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359|回复: 14

法国LV将被禁止在中国销售

[复制链接]
鲜花(4) 鸡蛋(0)
发表于 2008-1-18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在全球范围内受到顶礼膜拜的世界顶级品牌----法国Louis Vuitton在中国市场的经营却非一帆风顺,2002年一个叫王军的中国商人成功注册英文“LOUYIVEITEN”和中文“路易威登”商标,并于2003年10月8日被授予获得LV手提袋外观专利权。经过一系列关于商标和专利使用权的官司之后,LV完败。
, H) w1 z$ q9 s0 {; E# j- @2007年11月,王军放出“圣诞通牒”:2007年圣诞之前如果双方不在武汉地区代理权上进行实质性磋商,“路易威登”将在翌日成为中国的平民品牌。
鲜花(4)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8-1-18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军其人:* E" ~" Y% Y* r* X) t/ \
王军是武汉汉正街的一个普通私营服装老板,2002年王军研究商标法发现,中国在商标管理上实行一标一类,总共45类,每类都需要专门注册,而LV在中国仅申请服装、皮具、珠宝和贵重金属类的商标权;同时,LV在中国的产品专利上完全空白。当年,王军成功注册英文“LOUYIVEITEN”和中文“路易威登”商标;年底又设计出LV手提袋外包装并申请外观专利,2003年10月8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其专利权。
鲜花(4)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8-1-18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国LV将被禁止在中国销售
" f# s' i. Z; W" I" t! t
6 l' Q7 o7 B( C$ K3 j  x
" c# V) B: W, P$ ?* Q: I
' M" t) I. N0 P8 |/ _! G在全球范围内受到顶礼膜拜的世界顶级品牌----法国Louis Vuitton在中国市场的经营却非一帆风顺,2002年一个叫王军的中国商人成功注册英文“LOUYIVEITEN”和中文“路易威登”商标,并于2003年10月8日被授予获得LV手提袋外观专利权。经过一系列关于商标和专利使用权的官司之后,LV完败。
& L( Y; B- ~! T7 b: G2007年11月,王军放出“圣诞通牒”:2007年圣诞之前如果双方不在武汉地区代理权上进行实质性磋商,“路易威登”将在翌日成为中国的平民品牌。
/ J$ S6 H$ A" `- d( t5 v0 i* h. ]6 R; k7 b0 u& N
( ^. P4 [; R0 B
LV请求撤销专利被驳回
) m3 R) k, m; u3 W$ q1 S5 M7 C/ ~8 p& i/ H1 n+ R

8 P) h, {# L! u2 P& {( C: `9 i+ S

: [  I# `$ d$ X王军是武汉汉正街的一个普通私营服装老板,2002年王军研究商标法发现,中国在商标管理上实行一标一类,总共45类,每类都需要专门注册,而LV在中国仅申请服装、皮具、珠宝和贵重金属类的商标权;同时,LV在中国的产品专利上完全空白。当年,王军成功注册英文“LOUYIVEITEN”和中文“路易威登”商标;年底又设计出LV手提袋外包装并申请外观专利,2003年10月8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其专利权。* M- u6 Z1 K- R; [2 e5 C

