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指的程序,就是《投诉裁决流程规定》(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thread.php?tid=166906&extra=page%3D1) 1 b" {+ q! n3 S; O) i( f/ O1 f' P7 V* |3 |& c5 r
1、规定的第一条,明确指出,投诉者必须发投诉贴。而在你的《公告:永久禁止高潮发言》中(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thread.php?tid=180900&extra=page%3D1)中,第一个引用显然是某人的短信,直接判决,没有相关的投诉贴。 ' w- j. S* u9 C# C! p在这里,我还想稍微引申一下:1)为什么要有投诉贴,而且须在投诉贴中详细指出违规的内容,2)为什么投诉失败,投诉人要被扣分,3)为什么后来又补充制订规则,禁止马甲投诉?除了减少执法版主的工作量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减少恶意投诉,保证由起诉至判决的公开性,从而保证网站的稳定。所以,在站务发投诉贴是任何判决的必要条件。 * r( }) g7 t% ^4 _, N) E % F+ _7 D( {, S. F/ }/ l2、在你的《公告:永久禁止高潮发言》中,第二个引用,是你自己找的吧?执法版主,只负责处理投诉,不负责搜集证据,就是看到谁涉嫌违规也不应直接处理。7 Q; p" e3 ~* e. k% [
( Y F' Y: ?9 M! F! G) q4 I6 ]3、上诉环节的缺失。规定的第二条指出,判决之后,应有24小时的上诉期才处罚。如果做得更好一点,应该短信被告,告知其上诉权利。 ) B' f( I/ Z1 V k0 q5 l7 j ; K @9 g! [! B5 A: d. R根据以上三点,您对高潮的判决违反了程序正义,应该被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