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消息,新民主党国会议员马洛韦(Jim Maloway) 提出一项针对航空公司的私人法案,要求航空公司赔偿飞机乘客的各种损失,如果飞机关门后,乘客在机上等待超过1小时,要按每小时500元进行赔偿;如果搭乘航程超过3,500公里的航班 ,乘客持有机票却不能登机,航空公司要赔1,200元;如果航空公司误点、取消或改变航程,在10分钟之内没有通告乘客,每次要罚款1,000 元。1 \- R F0 C0 }
) z4 n' W; P) _0 e& I0 i: i针对上述法案,加拿大4间最大的航空公司,包括加航 (Air Canada)、Air Transat、Jazz Air LP以及WestJet,通过全国航空公司理事会(National Airlines Council of Canada),在上月底联合提出乘客权利法案,试图以此说服国会议员,该法案的条款包括:航空公司保证照顾乘客的餐饮,飞机误点4小时,乘客可得食物餐饮券;航班夜间延误,航空公司承担乘客的住宿费;乘客未能登机,航空公司要为他们重新订位;如果乘客在飞机上空等超过90分钟,可离开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