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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可以娶嫂子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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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4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申命记
" }+ L4 z" P  }) v/ G6 M25:5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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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8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高潮 于 2010-4-18 23:36 编辑
* }) E3 V3 v+ a* |* i+ v9 [. A% z5 a, \* Q0 b  u% h2 r' s
这死剩的基督徒弟兄真是“伟大”呀,要帮兄弟尽丈夫的本分,; _8 t" M  s5 K$ O2 m; U
8 T; s. u6 b; ?$ |% l
不过其实,偶猜男基督徒看见这条都捂着嘴偷笑,巴不得自己的兄弟马上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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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9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她死了的丈夫的兄弟已经有老婆了呢?是他兄弟可以重婚呢还是她必须守寡一辈子?
1 C5 B' |2 l* p感觉这个基督教,男女极为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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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0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3# 龅牙男
1 j0 ~7 x2 G& w  A6 C: v' [% d
3 T2 t- W8 D) ]; T圣经启示的婚姻观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所以,婚姻是一对男女在神面前所立的约,当其中一方死去的时候,婚姻关系就结束了,另一方可以嫁娶,但是不是一定要嫁娶。( }; L8 s9 o' M5 r7 f0 A
4 }' S9 f' F! c) V; {( _# ~

. T) J7 a! t- |7 h罗马书 7:1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时候吗?: n4 V  E) X. |! ]$ s+ v
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著,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 n6 v5 v1 l9 F# v; ^. \
3  所以丈夫活著,他若归於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他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於别人,也不是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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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0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3# 龅牙男
: t8 }2 N6 t3 I
3 K2 x0 h' k  J圣经启示的婚姻观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所以,婚姻是一对男女在神面前所立的约,当其中一方死去的时候,婚姻关系就结束了,另一方可以嫁娶,但是不是一定要嫁娶。1 m. t0 T0 |. ?5 ~3 B( L

, F) y( J+ {* Z& y# f5 s0 N3 O4 c  z: h
罗马书 7:1  弟兄们 ...1 ~& C7 Z. Y, h8 t$ E
Onesimus1970 发表于 2010-4-20 17:57
5 g" z/ V4 J7 Z1 r, I0 m
有些地方,同性婚姻已经合法化,也就是说,同性婚姻受法律的保护,
  D: b2 z+ v3 I0 i, ?: \: c; F请问,同性婚姻是不是一对同性在神面前所立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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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1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3# 龅牙男
& F: b: I" F1 S- E0 T; V5 ~4 c5 K! q. W# V* k* s7 K- W
圣经启示的婚姻观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所以,婚姻是一对男女在神面前所立的约,当其中一方死去的时候,婚姻关系就结束了,另一方可以嫁娶,但是不是一定要嫁娶。5 i3 b  e3 ~7 c+ I' p2 k

5 D7 o5 ~$ J: \0 r, \' {
# W+ M4 N, T+ ~罗马书 7:1  弟兄们 ...
) Q3 v3 m9 T3 t3 K9 oOnesimus1970 发表于 2010-4-20 17:57
! V" y# v9 Z0 E( |2 x

- s  U4 a9 D+ b0 `妻子活着,丈夫若归于别人,那他叫什么?淫棍?7 S# A7 O- J. W8 `
圣经里有没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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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1 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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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地方,同性婚姻已经合法化,也就是说,同性婚姻受法律的保护,
2 i8 \! p; l1 P8 c6 h! @6 `. N- {请问,同性婚姻是不是一对同性在神面前所立的约?8 J+ f" N4 e0 X" {9 S4 f5 r& P0 u
高潮 发表于 2010-4-20 18:36
! d, x+ Z, F2 m  a: K  k$ d
; l7 {! Y" p2 U$ S8 C9 f2 g
对同性婚姻这个话题很感兴趣,很多同性恋也是很虔诚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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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1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同性婚姻这个话题很感兴趣,很多同性恋也是很虔诚的基督徒。
2 }) E- E1 D# R6 }* J4 l1 X+ y& ?1 B3 S龅牙男 发表于 2010-4-21 00:40

