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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不能找经济条件不好的租客,因为可能拖欠房租,并且,到期赖着不走,大温法律还倾向租客,到时候他不走又不交租也是可能的。3 s7 F0 z. ~: B+ a; e1 c" C
我体会,如果自己不住,在大温地区买了房租给别人住,就是实实在在学雷锋!4 ?9 o0 d' q4 y
因为我家的公寓出租了一年,每个月净亏损600多加币(房贷和物业费以及地税,平均到每个月是3000多加币,而租金只有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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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温公寓今年比去年降价喽。出租很不划算的,除了房贷,还有地税,物业费,都要自己付。还有首付的利息呢?我买的首付将近30万加币。是国内的房子卖掉,人民币换的加币。如果这一百五十万人民币放在国内买理财,利息也不少啊。 " P8 Y5 n9 a2 Q3 t0 C: X' V: F8 M: c# _- s
所以,买房自己不住很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