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1)  鸡蛋( 0)
|

楼主 |
发表于 2009-3-22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2 14:37 发表 
8 y1 j$ |0 L: d短信骂人,是否可以同样处理,我没有信心。毕竟,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对公众的影响更小。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我不认为这样妥当。
6 k! ?, c* ]( G2 `, t8 c9 I' k8 e6 v' M j
更何况你说了,是“我思故我在”短信骂人。而你原先投诉的是“我在故我 ... 1 U7 O$ W) j; b& r) _
' R, P4 |0 J# x$ ]能 理 解 " w0 g" H( K- R# U/ r6 v
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 g4 N5 o, D) j
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 + o0 Z; Q$ |. U+ c1 g1 n$ I
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这 是 罪 证 : y$ [: {3 m/ u, N1 g
对 公 众 的 影 响 ,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