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庭资料显示,罗拉在17岁的时候遇到了时年32岁的男方,(不要问我为什么男方没有因为和一个未成年少女有关系而被抓,这个我也不知道)。两个前后一起生活了七年,其间罗拉非常想要结婚,但是男方一直拒绝,用他的话来说:他并不相信婚姻。 汗,为毛所有不想要结婚的男的都是一个调调呢?& u) S* Z q5 ^
/ k( @5 Z3 w: @( L, \- v罗拉女士,我建议你到书店去买一本“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的畅销书,打开来,大声朗读书中第一章节的大标题“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 if he doesn’t want to marry you”。看到了没,他不想要跟你结婚,是因为他其实根本就没!有!那!么!喜!欢!你! % p4 p' G/ ]! S9 Y$ R r7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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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6 a, N( | q8 u还有一个更大的原因应该是,如果传言属实,男主真的就是Laliberté的话,他尽管没有像现在这么有钱,但是当时也绝对是富甲一方了。作为一个商人来说,尽可能的不做亏本生意是生活的第一原则。 罗拉跟男方一起生了三个孩子,跟男方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五年,在这七年里,罗拉从来没有工作过,也从来没有对男方的生意进行过帮助,甚至在七年中,男方无数次的出国进行商务旅行,罗拉一次都没有随行过。然后遭遇了七年之痒,在2001年的时候两个人分手了。 分手以后,男方同意支付三个孩子的抚养费直到成年(这个具体数目不详,但是应该很可观,女方在这个问题上也没有异议)但是他拒绝支付女方的配偶赡养费,也拒绝分割财产。 其实这个时候的罗拉女士也不过刚刚24岁而已,前男友已经决定抚养共同的孩子了,按常理说,她应该就此收手,趁着年轻赶紧重新开始。但素,我们的罗拉女士则没有这么想,她干了一个也许是绝大多数土生土长加拿大女孩都会干的事情:我要去告他!我要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 F: E1 q6 e1 Y W" m" L . v' I8 D2 n% @# a( V8 P
最后继续八卦一个本案疑似男主Laliberté的花边新闻。此人后来婚了!婚了!在拉斯维加斯娶了一个叫做 Claudia Barilla的模特。, X7 Z y- t* t) x) s# }* L. C(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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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有的传言属实,那么让我们一起和罗拉女士在来读一读那个大标题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 if he doesn’t want to marry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