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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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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k, p$ e6 m9 C6 u6 _! Q% A' H
7 V/ Q. r9 g2 A! p4 k% R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j- H" `/ j% Y6 y3 m7 S3 {1 B
7 k$ x/ i' V2 F/ c* T" V3 h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 k& M. \! `* t! D+ l+ M  Q  y
6 M* a+ D; T; ^" D  M0 x( d+ }8 J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0 L/ a: j( k" \& ]% |  D' o

# Q, h5 }  g8 n! F! K" _8 {7 I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1 R# }: p4 }, ?0 t$ V
) ]/ [% t1 B! I, j' J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7 Q& F$ w3 c. V8 h, t! ?$ N' r  x1 l- e0 H  e0 O5 V$ }1 @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 q) @; ]9 J8 g0 U
9 U+ D8 a  w6 S- I5 u" v& J, ^“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B2 ?; ?, y! ?3 ]% H

# ]$ I( l" l0 q0 n1 C; k% w  i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 K4 v8 u) k7 K" D$ t) \: h- _
8 k9 q) F8 M: C" y0 H+ P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7 m% m7 t3 c) r" E+ y  `9 v3 q
9 Z4 M! m( S* g( O, S6 M' |
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r8 a( _2 ]5 X+ s0 i

$ m1 I/ X6 y9 q6 B1 {0 a- @) q% m  K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 [) G  ~# K3 d; C0 q8 U( w( s% ^8 y
' P* B$ D+ W4 V+ `0 I( }4 n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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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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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 T' e& A4 V3 A$ e3 d" g( m

; I6 B$ l7 x# Y+ w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7 u4 o6 b7 V3 W9 v; p9 ^" L

( X" x4 h* R  u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2 D5 u1 u' h: x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9 }# x6 G/ i4 k" r4 a( F5 R4 \9 h- ]$ r
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1 Q* \# l. F- n' ?
; F" L( v, B2 ]" z7 i% Y2 d5 X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s7 _$ f5 j( A* ~

. c4 u! R) p5 w% ?8 O8 K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7 D0 a3 o8 m$ j- S
% s5 F1 H3 d0 P, c! N8 n$ Q$ _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Z+ E- V+ R; B$ A) z# V( b
$ Y0 }- q7 x% K+ _: p0 R3 `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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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 B6 u2 a/ \' Y+ Q3 s0 ?1 a*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 {5 W! P; r0 D: B) t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 q, p8 _" }1 Q* X$ v, I4 n5 R# v( n( b: D/ w0 O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 c/ B- h" u% }6 {* E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h7 M) i4 ?" \9 Q. t! D0 w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B9 Y8 ~" U9 Z" A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7 T# P  e- m4 H0 X. _
1 c2 z8 q/ ^+ f0 L2 ^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3 t) F+ Y/ R# z8 [
% b* ?  M0 A5 r7 v  a4 N, L, h, F3 I
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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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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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 ]3 e6 B, X; q. R* |+ T9 ]/ T" P2 A; f0 K
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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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4 [8 X$ a# u9 ^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6 a  u; X1 m+ W6 I8 X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U6 n# S5 q+ q5 V

' K: Q; ^8 h2 o" q; g; P9 a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 r0 G" E; ]. s+ R, s$ H2 U# O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7 H- Q1 D* g/ ^3 T! Y
2 u, r$ O" M9 y- b
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7 G  x7 _  q! `$ p* `9 ~0 t3 v6 [9 F
, G) n0 H, E/ b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8 s/ S: [! q) ]9 H( A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4 w- p& e; B- f  t0 X7 P
3 U- h& \  V" a; X
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g9 [( N% a8 v1 i- f7 n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3 o6 @# G: O4 U. S& @# S. G言重了,
" s8 x4 l3 t$ d9 H1 l7 F( q+ d4 _  H% F. q' U2 _6 _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f  Y: p6 c7 K. G
5 `. \3 [) E* `+ d* ^% ]  z
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I0 Q* o- B( ^2 k. T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K- I- x7 i# V2 p6 v# v; p( d6 M: R- ]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t8 @" W) ]7 H" s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2 d( T) \6 O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0 b4 h" \' G7 }2 }' ^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3 I) J$ G8 Q$ @9 m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w% e, {6 _; v0 r9 d2 h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0 [* j9 C5 R7 ~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h* Z/ }  \, f, Y$ C8 G. C' P& g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G  `  u% Z; ~  f: Z& e

