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70)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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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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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税务局最近推出一个新的项目,称之为“教育计划”(education program),税局会向他们认为有超出申报、抵税范围的纳税人发信,其内容摘录如下“就你近期的所得税和福利,或是其他多个特定的申请,加拿大税务局(CRA)向你发送了这封信。如果你发现自己过去的纳税申报中有一些项目出现了错误,现在你有机会对申报的内容进行调整。”
3 H) \# m3 U* @什么人容易被调查? ( ]- ]$ z9 G& {3 Y4 @: A8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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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的报告自己在自雇、租赁或是经营中发生亏损的人会比较容易收到类似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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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根据税法,如果你报告经营亏损,你可以因为这些亏损而节省一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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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来是税法给予加拿大税务居民的帮助。不过,CRA认为,经营的目的不是用亏损来节税,而是盈利。有些人滥用、滥报亏损,从而少缴税款,甚至借此来抵扣其他应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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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税务调查人员对大约33,000个纳税人发放了“教育信”。 ) n+ A1 i& z1 }6 G9 `
* \1 [! ^! X; m X+ A3 ?. s! G但是,并不是所有收到税局的信的人,都是“借亏损来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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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W r/ V$ J8 F% }4 x+ `- {$ ^事实是,从事合法经营、专业或租赁活动的确可能会产生亏损——特别是在最初几年,你还在建立你的公司,也许你需要贴进去一些钱来维持经营、扩展客户群体。 : }4 J5 E; m' l' M) @4 A4 R9 {2 J, X% u
法院对亏损的看法 0 n( p& ?0 P2 h3 {' u3 I. W# @4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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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收到了一份这样的“教育信”,先不要惊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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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加拿大最高法院在裁决“Stewart v. Canada(2002 SCC 46)”案中,法院承认,我们的税法允许亏损的存在。法院确定,如果一项活动是商业性质的,没有个人的元素,那么它就是个收入来源。产生利润实际上不是经营的必然结果。 6 I; Z; ~9 f7 r
6 g3 e! b/ }4 }- N. Y- m' i& h所以,如果你碰巧是个不称职的经营者,不断的进行年年都赔钱的合法商业活动,CRA不能以此为由去猜测你的商业判断力,然后对你出现抵税和损失进行无端的否认。额也就是说,说只要你的活动是商业性质的,CRA不能因为你的经营行为没有合理的预期利润而处罚你。, P( e% C, K ^1 Z% I3 D+ j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我们的经营行为和努力方式可能会被归为个人性质,或是具有个人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需要确定,该活动必须是具有充分的商业性质,并能构成一个收入来源,这样法官才能接受亏损和抵税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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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Y/ T# A8 g% _3 q0 N, n* f如果为了开展生意,你不得不购买一些设备、请客吃饭或是送出礼物,这部分的花销是商业性质的,而不是为了你个人的人情来往或是用于生活支出。虽然这些商业支出导致你没有盈利甚至出现亏损的情况,但是,这是为将来的盈利所做的准备,那么CRA以及法院是能够接受的。 1 X$ ^: v' W& |& ~: I, Y! Z8 z+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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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自己 0 ?* L1 U; h" ^5 x
鉴于CRA正在开展的“教育项目”,你最好能马上做好应对的准备。你的自雇、租赁或是经营必须是真实的商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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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5 H1 R, U" H; Z5 U税局的官员会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过去几年的盈利、亏损的经验、你正在接受的训练和你是否正在努力的获得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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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 c+ z0 b8 n5 k+ r0 T2 X其次,准备好收据和文件,虽然税法并没有就法律上可以追溯多长期限的税务问题作出规定,但是在极端例子的情况下,税务官员可以抽调8年前的档案。 5 t F$ P/ _4 K* g2 B, x
我们需要让法院和CRA了解这些损失的合理性,同时让自己做好准备,和税务局进行一个理智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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