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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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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F; }/ r' a$ k" m0 H

0 `# F0 h8 L7 F: i, u: ]1 K7 i: t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_; E9 }) d2 W/ \

1 ^9 b, V  k5 I  _; S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3 a5 n. N1 z$ m" T
. }( x% n5 b! q0 }1 w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1 a# H- Q' ^4 a( c" o3 ]. }8 K+ R4 b3 G7 ~6 J( x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t- [/ M9 F* ^: _& {1 w3 g

& P  \6 c" j+ c/ ?+ k) N. k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k& K1 |' z. [# o

9 D% L$ e( ?; G; r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8 E. F! J) V* y
+ s  {4 e3 ^3 X  V8 N
“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 b% H: I* s1 o  I8 U! S4 O4 y0 ~1 Q/ p! j6 P2 g' j
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L+ Y( u9 z6 E# g4 \

: R5 a$ {' k3 `$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 Z/ P# [  B3 u/ r
2 h4 g/ |' j' `+ v  S7 G" p, q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2 @4 S3 K; t) Y6 b% M5 l; q( z

* q: |9 ~4 d& A; B9 U/ g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C- T  Q0 ^; z6 d4 f; N% q; s
# i( G3 S) x8 k9 ^
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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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 l: u7 v$ ^' M0 k' v4 }8 @
$ j8 z1 \! ~) A" E; v2 b- n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 y" w2 P: @8 e  C9 y. `9 ^- M0 B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6 N3 y( j6 H- Q" N" F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 w9 b) m- x: r# m& r+ i

/ \9 B5 b, H  @2 F7 m2 B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 B' a' y. W( N8 d/ ^: ~5 t: X# y) M- ^! e* {5 h# h9 C# q, U' C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u2 d$ O. o$ A
, e6 M3 _0 S# h6 g2 I# ^* G. P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 ^5 ?. H! v* A- H. T% r, A/ C8 z  D; H3 p" g
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j+ t" f/ q/ V% g3 R% u
) c% H, K5 O5 g& O6 m4 ~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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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 \7 f# E# u7 S- w( Y; z3 `! I* E/ K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3 G& T7 _7 T; i1 O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 m3 D) m6 O& ^- f. o+ w. |, R3 g' U/ C/ x$ y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8 p3 o& I3 B: V- x# Q0 ~+ |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3 `5 x) t+ Q1 b9 k, w: ?2 O1 }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r8 P, L2 {' o- W- ]8 K% R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W* o4 F% ?& Z# O4 ^% t

2 S8 G# h+ }( D* @% Q6 |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K8 \$ M7 m% `% |' k1 Y

- t+ X$ q9 @( ~/ K7 a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 w. [' l* m# J
% \0 M2 e" _; [' a: i5 \5 v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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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5 V2 _! b8 y, k# ^1 t6 u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8 D( M! O" e9 n& X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D  }+ q8 N" q# h6 w( L/ X" Y! L9 p
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 \. b/ c& P# N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3 s9 o! G+ q7 ^1 {

# I! ^" M- s) H3 p' j4 t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Y, e# U/ _7 N( ~- O
3 j1 [+ W3 c& y8 _2 K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E- b3 O0 w  ?. V- x* n, O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5 V0 Y1 X% [4 N( G! N/ w6 S0 t) A. y5 q! t( F6 _2 p
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p9 m3 e2 M  K3 _5 l2 P8 h4 K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X0 p7 ?, O/ W4 K1 J) l6 x言重了,0 d1 j0 ^& L4 `3 j8 j

