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主是否可以成为一种可能。 + h+ o" J3 k' j2 [' f% w1 q3 Y5 j2 S% n6 b9 S' o
我的构想是,一名退休执法斑竹,和现任执法斑竹一样,在经过选举通过的情况下,当且只当这种特殊情况下,出面维持执法斑竹的奇数要求。% M; L2 g$ d0 _4 K& P5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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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通过,我个人愿意作第四执法斑竹
首先肯定z版出台的办法值得赞赏,弥补了执法缺陷。 : f* e: E }8 S2 B7 n. O X" r2 I+ [4 o% `) b$ M
其次,我部分赞同未名的想法,采用第四版主。不过,我觉得可以考虑一个候补执法团,这个执法团可由前任执法版主,超级版主,和现任版主中产生。执法之时,没有必要采用投票的方式。毕竟,投票执法与目前的执法版主体系不太相容,而且效率与准确度都值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