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份递交的移民申请,case一直在buffalo。后来决定回国一段时间,所以在移民局留了在爱城一个朋友家的地址,请他们帮忙代收信件。最近体检完,估计快ppr了。涉及到pre-paid信封的问题,突然想到,这个回邮信封上的收件人是写我朋友的名字呢,还是写我自己的名字。写自己的名字吧,担心朋友签收的时候有障碍,那就麻烦了;写朋友的名字吧,又怕移民局不給寄。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关注这个阿? . W7 V( l/ f. v l/ F5 P0 p( H ] w, h: l) {3 k
谁有经验,给点建议吧,多谢!! ( `6 v' P0 n* t5 Q2 k7 Q: p; B* p. T3 h" y
另,同时问一下,像我这个情况,回邮信封的发件人应该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