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87)  鸡蛋( 1)
|

楼主 |
发表于 2010-3-6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名鼎鼎的精打兄也来了。欢迎!
2 J; D @ ]3 }) e6 t$ V7 G+ T, T0 Z
听说精打兄很熟悉这边的法律。恳请精打兄解释一个问题。) U( e, C G2 I
& Y4 Z9 ~7 T% E) z3 @# d
当法与理冲突的时候,是法大于理,还是理大于法?
, L6 |5 S( \1 n {; k
- N+ c2 ]: |5 F# e5 T希望精打兄不要笑话这个问题太简单。0 j# M; q& I% F( u
大头熊 发表于 2010-3-4 13:15 
0 l D# @1 Y- V, u回大头熊+ o3 w! i6 J! T4 D" K. V
+ W1 u( w3 ?, h5 X g$ h3 X7 ~# o
不好意思,这几天忙晕,无法及早回复,向您道个歉。& t4 @" _+ c2 V# F, u! e
, P8 E$ X B+ `% k/ e) l法与理谁大,这问题要看社会存在阶段本身是法治还是人治; R- `0 A2 [9 E k/ S
两者都有利弊,前者变成社会由于法律僵硬无法合理形成有效管治。后者很容易被一部分人滥权左右司法权。
. S( F8 Z! ^4 J+ {& R7 R1 B- {1 ^
在一个和谐社会往往以法治为主要栋梁, 将司法,立法,执法分开3权鼎立, 如果没有效率的控制,3权都被集中于一人身上就很危险,变成独裁。 可是,独裁是否好事?家长式的管理是否好事?见仁见智但,也别忘了有这一说 - 绝对权力往往带来绝对腐败。' i. ^9 |- s: b2 o' E
, v( }" N+ Z& ~; O
一个民主社会,当执法后, 司法有权解析执法是否出了法律范围, 一切以法律准则,参考以往案例。 如果舆情不合理,就有必要带到立法作出修正,堵塞漏洞。 这个是一个过程,而负责立法的,就是民选代表。
# E% s, ? n' v/ Y3 ~) U* x$ \至于为何说民主本身有危险, 主要在于立法,司法与执法是否没有效率进行,无法有效管理。 在一方代表多于弱势群体时,往往后者的权益被忽视甚至践踏人权。 一个白人众多的立法是否就可以立法限制有色人种的权益呢? 这当然是否定的, 可是一个群众利益往往不能代表正义, 因为我们都是人, 而人, 也都会犯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