, t1 W" k+ j( p2 B( A: k: `7 x. R  C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 v5 {' u1 [) O6 K8 l" i- w, K: y7 l+ R& ^5 q! A8 C5 \9 a
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A: v! O. P3 ~* |) i% z: W7 k& r9 z' j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G; @- A$ p  ^/ c2 m6 Y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A0 ~* g9 d' s) a! J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z; r6 w( @* _7 y, {$ K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x. |; _0 E7 J1 h2 G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P5 z3 F# u+ M$ J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M+ B6 y, o. Y1 S$ b: v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2 ^# K' U& c0 ?3 l, t9 `& L) b0 w$ l
& r/ W6 [% O7 G' R6 ^4 X) U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T# g4 o4 k  V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u" p- @/ T3 `3 o3 ^, g9 n1 Q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Z  _/ U4 i% E, m, m5 k% q$ v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A/ Z1 K! u$ c) b" P$ X0 q* A$ }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w8 E( v: O0 X3 w& f" J9 a- M9 {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d9 w  u% X  N/ c+ f
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 ~9 j9 u" Y# [. |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3 n$ G0 u2 i; P. ?
0 }6 ?, a( M7 C/ G9 V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2 ~) A' x0 ]-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 B$ k: [$ G' C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 ]! A, [( y) f# h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A! A4 n1 }2 k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7 u: z' `" E9 s% a8 A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s3 e2 j6 y6 l- Y8 v6 V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M2 W; h2 {! u: F: n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a* b. y( |5 w8 o9 j8 D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I6 V0 H) e0 d* ~都是不合时宜的。
$ F% U, A' I+ i* @,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 I$ W* r) t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7 Q  D4 b8 [3 ?, Q( G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 r" A+ p; [, V. x- h: ?6 X( s" x5 Z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Q) O+ N& \$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0 _! q/ D) N3 P! e7 |) a, D& r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5 C0 a& x) r9 y# S: y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B3 y/ b0 }( m8 {5 P5 q( ~5 X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D2 V9 K6 }5 h# y- P+ f0 T. G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t4 L7 [0 f: l7 t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h+ M% i; T  \: K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z8 q7 t( d/ k0 x7 M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9 @+ d/ ?  |( ~0 R. n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0 O  D+ `5 {2 p' w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T! V) k: W4 _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0 v' n+ i. i0 H: a. `3 \1 \% T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3 Y8 I% z6 V; I' a, n' A3 \-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_, m5 l+ L( L
7 z- d' `3 z( E6 C$ o' ]) h1 j8 @0 D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 }9 o: G4 J' F8 y/ y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9 S0 G. o; n
1 A* B; r' ?7 p* @# p. ~$ l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3 g$ z" m; b; ?$ }5 g
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t, A3 O% E2 `( S) u) V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h5 ?: E4 h$ [/ b) x3 f) t- h

/ w: o7 l6 H/ P; L  S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 U+ I( n, f' [
) y2 ?( f  ?! J3 x( v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k3 g" \$ n/ w1 c1 U
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Q' v4 f- @, _) ]% O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p9 Q* K: p! l+ h4 ~; k& g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R8 o1 Q/ [3 X* c: a0 J+ v, c都是不合时宜的。
) {% `$ R5 Y$ e. {8 f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 o6 ~0 u) W  N, m' n) P3 }* c2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 f$ `- T  G/ i/ J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9 q$ U$ t/ Z' k( Q8 R- T( n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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