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0)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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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如花 于 2008-10-14 21:59 发表 5 {- s2 H, A+ W3 u( j+ ]
3.2 一旦被裁定违规,1周内在发生违规的板块内发过言的其所有马甲都将被公布,积分最高的ID以及其他没有被公布的马甲将被保留并承担处罚,其余被公布的马甲永久禁言(该人有权选择ID)。举例:猪刀及其马甲如花,一周 ... , ~9 P8 c9 p. d7 V
呵呵 如花啊 你的逻辑太缜密了~:)1 F" v+ p% `" ]% L' L' E7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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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你看到修改以前的条款:
. e, }% W- p- S& c3.4 使用马甲在站务讨论版块发布投诉贴,以一般违规计,按照3.2执行。本条款适用于08年10月7日(不含08年10月7日)以后注册的马甲。之前已注册的马甲不在此范围内。
/ T2 K6 D1 @& }, V) c 你不满意,于10-12 22:02发贴要求修改此条:请修改马甲管理的规定6 H( V" O, o0 }3 o6 N; l0 ?, P
% z2 `1 k0 ~4 d7 v二、 新梦按你的要求于2008-10-13 20:24 发贴修改了此条:/ @. l6 ]& v6 j
修改3.1和3.4
5 m, O2 U: R5 G' p! y# l0 }" V 3.1、增加对主ID的解释:主ID是指其积分最高的ID。3.4、修改为:如非受到语言攻击,马甲不得在站务讨论版块发 布投诉贴,否则以一般违规计,按照3.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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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q: F) x; d4 C三、 邱毅的投诉贴是在10月10日晚23:41发布,也就是在你要求修改3.4条之前已经投诉。. r4 r9 _3 `4 w
2 o+ E9 Y. F I9 T8 n四、 你用修改过的条款套用来说明以前的投诉是无效的。7 ?# r( k2 Z8 }, V
你认为你的要求新梦能答应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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