3 l8 @7 q1 L/ o- L都是不合时宜的。8 m! G' |% H3 m; E& p9 R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 M# J) |/ `5 Q! Q, x) [4 }# f$ c' F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 }$ s$ Q& R$ z0 j4 f; k0 [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 y7 U* i$ X) ]1 g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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