1 S( y+ k$ I. y1 I1 P- w与时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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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2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基督教对于离婚、再婚、外遇、同性婚姻以及一夫一妻还是多妻,都是值得深刻讨论的。因为,旧约本身在这些问题上似乎与新约有很不一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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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2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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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对于离婚、再婚、外遇、同性婚姻以及一夫一妻还是多妻,都是值得深刻讨论的。因为,旧约本身在这些问题上似乎与新约有很不一致的事情。
. I1 }8 V0 M( v! Y, W# ~# p醉酒当歌 发表于 2010-4-22 20:05
9 [* o. D4 H  X" O) @, }- U( j
偶早就说过了,圣经漏洞百出、自相矛盾,只不过是神棍骗钱的幌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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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上面一大堆圣经里关于夫妻关系的帖子,不由想起有人说过,同一本红楼梦,有人看出了爱情故事,有人看出了历史,还有人把它当成一本淫书。6 o; `! ^5 T7 L, F, A7 A
基督教的夫妻关系是我看来最严格的。对于婚姻,圣经是禁止离婚的,除非一方离世,大家可以看看《哥林多前书》7:1~39.还有关于夫妻关系的《以弗所书》6:21~32.都是让信徒夫妻彼此恩爱,不可背叛对方。而《申命记》里的弟娶嫂的规定,是几千年前以色列部落一种习俗,我们以前的草原民族也有这个传统,王昭君就是先后是嫁给了兄弟二人。这是由当时的经济文化水平决定的,为的是保持部落的血统纯正和生存。我觉得圣经是一本集宗教,历史,文化为一体的一本书,需要我们全面的学习。
6 V( L$ B' Z( |* I! ]7 `( o: [2 _: |$ m9 |1 `- a2 c6 F
我始终坚持一点,“看果识树”,有什么样的树,就会有什么样的果子,你想了解圣经对夫妻表述,看看基督徒的夫妻关系好了,要想了解圣经对个人思想的影响,看看你身边的基督徒朋友的言行就是了。有的人常常贴一些带攻击性的帖子,其实从这样的“果”,你也可以了解他们的“树”。4 w$ [( G2 `6 P
' ?) z4 o/ b" L: j, k0 V/ ~: m
另外,楼上有人说同性婚姻者有不少虔诚的基督徒,我不赞成这样的说法,圣经是严禁同性婚姻的,如果他们是同性恋,绝对是假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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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上面一大堆圣经里关于夫妻关系的帖子,不由想起有人说过,同一本红楼梦,有人看出了爱情故事,有人看出了历史,还有人把它当成一本淫书。
7 R# U. G( y, D0 z6 H! [1 S8 o3 T/ q基督教的夫妻关系是我看来最严格的。对于婚姻,圣经是禁止离婚的,除非 ...
/ w) x- ~# P8 R0 U. Ewaft1 发表于 2010-4-24 08:02

  @. E$ ?$ {) w我们以前的草原民族也有这个传统,王昭君就是先后是嫁给了兄弟二人。这是由当时的经济文化水平决定的,为的是保持部落的血统纯正和生存。& E3 {) g! G1 y0 V
! W' J7 b  w0 [- ~
昭君出塞后,汉匈两族团结和睦,国泰民安,“边城晏闭,牛马布野,三世无犬吠之警,黎庶忘干戈之役”,展现出欣欣向荣的和平景象。公元前31年,呼韩邪单于亡故,留下一子,名伊屠智伢师,后为匈奴右日逐王。时,王昭君以大局为重,忍受极大委屈,按照匈奴“父死,妻其后母”的风俗,嫁给呼韩邪的长子复株累单于雕陶莫皋,又生二女,长女名须卜居次,次女名当于居次(“居次”意为公主)。王昭君去世后,厚葬于今呼和浩特市南郊,墓依大青山,傍黄河水。后人称之为“青冢”。到了晋朝,为避晋太祖司马昭的讳,改称明君,史称“明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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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爱城一粒沙子 于 2010-4-24 09:05 编辑
+ a: _1 A, V8 `+ T, t' U: ^) F: L  z
王昭君抵达匈奴后,与呼韩邪单于非常恩爱,被封为“宁胡阏氏”,并为呼韩邪单于生下一子,取名伊督智牙师(也写作伊屠牙斯),封为右日逐王。婚后三年,公元前31年,呼韩邪单于逝世,大阏氏的长子嫡于雕提模皋继位,号为复株累若鞮单于。依照匈奴的礼俗,嫡子可以娶庶母做妻子。雕提模皋想按照匈奴的风俗“子娶其母”娶王昭君为妻。这跟封建的伦理道德相抵触,所以王昭君给汉成帝上书要求返回汉朝。但汉成帝回书敕令王昭君遵从匈奴的风俗。于是,王昭君成了雕陶莫皋的妻子。& `# ]( b( A$ U
  王昭君与复株累若鞮单于年龄相当,与呼韩邪单于相比,复株累若鞮单于更加爱慕王昭君。若鞮单于与王昭君共同生活了十一年,王昭君又生了二女,长女名叫云,为须卜居次,次女为当于居次(居次就是公主的意思)。王昭君做了两代单于的阏氏,胡汉60年没有战争,这在那个时代是罕见的,她对于匈奴与汉廷的友好关系,着实产生了不少沟通与调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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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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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aft1 于 2010-4-24 10:28 编辑
; x0 S; R) k$ `) q
$ p/ ?1 u0 e  j+ }( s6 m8 m4 n3 S 13# 爱城一粒沙子 $ Z" z9 v8 G/ D& Z& I0 b

