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涉及到公司法问题,多年不经手了,不管妄言。 - x: [ c1 Z9 o l8 ~& `3 y; o, M- y, T但是据个人理解,理论上讲,如果公司没有严重的债务,即使股票跌到极限低点,在债主不逼债,不诉诸法律,公司控股股东没有放弃,公司机构继续经营,政府部门不干预的情况下,当然可以不破产。至于股票跌到0值,还不破产倒是有点儿奇怪。因为,任何股票的原始股都多少有些价值,即使当初是几分钱或者一角钱一股发行的。如果该股票市值跌到原始股值以下,比如说以一分钱一股在交易,如果大股东仍然不放弃,不抛出,仍然维持大股东的地位,股票市值是不可能为0的,。如果是0的话,就是股东不再交易,全部免费送给别人了。如果真是这样,散股成为大股东了,这个公司就根本生存不下去了,还能不倒闭?) c' {2 [/ c( _6 ^! N! b
; l6 t, m$ P/ }3 ]7 p' b# e' F. V最后所谓重新上市的问题。如果现有股票跌得很低,但是又复苏了,这不算什么新股,一切还应该照旧吧。当然公司还可以借新开发的项目向市场继续扩充发行该公司的股票,继续集资,以新项目来挽回原来的失败局面,这当然也不算什么新股。如果说真是新股,那除非重新成立公司,或者原来的公司脱胎换骨地改造过,再经过一系列的上市手续才能首发上市,这和原来的股票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 e2 H+ v- l- B1 F$ |% n9 R/ [: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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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变更,股票变更还有很多其它的情形,不过与LZ关心的问题相距较远,就不在此花时间了。一孔之见,望金融行家指教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