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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吵架版”的一个替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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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8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2-18 21:40 编辑
- V7 @6 a8 z+ k: E. T9 ^- u! P8 z( Q, Q2 Z) ?* C5 s
开吵架版,有其合理的一面。网站要办成什么样,是另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主要需要考虑的是老杨。
, Y4 L! y; V4 M单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说,“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与“无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我认为都是公平的。要避免的,是“规则面前不人人平等”。
, x# ?) f3 |, s) Q) m. R6 c, Y8 J2 f- j$ c. R! {
很早以前了,那时候,还没有现在的“执法”。有个叫“雷锋”的版主,弄出来了一个“监狱”。于是就有了“投诉”这是据我所知网站对“人身攻击”最早的管理手段。当时就出现争议了,异议大致和现在差不多,对管理的批评是不应该限制自由,对投诉人的批评是不应该这样脆弱。于是就有好事者作了个试验,把反对管理的人统统骂了一遍。结果,骂到自己或者“自己人”头上,“自由”也不讲了,“脆弱”也不顾了。那试验者,很快被永封了。
: L3 X& R) J) J9 f/ k# Q0 `2 s2 ]$ J# e
骂人谁都会,谁也不是那么“脆弱”,不合理的地方在于有人可以骂人,有人不可以骂人。有人可以投诉有人不可以投诉。她骂你,你得老老实实供他“开心”,你骂她马上就有人把你给封了。
2 }$ R- }. r1 W+ h& F
2 ]& ^- S9 O6 o这个问题先放放,说说我的替代办法,因为吵架版实际操作起来有些问题没琢磨清楚。我说这个可能容易实现一些:" d9 @$ A, i! }3 e. {* I2 Y, v/ @

: b0 m* t' X. Z7 L9 K& E希望“自由”的,先在站务发一个“永不投诉声明”,做出这个声明以后,就可以随便骂人(不可恶意刷屏),她本人,也没有投诉他人的权利,大家也可以随便骂她,也不可以有人代表官方出头说什么“骂她的不用投诉就可以永封”之类。0 `( J4 m; D2 U8 p* {- Y* d5 ?" t. F
) y- o; S; L: f
这个思路不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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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8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 s' O6 m# b9 D; s( Q! L
4 h8 j$ u* Y" I. |- F+ o4 R
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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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2-19 00:26 编辑
7 A) A* j/ _! p8 L4 ?
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
$ T4 \( p; ?0 e* S1 g
1 F! v: H. _9 @5 A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4 ?" C* J! x- h8 Y6 V" N
阿牛 发表于 2011-2-18 21:54
1 J# w* Q! M' @' T
  w$ ~, z! Z" N: C# o- J! L
这个问题我考虑过,是否合理,要和现状比较。
) }! f* S- ?9 v0 D1 A9 O现状是,有些人本来就可以随便骂人,他们要骂人“寻开心”,你只能老老实实“被开心”。+ N% K6 j5 L, }0 X2 h5 @" W
让她们发个声明明确一下,大家有个回骂的权力总比现在没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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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2-19 00:39 编辑
) b% h. Y6 E3 K/ Q! j
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
, _0 w( l8 J) Y* C. B1 f
% A3 ~0 H" t; @5 e" J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 a  F$ `- `8 h' z5 A
阿牛 发表于 2011-2-18 21:54

' C* ~" p+ Y2 A" q" \! p
" L+ @- K! h& z2 {, d这个问题,你不能光凭逻辑推理。应该具体看一下现状,具体想象一下实行我这条建议后的情景。# l4 d! U# k! t
6 R" c. g) h$ |* ]* _( o' n
现状:: r) f! ~0 B9 }# `
我扁舟投诉,弄出一堆人饥妓歪歪,黑土地,没投诉,回击了,回击那个人,是明确反对规则,反感“脆弱”的,结果,一轮到自己,马上投诉,黑土地被封。+ \( `, l$ E; M# J$ n" Q0 `

* ]* O0 d. y8 g, j我这条建议,就是让那些人明确回答一下:“骂你行不行?”
$ I. l6 C# V1 T7 r) z
- j/ X% {0 T$ j% [* p那些需要骂人“开心”的人,其实就是欠骂。我已经准备好了,规则通了,我就让他们体会一下换位思考。这样才能互相理解。
鲜花(73)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9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师你太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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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说,“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与“无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我认为都是公平的。要避免的,是“规则面前不人人平等”
: }9 o/ Z; ?4 {& e扁舟 发表于 2011-2-18 20:56

