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欧洲西部的荷兰,其社会历来以“自由”、“包容”著称。在那里,大麻可以作为软毒品准许限量出售;卖淫女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合法身份出现;同性恋人可以和普通人一样登记结婚、领养孩子。而在西方社会极具争议的安乐死问题上,荷兰也激进地走在各国的前列。 7 @5 b( f( k' K8 M. i1 X: ?: B- T3 I% N: [: F" f
2001年,荷兰通过了安乐死法,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近日,荷兰又准备将安乐死的范围扩大到没有自主能力的新生儿。该国将成立专门委员会,研究新生儿安乐死合法化问题。8 h. g8 F5 ?+ ~" S: @' v
. D3 j5 ~6 W6 b9 ] * K2 a1 ~/ u' A! y 荷兰人这一举动再次让西方社会瞠目结舌、议论纷纷。最先引发新生儿安乐死话题的,是一个名叫查诺的女婴。 Y0 s: o+ q' C) o& C4 U3 {+ {8 S7 s- p1 C& {7 W/ U9 a
2000年8月,查诺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呱呱坠地。小查诺刚出生便被诊断患有先天性代谢紊乱、骨骼生长异常,医生说她最多只能活30个月。在这仅有的30个月里,查诺也注定得不到普通孩子应得的幸福 不能正常进食的她只能依靠一根管子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交换以维持生命,甚至父母的抚摸都可能给她带来伤害。 8 [+ U: L/ t; `2 |' J) `9 N6 r$ T- U7 B* R8 z, x' w
看着孩子在与疾病抗争中承受如此痛苦,查诺的父母日益绝望而无助。“她活着的每一天都在受罪”查诺的母亲安尼塔说。 ( W: M) z7 h X2 D* a. _2 q! s2 i: ?; B2 h0 [+ b
在查诺7个月的时候,父母决定请求医生协助她离开这个世界。五年过去了,查诺的父母对这个选择无怨无悔,因为他们坚信自己的孩子此时“正在天堂里嬉戏”。% I* U* F0 F. b$ |3 @' Y- W
- z& R$ q9 e6 f8 i' U 然而,查诺的故事引发许多争议。荷兰在2001年通过的安乐死法对医生实施安乐死做出了十分严格、详细的规定:在病人的清晰的、自愿的、重复的请求下,医生才能给他们注射可以致命的麻醉剂或肌肉放松剂,而这些病人必须身患重病,而且无望恢复;安乐法的适用范围是12岁以上的人,不包括新生儿、昏迷病人等不能表达自己意愿的病人。 % H$ Q5 S. |1 @3 O+ D! Q/ ~& f* ~) U8 V! X* V$ q5 L
法律规定,如果医生对新生儿、昏迷病人施行安乐死,要上报到公诉部门,由公诉部门决定是否起诉他们。 6 U0 C E8 w+ S2 E) o " ]; c7 ?5 E0 e0 X; ? 然而,是否对实施安乐死的医生进行起诉,其衡量的标准在法律上却没有清晰的界定。因此,一些医生仍然冒着风险对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秘密实施安乐死。据荷兰新生儿学专家在全国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该国每年有15到20名新生儿接受安乐死,但依法上报的该类病例平均每年只有3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