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官方微博发文驳新华社:“自曝家丑”是王宝强的自由 $ J' e- |. Z+ D' o - I6 u2 p$ Y* ]: \检察日报官方微博19日以《“自曝家丑”是王宝强的自由》为题刊文指出,新华社评论认为:“一个明星的婚变和一个普通人的婚变并没有什么区别”。对明星个人,除了需要分割的财产多得多,和普通人区别确实不大,但对社会来说,不同人婚变产生的示范指引作用,区别还是挺大的。7 f% p. V; J4 |
/ R _6 n! l; e1 n虽然新华社评论用了“某明星”,但关注此事的人都知道说的是谁。“一场本很正常的婚变,竟带火了其执导的影片,使其未映先火”,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事实,但即使是事实,我也更愿意将其看作巧合,而不太同意“沸沸扬扬的离婚事件,不过是为了公司利益精心策划的一出闹剧”的判断。时下炒作无所不在,由头也五花八门,但王宝强案不太一样:如果目前我们知晓的事实得以确认,王戴了“绿帽子”,女方则被钉在耻辱柱上——谁见过如此“下作”的炒作?5 ^1 V. V. @) V!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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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评论作出炒作判断的依据是:“常言道:‘家丑不可外扬’,普通人尚且明白这个事理,作为影视明星更应明白。发生家庭婚变,一般人都会低调处理。作为某些影视明星,却是唯恐天下不知,又是微博发布,又是在新片发布会上大讲此事,把家丑放到如此巨大的舆论场中并持续发酵,形成强大的关注度效应。”) L/ Q: Z" F% |( O1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