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0)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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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如花 于 2008-10-14 21:59 发表 
+ Y. G/ U0 X/ ]0 L, P- M0 L3.2 一旦被裁定违规,1周内在发生违规的板块内发过言的其所有马甲都将被公布,积分最高的ID以及其他没有被公布的马甲将被保留并承担处罚,其余被公布的马甲永久禁言(该人有权选择ID)。举例:猪刀及其马甲如花,一周 ... " y) j9 ?& A6 U( h
呵呵 如花啊 你的逻辑太缜密了~:)
4 e* ?" v; x0 C. v1 D. d3 I; ` m2 r7 M& ^8 r
一、 你看到修改以前的条款:- }: ?( E8 o& u% t" e: i' t! i
3.4 使用马甲在站务讨论版块发布投诉贴,以一般违规计,按照3.2执行。本条款适用于08年10月7日(不含08年10月7日)以后注册的马甲。之前已注册的马甲不在此范围内。
" V; V2 b. y$ Y$ C2 ~: L 你不满意,于10-12 22:02发贴要求修改此条:请修改马甲管理的规定1 {6 X4 T+ Y* R; s5 Q4 C$ ~
# H% R) ~5 x8 _, S& T二、 新梦按你的要求于2008-10-13 20:24 发贴修改了此条:
) t! m1 i/ L D( t2 Z; \! S+ G 修改3.1和3.4
# n' \7 N; e+ C# u3 J 3.1、增加对主ID的解释:主ID是指其积分最高的ID。3.4、修改为:如非受到语言攻击,马甲不得在站务讨论版块发 布投诉贴,否则以一般违规计,按照3.2执行。4 p! D; D; y+ \5 r1 O
]- [; s, l2 m) x4 ~; M三、 邱毅的投诉贴是在10月10日晚23:41发布,也就是在你要求修改3.4条之前已经投诉。
0 Y+ v+ @, [9 g! G, I* _) K% s7 ?1 c+ A3 u2 ~' [
四、 你用修改过的条款套用来说明以前的投诉是无效的。" [7 @7 s ^5 c, T( P
你认为你的要求新梦能答应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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