& {0 I9 G! Q1 D/ V- F, I, ?1 v/ t% \) }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9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只许州官拉屎,不许百姓放屁
鲜花(87)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9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你不能光凭逻辑推理。应该具体看一下现状,具体想象一下实行我这条建议后的情景。
# F  E$ \4 o! _$ F4 i
: I9 \! Q+ X, O现状:4 V( p  a+ ?, C! d& t
我扁舟投诉,弄出一堆人饥妓歪歪,黑土地,没投诉,回击了,回击那个人,是明确反对规则,反感“脆弱”的 ...
  g7 M) d! G/ F- l& g扁舟 发表于 2011-2-18 23:02
* ~+ Q2 [: f) I5 H/ z. g
你误会我的意思啦2 j0 ]# @2 \; ~3 Y& Z4 f
4 V/ x, h$ [- H
我是将开吵架版 和你的这个建议做一下比较) I4 N+ H# G) l* R. X8 }
而不是将你的建议和现在的情况作比较
鲜花(5)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2-19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误会我的意思啦
( ?& I. o  k$ R/ S5 f  K
! m$ J/ v' C, U我是将开吵架版 和你的这个建议做一下比较
, {5 b! I5 \0 c而不是将你的建议和现在的情况作比较
9 e9 I! n2 O; m2 Y( L/ _阿牛 发表于 2011-2-19 23:05

2 ^2 Z- }7 T) g& l0 B吵架版,真开了问题也不少。* p! [0 }1 e/ \/ ^! b* q4 P& {  W
我说这个,发了“永不投诉”的帖子,只是不会因为骂人而受到禁言、封的处罚。不愿意“接招”的网友,仍然可以要求屏蔽、删除骂人言论。
鲜花(5) 鸡蛋(4)
发表于 2011-2-19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爱城四少 于 2011-2-19 23:50 编辑 & P; O" O% ]1 ]8 h8 [. j$ }7 n" y
) c" }' e& H% l. o! a
我看整个“人身攻击”的版面,专门用来骂人倒是不错。骂人,嘿嘿,也是有讲究地,水平不同的人,骂人水平相差地很大。
鲜花(5)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2-20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吵架版,其实只能解决“场所”问题,为了板块质量,可以把与板块主体无关、人身攻击严重、又带不来什么人气的帖子移到那里。我这个“声明”建议,是寻求解决“法律”问题。也许两者可以相辅相成。不过,现在,似乎平静了,等下次“寻开心”呼声高涨的时候再说也好。
) e8 @  Z. A0 T* A2 R3 u
" Q) C/ c8 U; w8 _( ], o: J* z,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论坛不断来新人,给论坛带来了朝气。很多人是玩惯了“天涯”等网站的,一方面,作为论坛,应该积极接受新鲜事物,另一方面,作为新人,有时候,也要讲究入乡随俗。
# u9 V0 W( a4 i& G9 j% R) E1 B* g) K+ A  P2 ]) f
比如,爱民屯以前没有春节,咱中国人来了,很多老外的买卖春节也挂灯笼,还有参加舞狮耍大龙的,这就叫接受新鲜事物。
, U0 O8 ^1 S) X- e比如,我下乡那个平安屯,任何地方都可以吐痰,墙角可以拉粑粑撒尿,到了爱民屯,就不能这么干了,这就叫入乡随俗。
鲜花(371) 鸡蛋(1)
发表于 2011-2-21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鲜花(63) 鸡蛋(0)
发表于 2011-2-21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是不是“永不投诉声明”就是护身符,应该不会被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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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是不是“永不投诉声明”就是护身符,应该不会被封了吧。
4 W8 a- D3 x. D1 J( T+ }/ C  kxge 发表于 2011-2-21 19:06

- ]$ J/ K" O9 z4 w, b6 }. s我正是这个意思,而且,已经被封的,也可以通过发这个声明重返论坛。从“法规”的角度说,只有解决了“吵架人”,吵架版才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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