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归正传,今天看了第一章:Introduction to General Insurance2 V! Q) y4 A$ y ^! k3 W
General Insurance 包括汽车、房屋和责任险,保险另外一块是人寿以及意外伤害险,需要考另外的执照。很久以前我考过人寿险的执照,很难,考过又没有用上,浪费了。' P; y* N7 Q" O5 s8 e
Genral目前是市场占比最大的一块业务,保险公司按大类可以分成私人和政府两块。在阿省,两块业务交叉的不多,因为政府主要经营管理医疗、失业和工伤险。但是在BC、SK和MT几个省,政府也涉足General的领域(私人公司能争得过政府?想不通!)。私人公司按照经营模式又可以分为股份制和互助制的,后者基本不盈利,只是为了会员争取到最低的保险金,同时分摊风险。(这样的公司我好像没有见过?)
保险产品的销售主要有“承保公司直接销售”(只卖本公司的产品,比如BELAIR,RBC INSURANCE COMPANY,和DESJARDIN),“独立保险经纪销售”(卖很多公司的产品)和“保险代理销售”(一般也只销售一家公司的产品,但作为分支机构的拥有者销售产品,比如STATE FARM和Cooperator)。 , Z/ i2 S- D Y7 Q" W- b 保险的原理中文中叫“大数法则”(上学时候听过一耳朵,不知道还对不对了,哈哈),英文解释得很简单“to share the losses of the few among the many"。
这一章不是重点,但是很有趣的是Lloyds of London。它不是一个保险公司,但是却为有经济实力的会员提供风险的保障。比如我们平时听说的谁谁谁的腿投保几千万,谁谁的嗓子投保几百万,包括大的航天项目的保险,都不是一般的保险公司承保的,都是这个组织的业务。说白了,就是有钱人把保费聚在一起,为花费巨大的项目提供保障。" G+ v4 ]8 L: S
Lloyd这个名字很有意思,我以前遇到一个客户的名字就是这样写的,当时我还问他,我需不需要读两个L,哈哈!Lloyd是保时捷的技师,收入不错,公司还整天送他们到高档的酒店学习新车型的保养和维护......当时我就想,将来我家儿子去学这个也不错哦......
然后说到CONTRACTS。受法律保护的合同的需要五个要素:9 A0 ]- v. D. T5 b4 w
1.达成的共识 ! f f k2 S! M" J2.利益的交换 ; Y/ I# x9 ~) U# Z. [0 H. x/ |" T3 r# t! F3.目的的合法性 : b; N4 D* k0 { j H8 s4.合同各方的法律行为能力$ t2 V5 C$ N/ g J0 c$ K$ I
5.真实地表达双方的意愿(欺诈、隐瞒、错误签署的合同无效)
然后说到了在保险公司签发最终的保险合同之前,保险经纪人可以在保险公司提供的BINDER规定之内,与受保险人先签订合同,这个BINDER可以视同为合同。0 s' n- X; Z8 i d; C* ^6 N
最后说的是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可以增加附加条款,对动产(工具、珠宝、乐器等)增加FLOATERS,对同一保险对象签署附加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