" s! q0 p" g& m6 t; S9 |4 n0 V
7 Q, K: m" _/ C% [( Z  W7 p* l2 T2 \8 C. K* t
不好意思,我搞错了,以为是兄弟二人。谢谢指正。不过匈奴的传统是弟可以娶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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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4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高潮 于 2010-4-24 11:20 编辑
& h5 I' X* T& T6 c- c; S% i$ u
看了上面一大堆圣经里关于夫妻关系的帖子,不由想起有人说过,同一本红楼梦,有人看出了爱情故事,有人看出了历史,还有人把它当成一本淫书。
  Z# ?7 M4 l4 c! `7 k/ O基督教的夫妻关系是我看来最严格的。对于婚姻,圣经是禁止离婚的,除非 .... m, \$ j2 F; k4 J. u, b
waft1 发表于 2010-4-24 09:02

- H4 l2 a0 D* Z/ [请不要躲躲闪闪、含糊其词、顾左右而言它,请你直接表明你的态度:! q4 l. Q, m) v4 ?0 D
你是否同意基督徒为死去的兄弟履行丈夫的本分,与嫂子同房?而嫂子也不得嫁给大叔、小叔以外的其它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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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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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4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基督徒躲躲闪闪、含糊其词、顾左右而言它伎俩,在偶面前是不可能得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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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4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人常常贴一些带攻击性的帖子,其实从这样的“果”,你也可以了解他们的“树”。
' q4 o( N  i* w  h* a2 \& |waft1 发表于 2010-4-24 09:02
5 _* h1 K, g$ F: }3 o# Y
请问这个帖子是不是你所说的“带攻击性的帖子”?这可是圣经的原文呀,基督徒被圣经“攻击”了?还有比这更滑稽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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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命记
7 r- e( J7 T2 u' L7 P$ H3 ~+ g25:5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
' z0 n1 H! H+ {: h6 R8 D/ y高潮 发表于 2010-4-14 17:58

) l. m& F  ]# \這是本人不信耶教後一同失去的福份,真懷念耶徒的日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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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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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Onesimus1970 # ?/ E! G3 {: b# t

) b4 R+ |: G4 d, }" I一夫一妻的婚姻觀,肯定不是聖經所出,因為舊約明顯不是這樣說,新約也沒有說清楚,這便是現今有些基督教派奉行一夫多妻制的原因,摩門教是其中一個很好的例子。就只百多年前,基督教也從沒有譴責一夫多妻,反而極之容忍,甚至覺得沒有任何不妥,就像奴隸制一樣。隨著時代改變,人的價值觀改變,基督教也一如以往,跟著脫胎換骨,就像廢奴隸制一樣,說自已原來也是支持的,只不過從來沒有說出來吧了,接著便佔領道德高地,引經據典,說那本聖經從來也是這樣說的,這就是你所說的了,這是貴教又一次反奴隸制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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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5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上面一大堆圣经里关于夫妻关系的帖子,不由想起有人说过,同一本红楼梦,有人看出了爱情故事,有人看出了历史,还有人把它当成一本淫书。
4 `; K! }3 C3 g基督教的夫妻关系是我看来最严格的。对于婚姻,圣经是禁止离婚的,除非 ...9 }6 @5 Z/ x3 U9 r# q
waft1 发表于 2010-4-24 09:02
1 U/ R4 i. J  t7 Z$ ^% Q
& D, M  s' V/ o/ E
怎么我身边竟是些夫妻关系不好的基督徒们呢?其中我的一个女性朋友,她是一个非常虔诚的基督徒,每次吃饭前都要祷告的那种,人是很好的人,就是男女关系拎不清。她离过婚,孩子由前夫带,现在给一个有老婆有小孩的男人当二奶,而且还觉得很理所应当似的。
0 z) Y$ M: M" C# I8 P原来一直以为基督徒们一般都会以圣经为标准严于律己,不以身试法,其实不然。他们也是大凡人一个,也禁不住很多方面的诱惑,只是在犯了错误后才请求上帝宽恕,寻求一个心理安慰,或又是遇到了什么困难了,需要上帝帮忙他们渡过难关罢了。还是做个无神论者好,不靠天,不靠地,就靠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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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5 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15# 高潮 6 i5 _! n) K, a, m
( Z& w: L6 B4 Q( R

