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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11-2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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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ilehuli
, Q, _/ K R" P; V5 w
2 k- l7 Z/ E5 {* n! ? `我想樓主肯定是沒養過狗, 一昧的覺得所謂的"畜生"就是會咬人.
3 t; ?7 S7 m) r" e
0 T* b% E3 l6 I w6 F! c' U6 Y我並沒有要任何人遷就我, 而且我並不介意有法律的存在來懲罰那些"不負責任的"的養狗者.
- ?0 t% s# }- [9 |但是我的論點是, 既然我可以把狗訓練好, 不咬人不吵鬧只是一個陪伴犬, 必須被一視同仁的被視為"會咬人的狗"是一件很不平等的事.
( K' j/ V0 L* w* T! j如果每隻狗都會咬人, 那為甚麼不立條法, 不准全加拿大的人養狗? 為甚麼現在越來越多機構宣揚保護那些被"惡意"人士訓練去攻擊的狗? , l5 _5 c4 F& r, @5 R
簡單一句話,如果你有點研究(不過我想一般人只會看那些造成麻煩的狗), 會攻擊咬人的狗, 通常都有一個不負責任, 不管教 (是, 狗也是要教的)的主人.. _4 u' a. E* j" s" i
如果你要跟我說, 你怎麼能預測狗不會突然咬人? 請問你有看過新聞那些導盲犬沒事咬別人嗎? 導盲犬就是一隻訓練良好的狗的模範. 3 I2 H1 a. t1 ~! E; [
+ w% l, T5 d% E, L( e8 g# v那些三四歲的小朋友, "如果爸媽管好", 不"主動"衝過去打狗狗(不好意思, 我就是有看過這些小朋友). 到時候狗稍微抵抗一下, 而不小心把小孩推倒了, \' Z5 d2 D7 a2 L {/ ~+ t n! z
請問是誰會被處罰? 當然是狗.' V1 I: `2 |$ k,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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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你最後一句話, 別人沒義務遷就, 那我是不是也在遷就別人的歧視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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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b" N- `5 r! B9 ^& P# G9 L 3# 我爱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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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狗狗我是去領養來的, 我不可能也不打算把他丟掉. 我只是覺得這個城市, 一併處罰和歧視的政策非常讓我不習慣. 0 E/ w: z+ {3 d& e
我現在就是租房子, 如果明年找不到其他的地點, 應該還是會繼續租房子囉~你之前養狗是住自己買的房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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