. G0 @4 P8 D  G, o  n4 Z. n3 H8 D/ t/ C# l. [0 m
' {7 k" V3 _6 y+ O
2004年2月24日,LV向中国知识产权总局提出,王军的专利图案要素绝大部分均为LV的世界驰名标志,而LV在中国早已进行商标注册,王军的专利与其已取得的在先商标权相冲突,请求宣布撤销该专利。随后国家知识产权总局成立关于此专利的覆审委员合议组(下称:覆审委),LV专利案经历3年时间,2006年底覆审委最后裁定法国LV法律依据不足,维持王军专利权有效。
% \1 Y* U+ @7 h# p$ o
4 s- u7 X0 p* Y- P- O2007年4月,法国LV马利蒂公司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覆审委告上北京市一中院,请求法院撤销覆审委的相关决定,王军将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7个月过去了仍无结果。7 B7 C  E" _  c8 G# ~
11月22日王军向武汉市海关申请全国范围内的专利备案,扣押LV有侵权嫌疑的产品,为取回货物LV须支付百万元的“反担保”保证金,作为一旦侵权行为被判定后对王军的赔偿支付。
7 h& m; U. R7 G. k2 I, C
1 T) `! S+ t9 s) t! G: B[ 本帖最后由 睡懒觉的闹钟 于 2008-1-18 17:43 编辑 ]
大型搬家
鲜花(4)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8-1-18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可以确定,王军注册中国“路易威登”的商标和产品外观专利的行为是一种抢注行为,他的目的何在?2 j. V8 [, U' F' E5 V6 r- ]
2 q9 o  x; s0 x4 p) k; ~  k
王军2007年11月6日发给LV的和谈方案,愿意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LV转让其手中拥有的一系列知识产权,但前提是LV须授予其在武汉地区的独家经营代理权。但采用直营销售模式的LV恐怕很难做到。
* r* V) R& @7 \) L% Y
3 l  W6 ^5 H0 W0 H" `' y和谈方案石沉大海,王军对LV的态度早已有所准备,“我之所以手握中国‘路易威登’的商标和专利权而没有投入生产阶段,是因为我尊重LV这个顶级品牌,不过LV方面迟迟不表态让我觉得等待没有意义,到圣诞节之前如果他们还没有就代理权跟我进行实质性的谈判,圣诞节后我将立即终止一切谈判,进入生产程序,中国‘路易威登’的售价只有LV产品的三分一,我相信,当中国的老板和他的员工都在使用路易威登时,LV在中国的国际顶级品牌地位将不保。”/ L. @( E6 M: T# f
; F0 c$ z4 P8 {- j7 E1 G
王军同时表示,若LV不能授权代理,想买回专利权亦非没有可能,1.2亿元人民币就成交。他强调,如果拖延价格还会提高。% X( }4 \- g0 E* r( W6 a
. u$ j6 z4 L! I' S
王军提出两案:
; v0 R  S% p: ^/ b+ \2 r
8 @3 N2 K; J4 N; S① LV出资1.2亿买回专利;" J# Z$ B1 e: S3 h% t
$ D" T) H! R- N
② LV给予其在武汉独家经营代理权换知识产权4 ]% `- C6 ?7 O& d# M5 D6 P1 c
$ Q- P, {5 M$ ]9 ^/ {' g
想在中国销售,LV或只能“换脸”
$ y( B) i. T$ B3 y) [* _2 W
3 R) w& f* U. O' [- d% E, ?据悉,对LV商标真正致命的威胁来自于王军手中握有的产品外观专利权。从王军向记者提供的产品外观专利权认定材料中不难发现,王军申请的产品外观与LV在中国销售的产品图案组合并无差异,换言之,LV在中国“大意失荆州”----没有为其产品外观的图案组合申请专利保护。王军表示,LV的产品如果使用单个图案元素放大作为产品外观即为合理合法,一旦其产品上出现传统的图案元素组合,就侵犯中国“路易威登”的外观专利权,他如数家珍般地指出LV目前的几类主流产品外观已经侵害到他的权益,LV的产品要想在中国市场上继续销售,那么“换脸”是唯一的出路。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08-1-21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早就看不惯LV了
鲜花(1535) 鸡蛋(28)
发表于 2008-1-21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睡懒觉的闹钟 于 2008-1-18 17:37 发表 2 \8 w% o& O/ M9 ~' W; y( K
可以确定,王军注册中国“路易威登”的商标和产品外观专利的行为是一种抢注行为,他的目的何在?% u# j- c" K& o8 c& p

! ^( J* P  z. C# r0 g) D( M4 U+ X& C8 k7 k( k: F8 C2 T
呵呵,这个问题问得有点太那个了~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8-1-21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见过世界上最大的LV包包在香港机场,呵呵
鲜花(11) 鸡蛋(0)
发表于 2008-1-21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挨着门洞 于 2008-1-21 11:04 发表
% b$ g( C! n3 c9 m) Y, c/ _" d哈哈,早就看不惯LV了

6 N) S8 T, ^. ?% t' h, r
6 X3 ]' }" D9 t! d" s
' Q. s- i) P( [% P2007年11月,王军放出“圣诞通牒”:2007年圣诞之前如果双方不在武汉地区代理权上进行实质性磋商,“路易威登”将在翌日成为中国的平民品牌。
* r* b( ^- t  k* {) J( X, o0 s/ ]9 |

" z+ _& w6 Y" f$ l我来换个说法,你看了还会有这个想法吗?
# B: A- ?5 d3 ?* w3 R1 w" J) s& G2 o' J# ?
3 F8 }3 _# \  H2 |
明天就到register service 为我的小狗注册个“挨着门洞”的名字,然后让它挂着大大的狗牌到埃德蒙顿华人聚会上亮相。
1 i& e5 L& v' M! v如果你不让,就拿钱来。否则,从明天开始我就让“挨着门洞”成为“g"的名字。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08-1-21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rd2004 于 2008-1-21 11:41 发表
& D0 \, Q: d0 ~5 k8 {) R9 x, N8 ^$ {7 P0 W3 G