5 j  j3 s* }  N4 l8 L5 k+ ^我想我已经在帖子里讲得很清楚了,那是旧约里记载的关于以色列部落的风俗,并不是基督徒都要去遵守,就像犹太人要行割礼,那是他们的传统,我们予以尊重,但不要求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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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5 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waft1 于 2010-4-25 08:18 编辑
/ [$ ]$ _2 o( t% S+ D" D$ e( F) U
请问这个帖子是不是你所说的“带攻击性的帖子”?这可是圣经的原文呀,基督徒被圣经“攻击”了?还有比这更滑稽的事吗?! o7 ?3 [' m4 x6 o! F4 [' d
高潮 发表于 2010-4-24 11:40
' ], W! ^9 f. y+ L
我想你把以前自己的帖子翻出来看看就知道了。另外我想你既然贵为斑竹,我就要自话直说,对你提意见,我认为论坛是一个讨论问题的地方,但你却把它当成一个争口舌之利之所,你的犀利是你的风格,但我很难从你的帖子里,特别是跟帖里看到“理”和“礼”两个字。其实你要想一想,为什么你可以和基督徒的讨论中采取这种态度而不会招来唾骂或口水战,是基督徒词穷吗?是你转变了他们的信仰吗?是他们软弱吗?都不是,因为耶稣要求我们忍让和宽容。他是一道窄门,不少人有对圣经和基督教信仰有很多的误解,难免有一些疑问,提出讨论是正常的,也是论坛存在的理由。但有违互联网精神和礼貌的行为,是不能提倡的。我不建议你去伊斯兰教的论坛去挑战可兰经,你可以试一试到一般的坛子里用这样的态度去发发言看看。
; ^; _* W& P& C
. }# a" v) l1 P% G- n不过你提的问题虽然偏颇,但让我这么懒的人看了都忍不住发言,而且认真思考圣经上的话,坚定了我的信心,这点倒是要真的感谢你,也是我认为你作为坛主有很大的意义,虽然我不赞成你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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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5 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ft1 于 2010-4-25 08:37 编辑
1 z- _! l& s% ^0 c% K! W

" P6 j. y, [4 P; f) n怎么我身边竟是些夫妻关系不好的基督徒们呢?其中我的一个女性朋友,她是一个非常虔诚的基督徒,每次吃饭前都要祷告的那种,人是很好的人,就是男女关系拎不清。她离过婚,孩子由前夫带,现在给一个有老婆有小孩 ...
/ L: R4 c7 [3 P* {龅牙男 发表于 2010-4-25 01:18
- ~7 h# h! C% ~- p
我会真诚地为这位姐妹祷告,她是迷途的羔羊,正在做违背主的事,希望她看到这个帖子后会认真思考,求主宽恕,回到他的羊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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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5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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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aft1 于 2010-4-25 08:33 编辑 , @! W2 j6 G) o  C

