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M. {! T. z3 M5 a' X「事件起因是因為廁所,不過到後尾就不是完全這樣。即是事件升級了之後,就不是全因為廁所。」他表示,目前不能透露案件的詳細經過,待警方允許下,才可以公開所有情況。他指出,現在有關事件的報道,有很多地方是「好荒謬」、「比較片面和概括」,與詳細的經過有出入。 ' Q5 a+ g ?6 C C- ]5 ]% _+ q' y Q 4 O% u ?& x P- F這名東主引述在場的東主表示,兇手不是酒吧的常客。「他們說兇手都未見過的。因為他們(東主)在拉開人們(涉事者),不准他們打架,但是那人(兇手)在很突然間不知從那裡拿出槍來。」 6 b2 \& B! Y, f# z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