! S: _$ g5 P8 u/ _! ^5 t
9 G# G0 e% q" f: w2 x5 w2007年11月,王军放出“圣诞通牒”:2007年圣诞之前如果双方不在武汉地区代理权上进行实质性磋商,“路易威登”将在翌日成为中国的平民品牌。5 _: e3 O5 X9 v0 ^. q

" r) H- Q) h' H
+ {# G& {# L2 N9 d+ y5 m我来换个说法,你看了还会有这个想法吗?  K6 h# V' o9 b$ W) g* d
  R) D: _3 W8 H' M  F' U( ]
9 A8 j# F" ~8 y2 |0 y0 w4 z& Y, o  U" l
明天就到regi ...

* E# i( N8 N9 X  q$ T( R! R7 v# j2 @1 x9 u9 p  J' s3 R

- C7 J3 O& S0 ^从LV的角度,以及那些对LV顶礼膜拜的人的角度来看,王军就是钻了空子以此要挟得到代理权的小人.9 Y! P- `: m: L& ?/ S
但如果把角色改变一下,哪怕是你打的那个并不太恰当的比喻,除了有些人身攻击的意味以外,旁人的看法也会改变许多.
% y  J7 m5 ?8 Y6 n6 c& u再打个比方吧,韩国是不是抢注了很多中国人认为理所当然是自己传统的文化遗产?中国是不是很BS韩国?有用吗?如果BS有用,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干什么?
鲜花(11) 鸡蛋(0)
发表于 2008-1-21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从事物的各个方面去看待问题,自然会有不同答案。就本案例看,从王军角度出发,自然是利用了法律规则,占据了有力地位。而从LV角度看,自然是有个中国人利用了中国法律的不健全,想在中国进行敲诈。
# R5 e+ G" c/ s; t- S根本不用讨论王军是否会得逞,这种事LV经历的肯定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而对LV最有利的是,任何一个想拥有LV的人,如果有条件的话,会去选择王军的产品吗?LV产品本来针对的就是高端市场,它只要发布申明,在武汉地区没有LV产品销售,在当地的有钱人会在乎跑点路到其他地方购买吗?甚至LV宣布全面退出中国市场,转而在香港、澳门发布产品,中国的那些想拥有而又有能力拥有LV的人会不跑到香港、澳门购买LV,转而到武汉购买王军的产品?0 M8 Z) |$ V- C! ^: u1 L
如果到了这个地步,那么对于LV损失了什么?产品不怕没人买,只不过从内地换到了香港、澳门,还剩了运费和税收。
, y) b5 i4 I5 J9 `& Z6 [对香港、澳门来说,大量前来购买LV产品的人自然是繁荣了旅游经济,拉动了需求。
4 p# N* M  N3 d7 `0 _对内地LV销售人员来说,LV的退出造成了他们的失业。
% f) c. f: d+ v& ^9 g对内地的LV消费者而言,由于不能在当地购买到真正的LV产品,只能到香港、澳门甚至更远,加大了他们的成本。/ q8 u& t0 ]3 ?7 i4 `; ]3 C. m9 w, p2 a
对内地政府而言,由于正规市场上已无LV,消费要么到香港、澳门消费,要么购买走私品,减少了税收。( I* h* i/ P2 I) |9 v
至于王军,除了留下一个不太好的名声外,也没什么损失。反正声名大振,在中国有时也不太在意这名声正面还是负面。* R4 i' |8 C6 J+ m$ B2 ]6 m
那么,这种结果,是谁希望看到的?
4 Z3 n! Q' J; ^/ m0 v
" j+ Y! v3 r5 @8 c% b+ d) w4 M这种事情,就像当初王海打假一样。当王海把打假作为一种事业,尤其是一种个人创收的事业来做的时候,他就已经不是作为一个消费者在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对消费者正常的权利造成了负面影响。当利用法律的规则,对于销售方的错误(甚至有时是无心之失)不是以改正错误为目的而代之以敲诈为手段,金钱为目的时,他的人品还会有好的评价吗?王海之后,消费者正常的维护权益,都会被厂方、店方担心为敲诈勒索,买卖双发全无信任。这至少是我亲历的。. M* i, j9 b. e

