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错了,还没写完就发贴了。 $ w4 F' F- c @$ E6 e. d我的Leader也不太明白,教我做完后,现在网上传走后又显示有错,我的印度Leader一开口就是在推责任。无奈啊。还是来这里问更靠谱,解释还更清楚。1 R1 x% h( v* O4 G u
情况是这样, 有一对夫妻,男的来加很久了,已入籍,2003年7月以前一直寄钱给他妻子,也保留了寄钱的证据,(我不知道这个和报税有什么关系,以前年度是我的印度leader给他报的税,说要用到这个,但今年leader说不用了)。2003年7月他妻子移民了,来加以前没有任何收入,来加以后就开始工作有了收入大概$12300。现在的问题是我申报了她在7月移民了,请问在她自己的schedule 1 里basic personal amount 她可以是全额还是要按她登陆加拿大的时间比例分?同样的,在她老公的税表里,spouse amount 是全额还是按同样的比例?在哪我可以查到相关规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