! K; ]# D& d: t! U&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6 b# ?7 {  |5 A, \+ f
" z5 t+ q* |6 C6 l+ k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 Z0 ^0 |* @/ l" P; j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4 h( t4 M  y* F/ R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3 E) B8 n% N1 L3 K1 H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V% x) h+ j& d# ~& c4 R) D) F( d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U3 s6 M- l/ D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8 l% U8 W+ T: Y# k1 b) P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7 ?& E* ?) j7 p9 h1 f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 \3 b2 d" v- p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 F$ C. U8 c! o. P  b# I1 i" c9 i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f/ X% L/ C8 d! \6 z* _. G
* L4 F* u% Q; ~" u+ ]0 v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2 Y7 Y) w7 F: j. ~: s, O1 Y9 Z! ?& ?: ?. T% i# T) ~/ D. X& o( u
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 q" J; L' S6 d0 K8 o.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M: N, d( U5 o& u- ]8 I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2 n; [" G) E+ |& a5 W8 A0 e* h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3 G/ e% K2 M- W3 V$ N8 o$ H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0 V/ {  s: z1 ^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s9 C" K) J; |6 f2 Q4 y( L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L4 r: T. F% }9 M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 E# V/ ^$ j8 W7 |% s& \( t6 J* \) Z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M% P' A1 N( K( U/ I* X5 ^! T0 s: _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f' I1 R. V, J/ ?* j+ H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b2 @! H% ^; g& m) g2 ~3 ~, `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r+ a2 m8 J* ]1 Q# h3 Y$ f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Q: v/ M5 {2 N* B, b) O, t7 b* I; l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C  x  t' M2 @& H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2 L0 t0 O; Z& \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I* ~# C# b: ~5 T1 _0 Z  K1 b7 |

* p0 ?0 D1 p* e# A( P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W7 p- `; ~5 s2 _+ |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z4 j7 {) p- z3 H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c; Z% A- `, S0 o6 a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1 O# o3 B6 D+ q$ N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r' [) o8 Q6 L1 o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1 j+ V0 x; e6 Y% m* _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0 K3 s9 W- C! y; n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c2 F( S# s2 o8 ?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x* v( Z4 W7 q$ Y2 J; o& d$ _3 G都是不合时宜的。* K9 O  [' S- B; A' u, z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1 I" F4 Y: F7 @( Q9 Z! f- n$ i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1 D' q. \, O) y8 X8 h8 q6 p4 m6 n0 u' }  _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 s7 o& o, J% r( W/ _, h- g# E" m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1 a- r) C8 L; ]8 n: ^  e# S6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V4 V! N5 n6 c* d' w. A. l1 }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_$ X; M$ l* E# m0 i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v( b9 F) C5 ^* E+ R3 L2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4 s: x. \* k7 C# I1 `2 t  D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5 K* ?2 K9 R7 Z  b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2 d8 x' l, [& V2 j* r9 k# y" Z- W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W5 O2 A" _- b3 c. ?# I2 {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L4 i6 ~0 H) ]! M# a2 z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9 g& G3 B& h* F2 ^! V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s) f" C  Y0 d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 \' v5 g# o' M+ {" E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8 t2 U5 Y+ L4 b0 j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x. V  V* w+ ~2 h5 i+ s& Z, p( A$ @9 l, b0 Y; k8 R& x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 F1 ~; c% X$ e0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R6 z8 u  t2 r* i. D  X; W- o/ `# \+ H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T0 m1 h- e) _5 o- {  ~
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 ?+ A) R8 @0 Y. t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1 Q8 O- K& ]* K9 P% I% H
( T; t7 ?% ?* \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V+ U- ?9 U, J2 R9 h% I( i

. A  |0 x% J/ v& t- o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 [: u6 S9 A2 S9 [2 A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1 g5 u8 U  c: R8 M; G  ^& k7 v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E6 G) f, C* t4 Z1 M" ^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7 @) Q6 @. f- [: ~
都是不合时宜的。9 d! z5 K9 X8 B) h, U" @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0 }* F* J$ g2 Q6 I* ^5 k) j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 S' B! D- d' o4 I- K- e( j1 }9 j4 l: c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9 T) @1 r0 J" \3 g8 a0 y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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