& a; i8 I9 {" _4 W 21# 龅牙男
# ^: m  c- V8 g$ v' n8 F8 ]) ]+ I' g; P% N8 H
6 }& s7 G. m) N6 T( u8 {& s7 H
我想范学德的文章里提到了这个问题,也是值得让我们深思反省的地方,如果我们基督徒口口声声说要象基督那样的活着,行为标准却连一般人都不如,给非信徒看了,又如何可以让人信服。当然每个人有不同的生活经历,但在主面前,在真心祷告的时候,希望信心和力量会充实弟兄姐妹,不要对撒旦的诱惑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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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5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你把以前自己的帖子翻出来看看就知道了。另外我想你既然贵为斑竹,我就要自话直说,对你提意见,我认为论坛是一个讨论问题的地方,但你却把它当成一个争口舌之利之所,你的犀利是你的风格,但我很难从你的帖子 ...6 H  L" A+ D& v' e
waft1 发表于 2010-4-25 08:02
2 q  m# ^& d) m3 ?& o
基督教徒肯定会觉得高潮犀利的,因为他学圣经比那些自以为虔诚的基督教徒都学的多学的深,他用圣经来挑战和教育基督教徒,反驳吗?那岂不是在挑战圣经。; O3 ]  F: x+ \
/ f8 _* n% `( T4 A
对于迷恋于崇拜教会的人,高潮的犀利说不定是让他们迷途知返的苦口良药呢。不定就是上帝安排他这样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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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5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你把以前自己的帖子翻出来看看就知道了。另外我想你既然贵为斑竹,我就要自话直说,对你提意见,我认为论坛是一个讨论问题的地方,但你却把它当成一个争口舌之利之所,你的犀利是你的风格,但我很难从你的帖子 ...  D0 t. O1 X& i6 [! b( }
waft1 发表于 2010-4-25 08:02
) `; I8 c% A2 b* X4 v6 O
基督教徒软弱?历史上都是他们大打出手的,他们不仅打不信他们的教会的,对信他们同样上帝的教派更是恶毒,潜台词可能是:你不信我的教会,我不喜欢你,瓦晒,你还跟我抢生意,我不打你我打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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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5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旧约里记载的关于以色列部落的风俗,并不是基督徒都要去遵守,就像犹太人要行割礼,那是他们的传统,我们予以尊重,但不要求做一样。0 B. O: u  L/ Q/ p& l4 b) F
waft1 发表于 2010-4-25 08:01

* Y) _- q7 S, A, Z" X9 u4 _+ V9 ~" f申命记里根本没有出现过“风俗、习俗”的字眼,你这种说法出自何处?有何依据?还是你自己杜撰出来的?) c0 v; i' E- K
申命记里通篇都是耶和华的说话,人类的“风俗、习俗”和耶和华有什么关系?
3 b) d5 g- z2 W; F请你说明申命记里耶和华的说话,哪些是要基督徒遵守的?哪些只是“风俗”而不一定需要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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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5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其实你要想一想,为什么你可以和基督徒的讨论中采取这种态度而不会招来唾骂或口水战,是基督徒词穷吗?是你转变了他们的信仰吗?是他们软弱吗?都不是,因为耶稣要求我们忍让和宽容。
, m( |! w- e1 I# v( B2 ~waft1 发表于 2010-4-25 08:02
: G3 c9 q, _" W/ P
你这是睁眼说瞎话,看看基督徒是如何骂偶的:
' h( \7 S2 K$ o  r0 v5 _8 D, ^0 |http://www.edmontonchina.ca/redi ... 295&ptid=1952344 N0 {. n+ E$ n, O$ i5 `5 ^. l
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 ... &extra=page%3D6
$ P* \8 W' W8 o7 ?# p
- {' N& Z- p7 N# x. \" e/ b5 a基督徒平常就爱装出一副道貌岸然的  样,但骂人的时候,比任何宗教人士都厉害,你就别再为基督徒涂脂抹粉了,以免大家看了想作呕~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0-4-25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高潮 于 2010-4-25 18:04 编辑
) {. X- G4 i" _8 _6 @* e
但有违互联网精神和礼貌的行为,是不能提倡的。我不建议你去伊斯兰教的论坛去挑战可兰经,你可以试一试到一般的坛子里用这样的态度去发发言看看。# K8 H! |1 ~$ ~5 I2 W3 e
waft1 发表于 2010-4-25 08:02

% c- S) R& i. U3 L8 ~2 U  E- e) B怎么你抢了偶的台词呢,应该是偶叫上面两位骂偶的基督徒,用骂偶的词句去骂一骂其它宗教人士或网友,看有什么后果?相信立刻就被投诉了,而偶并没有投诉他们,难道这不是“忍让宽容”?3 @: _7 G( y2 h; y& M, P
你还好意思在偶面前说什么“忍让宽容”,I 服了 U~
理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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