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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6-05/30/content_46231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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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Y/ A2 v! ~0 O! G" ^0 i2 D6 m+ b' r% b 一套完整的人民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必须内容齐全且同时使用方可有效。证件专用皮夹为竖式黑色皮质,外部正面压印人民警察警徽图案和“人民警察证”字样,背面压印英文“CHINA POLICE”字样;内部上端镶嵌金属质地警徽一枚和金色“公安”两字,下端放置内卡。内卡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制证工艺制作,正面印制持证人二寸彩色数码照片、姓名、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名称和警号,并覆盖专用的全息防伪膜;背面印制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警衔、血型、人民警察证有效期限,以及“人民警察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字样。(注:皮夹规格:104 X70 mm。内卡规格:85.6X54mm。皮夹、内卡总重量:60克左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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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X# n* D) w9 P9 S& ]9 M 实录:公安部通报统一配发使用人民警察证有关情况 ) y* [3 P0 ~8 |# r;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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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上午,公安部在北京亚洲大酒店多功能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统一配发使用人民警察证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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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F2 k" E: y. F& [ 明天起全国公安机关开始配发统一警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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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m% t9 Z& `- ~) c" `/ a 在全国公安机关统一配发使用人民警察身份证件,在新中国公安史上尚属首次。这是公安部贯彻落实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 o% h) v H$ A; F
3 [- {% i N2 j X1 ~1 ^2 E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全国公安机关将按照先基层、后机关的原则,用半年左右时间分批配发统一的人民警察证。其中,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以及广东、陕西2个省公安机关将从明天起率先配发使用人民警察证。到年底之前,各地原有警察身份证件可以继续使用。自2007年1月1日起,全国公安民警一律使用新的人民警察证作为民警身份的凭证,各地自行制发的警察身份证件停止使用。[详情] % \1 i" w9 @$ Q' P5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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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证包括内卡和专用皮夹两部分 同时使用方有效 2 @$ V, _8 v# G* ~
/ F6 s" f. i" P! @! L) } 一套完整的人民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必须内容齐全且同时使用方可有效。证件专用皮夹为竖式黑色皮质,外部正面压印人民警察警徽图案和“人民警察证”字样,背面压印英文“CHINA POLICE”字样;内部上端镶嵌金属质地警徽一枚和金色“公安”两字,下端放置内卡。内卡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制证工艺制作,正面印制持证人二寸彩色数码照片、姓名、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名称和警号,并覆盖专用的全息防伪膜;背面印制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警衔、血型、人民警察证有效期限,以及“人民警察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字样。(注:皮夹规格:104 X70 mm。内卡规格:85.6X54mm。皮夹、内卡总重量:60克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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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O& D: K4 ?6 Q, @ 关于辨识警察证件的问题,在这个图上也可以看到,特别是下面有一个全息的防伪膜,这是作为我们普通的人员,用肉眼可以直接辨识的。那个防伪膜是我们专用的防伪膜,通过肉眼可以直接辨识它的真假。同时我们还有其他一些不便公开的防伪技术,防伪膜如果看不出来,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我们再通过进一步的检查能够查出他的身份。 [详情] " I$ T% h: W5 Q2 V z/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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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范围为在编在职并已评授警衔的职业制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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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m* X+ j" f' E6 w 据规定,人民警察证在外观式样、工艺材质等方面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纳入警用装备,由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实行分级管理。发放范围为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在编在职并已评授警衔的职业制人民警察(即不包括纳入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实行现役制的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公安机关内部工勤人员以及聘用的辅助工作人员等不具有公安民警身份和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属于发放范围。在民警退休、调离公安机关、辞去公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以及劳动教养等情况下,要分别及时收回或收缴其人民警察证。对社会上非法制造、贩卖、持有和使用人民警察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详情] : |- p! r- l! ]3 Z: w+ J& u
% _: F; w7 M. f: ]% V) C0 H0 G1 X 公安机关聘用辅助工作人员不得配发警察证 0 r& n! @% `2 ^+ {0 l* }- R
0 U! S/ d' T {4 ^9 l3 w9 T 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内部工勤人员以及聘用的辅助工作人员等不具有公安民警身份和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属于人民警察证的发放范围。 " T5 q$ c; G4 Y# a( Q' v
2 i4 }; D9 z4 k3 P4 x2 B, w 根据规定,人民警察证在外观式样、工艺材质等方面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纳入警用装备,由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实行分级管理。发放范围为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在编在职并已评授警衔的职业制人民警察(不包括纳入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实行现役制的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 [详情]0 w, X) l4 p, R( y&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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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执行职务须主动出示警察证 着装执行公务时可以不主动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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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人民警察证,以表明警察身份、接受社会监督。对于社会上非法制造、贩卖、持有和使用人民警察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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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的警服,包括警衔标志,也属于执法的凭证。在着装执行公务的时候,可以不主动出示,但是如果群众有要求,虽然你穿着警服执法,但是我还需要再继续确认,可以要求着装警察进一步出示警察证件确认,这个时候人民警察要主动及时地出示。[详情] $ b1 P2 Y+ Z5 [+ l+ p$ A# z(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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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假警察证可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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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8 a; j6 |" `+ W1 C “社会各界群众发现假冒的人民警察证,或者对持证人员的警察身份有疑问时,既可以直接拨打110电话进行举报,提供线索,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樊京玉30日表示,对于社会上非法制造、贩卖和持有人民警察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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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京玉说,对群众的举报或者报案,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地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对于公安民警违规使用证件的,由警务督察和政工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详情]" T& G) ~; R: d+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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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新闻:公安民警证件在全国范围内始终没有统一 / g0 n8 @: Y1 y7 W, m4 K" V
& O6 r! G1 D1 D7 e/ k/ [ 公安民警证件在新中国成立后始终没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都纷纷制发了本地公安民警证件,在名称、式样和管理方式上都不尽一致。这样在客观上,既不利于民警跨省区开展警务活动,也给群众准确辨别民警身份带来一定程度的不便。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国际警务合作日益频繁,作为中国公安民警的“门面”,警察证件应当规范、统一越来越成为公安机关内外的共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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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 C G; M% p& a 背景新闻:人民警察证的发展及式样 + P% p6 a- [" @, [!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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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公安民警证件始终未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跨区域执法办案和国际警务合作日益频繁,对统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件提出了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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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公安部开展了统一人民警察证件的研制工作,经过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定稿的式样既美观醒目又经济耐用,同时在防伪技术和科技含量上也达到了当今国内外先进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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