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好不公平哦。。。看人说话。。。。在现实被欺负了一辈子,在网上还要看人说话。。。其实这次不是因为戳了痛处,真的是惹了惹不起的人,这样就很不公平,凭什么某几个人就惹不起,大家不是平等的么。 & k0 H. S3 _1 @8 Y1 Sleejamm 发表于 2011-1-27 21:10
使用道具 举报
我的理解,没有谁就因为容忍度低我们就要迁就他的容忍度,而是应该形成一个规范,如果规范内认为的东西不符合你的容忍度,那应该调整的是你不是规范& s7 ?- v! k# ~; g5 z0 u, h ; Y: o; l* ?: O' l8 t$ b% h 问题是现在的规范有些过严了* }: G1 N- A+ ^/ ?( L: x( p2 H sweetlele 发表于 2011-1-27 21:51
下面帖子里有些讨论,感兴趣可以看 ! d0 t8 m' I+ t+ h. I6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authorid=102717 o! O! [ f" H$ j' u 未名 发表于 2011-1-27 21:02
严重抗议白水同学占取俺楼主的光荣位置! 虽然你对帖子的贡献最大~~~& D) S3 F; `* f 2 V* N$ i- |+ d0 h9 |2 ^- m 嘿嘿,看这个帖,感觉好像是上个世纪的事啦~~~~ 4 U/ G* i: \0 [+ B vilna 发表于 2011-1-27 22:07
还有,扁舟虽然是超版,但我没有看到他动用超版的权力去做不合适的事情。辩论和投诉,他是个人名义实名做的,也相应的承担荣誉或后果,我个人认为谈不上惹不起或不平等。就像我不太认同扁舟说的“一帮子上”的说法一 ...: n4 J& U; ^. Y9 r. [( b( i 未名 发表于 2011-1-27 21:40
另外关于紫光提出的对一定程度违规语言予以容忍的问题,我觉得这首先应该是一个修改规则的问题,同时我认为,这样做在实践中可能产生一些严重问题,比如不同执法版主或者不同时期的执法尺度差别太大的可能性,如果不 ..., c" j" [- F! I; ~ zsm2002 发表于 2011-1-27 16:05
个人名义和超版是联系在一起的。代表了一个人的人品值不值得尊敬,值不值得领导一个网站。一个超级斑竹的人品过不了大家的关,那大家肯定不服他做斑竹啊。我感觉这就够大家弹劾他的了。, U5 W( \, i# E) z leejamm 发表于 2011-1-27 22:12
我有罪,我不对 # G9 Y% |2 n7 V ) ^9 ]. R* V. @- d1 t+ w9 N 讨论了一圈,又转回来了 ! P, i/ o1 ~( f# W5 G未名 发表于 2011-1-27 22:10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6-5-25 01:11 , Processed in 0.183878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