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1)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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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3-2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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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2 14:37 发表 ( p7 j; _9 j' h
短信骂人,是否可以同样处理,我没有信心。毕竟,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对公众的影响更小。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我不认为这样妥当。2 E5 i, U' C3 B. c$ V( m; m
* G+ m7 W" Z& {3 \% Z4 [更何况你说了,是“我思故我在”短信骂人。而你原先投诉的是“我在故我 ... & y& b) \- }! y% s) n; p5 n
* I2 m5 W0 q+ H/ m: e7 ]7 Q能 理 解 1 J9 r& u% R: t2 m
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 z, b7 [+ Y" ^6 z: W% d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 - P N9 ?% B$ E* l3 ?: C" ^
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这 是 罪 证
& c! n( y0 t, |6 |& ~' u6 S对 公 众 的 影 响 ,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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