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634)  鸡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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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6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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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别申请了 at 2005-3-6 09:38 PM:+ @* b6 ?2 ], \6 E# c0 }" }1 v* \
三思,你儿子多大了?
% A% P. r! K# d' J( K' H$ ?也许我喜欢从另一个角度考虑问题吧。1 G% |" A8 d# Q) r
首先,让不让坐是乘客的权利,但不是一种义务,虽然照顾老幼残是社会公德。我过去坐公交车时,经常看到推婴儿车的妈妈,很少见哪位上车要求别人让座的。, q0 S5 m. f, ], a
其次,我觉得公交车司机做的很对,也许这是他们的规定。当他认为,他不能对这个残疾人负责时,他只能给公司汇报,请公司安排。
, b3 S: s; A% z* ]) Y我也佩服你得大虾气概!
( Z; @9 `/ j: J
& N. o- o4 x2 ]1)公车前面两边的位置是给wheelchair and stroller的。& m5 p( t# p3 b' P; [' G* R
2)我当时带了两个,一岁和三岁。小的坐在车里,大的跟着我走路。我是给大的找座位
7 m2 @6 A& y+ d/ k* p; \6 }3)什么对残疾人负责?公车又针对残疾人轮椅的设计。
9 v; \- o" b; W; C4)是的,肯定是有规定的,但是司机向公司汇报,是在我埋怨后才打的。当时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那个人被拒后调转车头好像是离开了。司机应该当时告知这个残疾人自己会联络公司。
0 d9 X! w7 k6 l# u* Q5)没事儿,想问就问,不用最后加勺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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