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J7 L b. m3 J; {+ ` Q1类别签证是今年9月初开始实施的,杨小姐知道之后非常高兴,她一直想在国内多住一段时间,照顾年迈的父母。所以马上到中国签证中心申办Q1签证,在提供了要求的邀请函、邀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明)之后,顺利拿到了Q1签证。 ) W/ b) G* W" T5 C' I
. o3 V6 G7 E( _" ^ 到签证中心取件时,签证中心的职员告诉她,回国后30天之内一定要到当地公安机关登记,办理居留手续,当时杨小姐订的回程机票是43天,“航空公司正好那天有位子,我想反正回国可以居留相当长一段时间,到时再改机票就行了,所以也没太在意。” 4 c. [! M2 V- Y' y* X' g!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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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老家后第2天杨小姐没敢耽搁,马上到当地公安局登记,一个处长接待了她,称必须带齐所需要的文件才能办理居留。杨小姐连忙回家,叫在加拿大的先生把当初交给签证中心的材料每样都传真了一份,第2天又来到公安局。该处长态度十分傲慢,先是问杨小姐什么时候回来的,得知杨小姐已经回来3天,就说按照规定回国24小时必须到当地公安局登记,现在你已经逾期没有办理,属于非法居留,随时可以把你抓起来。过了一会又说,传真的文件和复印件无效,一定要原件,而且杨小姐出国前办理的出生证明无效,一定要亲属关系证明,才能证明她和邀请人的父女及母女关系。 7 T. W n, E1 r3 z$ I5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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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姐无奈地来到父母居住地的派出所登记,希望熟悉他们家庭情况的派出所可以出具证明,结果去了几次不是在开会,就是午休时间,好不容易等到办事人员出来,先是说根本不知道如何办理这种居留申请,后来又说杨小姐必须到政府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证明,或者到当地检疫中心办理DNA亲子关系证明,才能证明她与父母的亲生关系。 $ E$ Q- x. w2 F0 i$ a6 K5 e . K- y$ {( [+ E5 a “我们出生时根本没有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现在到哪里去找这种证明,出国时户口又吊销了,现在的户口本上也没有我的名字,况且到公证处办理动辄排期一两个月,到时我的签证早过期了。” . H/ }: ]+ h% E4 p&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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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气之下的杨小姐决定索性不办这种惹了一肚子气的居留,等到机票到期直接返回加拿大算了,谁知到了机场安检人员又把她扣住,说她在中国逾期居留,每天罚款500元,她共超期13天,需要缴付罚款6500元,而且马上通知航空公司,取消她的登机证,又跟航空公司联络,要把她的行李调出来。 0 ?5 u A/ i- f+ ?)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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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当成犯人扣押在一边的杨小姐一看自己的钱包里只有1600元人民币,根本不够支付罚款,就问安检人员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按时离境,安检人员告诉她,只有被驱逐出境,不过被驱逐出境5年内不能回国,杨小姐当时也是豁出去了,说你们把我驱逐出境算了,反正我5年内也不打算回国了。谁知安检人员又说,你没有犯罪,我们不能随便把你驱逐出境。 3 E9 O! L8 ]6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