, E3 b* p& U* v3 a6 q) x- p* q.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底线,而这个底线和本人的修养,学识,甚至所处环境、家庭出身都有关联。由于这种道德底线的不同,所以每个人对待某件事件看法也会不同。也许某些人认为王军、王海之流也没什么,但至少对于我来说,是十分鄙视的。如果所有人不是去创造,而是以抄袭、假冒甚至进而敲诈勒索,这个社会如何发展?如果所有知名品牌都因为在中国有同名产品而不得不退出,转而由三流产品控制整个中国市场,对中国来说是一场什么灾难?- d$ X% `9 d; Q) |

* Q$ Y/ j7 y5 k另外,前面所举例子却有人身攻击之嫌,在此向“挨着门洞”道歉。
大型搬家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08-1-21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楼上这样家庭出身和修养学识的精英来说,世界应由道德统治而不是法治。
鲜花(11) 鸡蛋(0)
发表于 2008-1-21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底线,是照顾大绝大多数人都能遵守的。有些人把自己的标准定在这个底线上,所以会有王军,王海之流的出现,并以自己钻了法律空子为荣。没错,现在是法治,这些人没有违法,所以他不受法律制裁。* T4 r$ i* d; z2 U- k' Z; t& o/ \
但是,道德标准是每个人都有的,他们的行为在我的道德标准之下,所以我鄙视他们。我不强求所有人按我的道德标准行事,我无权阻止他们,但我可以鄙视他们。同样,我的行为也在法律底线之上,所以法律也无权阻止我鄙视他们。$ F! G. \9 X1 y, P- J/ a
楼上如果把自己的道德标准定位为法律底线,我也无权阻止。7 E0 _9 H0 `. Z4 s7 v$ _/ }
* W# ^% ]+ c8 f7 s# D9 r, j
顺便说一下,我前面所举的例子在法律底线之上,如果你以法律为行事标准的话,想来不会对你有什么负面感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08-1-21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你鄙视他们是你的自由,王军仍然在2003年就合法取得了专利权,LV为此念念不忘了四年.既然如你所言,他们根本无须在意王军的存在.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634) 鸡蛋(5)
发表于 2008-1-21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原帖由 frd2004 于 2008-1-21 13:28 发表 / Y' g' x7 {  k! A) {& c( h0 F# p5 Y
从事物的各个方面去看待问题,自然会有不同答案。就本案例看,从王军角度出发,自然是利用了法律规则,占据了有力地位。而从LV角度看,自然是有个中国人利用了中国法律的不健全,想在中国进行敲诈。! v& N  m' e6 |
根本不用讨论王 ...
7 J  k" M6 P) l' Y; m. G
中国商标法不正规是实话,但是在这个案例里,LV怎么会没有损失呢?LV的营销是典型的营销品牌形象,也就是说,消费者是为了得到身份的认证。那么如果中国当地合法出品LV外形一致的包,LV的贵族的品牌形象怎么维持?换句话说,如果普通消费者都买和LV外形一样的包,满大街都是LV,那么有钱人即便从香港买来的正品,也混同于内地LV,无法区分,怎么能显出自己的“高贵身份”?还为什么要买LV?
  @7 E! L  }. a! F7 r; B& E
8 ]& s& @; U  E! V% r# E$ l  I5 m5 @: u我也听说过,内地的法律专家说“王海打假已经不属于消费者,不应该得到赔偿”,我认为这分明是给假冒伪劣商家找保护伞。在内地这种假冒伪劣猖狂至巅,甚至假酒假药危及人命的地步,是多几个王海,打击伪劣商家对社会有益;还是打击王海,让伪劣商家猖獗对社会有益呢?退一步说,即便王海的身份已经不符合消费者,在中国这样一个缺乏有力的消费者保护组织和力量的市场,我们没有王海,还有谁为消费者争这些基本权利?
鲜花(7) 鸡蛋(0)
发表于 2008-1-22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三思 于 2008-1-21 18:57 发表
( _. Z1 F1 P: I1 Y
7 z. [1 V) h  {中国商标法不正规是实话,但是在这个案例里,LV怎么会没有损失呢?LV的营销是典型的营销品牌形象,也就是说,消费者是为了得到身份的认证。那么如果中国当地合法出品LV外形一致的包,LV的贵族的品牌形象怎么维持? ...

! ~5 |5 N! N7 U9 i  G1 ~% V
# b3 p* t* `5 q; `' e$ R正是!
1 y( t: ~' f+ [4 B5 S
' |( \- ]$ {( s王海打假,主观为自己牟利,客观上起到了打假的正面效应,对广大消费者有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6-8-5 02:56 , Processed in 0.244258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