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87)  鸡蛋( 1)
|
问精打:
9 V d6 C, @) B' @- a2 P, V那大多数人肯定会说这钱是从家人和朋友那里借的,因为这样最简单和合理。不过这证明要怎么做呢?出示借据就可以吗?还是必须有公证之类的正式手续呢?- I; Y; s, b j& i6 M; \1 B9 Q( y
荠荠菜 发表于 2010-6-26 16:28  / c1 H& J: }9 g0 g/ g9 Q' H
记着这点$ w. N. I, l; t2 q U' m9 V) k; ^
1 如果说钱是借的,请提供合理证据。 税务局不会管你是否公正啥的,他们问,你答。 就这么简单。 提供任何证据请先考虑自己如果是税务局,自己能否接受? 别忘了,任何值得怀疑的地方,他们有权否定。然后罚款加利息。 如果你不服,可以到法院上诉。 前提是,收钱~
" S# t+ g& \. O7 a/ z, H* x0 T$ I/ Z& t+ @- U" s" `5 }8 Z
至于如何证明?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只要合理就行。 如果是我
$ J( k0 q* m/ r8 D/ |3 |5 q9 c' S$ ~* ?1 }/ u" j$ w
1 先发张借据给国内亲人,其中注明借贷时限,日期,还款方式, 双方签名。 不需要事前翻译成英文或公证 - 合约是两方人间的事。7 c1 y9 |7 K; @& m" d, b7 \& S
2 定时在每年1月30号汇款回去,作为还贷的利息。 利息数额最好是根据合理的市场利率。
[% K' j2 H0 E8 R# F& W( r- |
2 ~7 i+ H0 ^- M5 A- s3 I如果有充分准备,一旦几年后审查,可以马上出示以上数年累计的证据, 税务局一般不会有太多异议。 如果什么都没有准备, 那就认了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