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新意。 案发后,罪犯们惯用的手法就是把责任找到别人身上,以博取至少是其他罪犯们的支持,先在道德上为自己找解脱和借口,即使是杀人放火也从来没自己什么事,自己也没什么错,错的都是别人;然后花大价钱请个律师 ... # b |+ a. E- f' z9 g用户 发表于 2009-9-3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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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不需要新意,尤其是很多做人、信仰等根本问题 $ I# E' z7 v- \5 e2 a许多都是古老的命题,代代人都在给出自己的答案,而始终没有满意的结论 . B- b. d5 I' {8 M) j具体事例可能有其特殊性,但却能直达主体,发人深省, F/ j0 N0 t1 Z* G
所谓“只要信,就...... ” 的理论,的确值得推敲,又好像经不起推敲/ h U/ [' C9 H1 r
这一切矛盾如果都不值得一问,简单到一“信”解千结的妙论,岂不可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