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6012|回复: 30

投诉小黄

[复制链接]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1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page%3D1&page=1
: P  _3 F5 h8 \% D9 _! l
5 C. m9 P' f* M5 e使用侮辱性语言。
鲜花(8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1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1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学习一下新版规。6 q3 u  v+ N! O* X7 w3 _% a
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1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谢谢紫光大哥,看过了。继续投诉小黄,希望根据第四条发起投票。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3-21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儿和紫光两个人,一个写“版规”,一个看了该“版规”。
7 y) t7 t* o9 Z) X3 q8 C- ?结果id过儿看完后,要求“希望根据第四条发起投票”。
* F3 H- x4 J+ V/ B# T) y+ \8 w
6 @- Y+ h5 w2 X4 P9 j这充分说明了一点:
# H3 x7 f0 m7 Y/ C, P1)如果以这个天天要推广汉语的过儿的理解为标准的话:紫光汉语水平太差,写了一堆话,没让过儿看懂;
$ H: j1 n8 T( M1 G2)如果以紫光这个起草“版规”的人的汉语水平理解为标准的话:这个天天要求推广汉语的过儿的汉语水平基本处于:没有任何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的水准.# b, U/ [" X5 e+ N+ p" F
3) 如果紫光写的没有问题,过儿理解也没有问题;那么只能说明汉语这种语言极其不严谨,需要被淘汰。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1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suvescape大哥,好久不见啊。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1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谁说紫光汉语水平太差? 他水平不行能发起风花雪月那么大的网络活动吗? 汉语本身不严谨? 离谱得更远. 版规本身压根没有问题,也够严谨. 现在版主也够可怜的, 管的越多, 得罪人越多. 问题出在论坛的管理方式上, 只是多数人看不出来而已.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过儿: 咱们聊聊, 你就直接说, 你打算把小黄怎么样吧?
大型搬家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1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任大哥好,我只是表明一个态度,指明小黄的这个标题带有侮辱性。该怎么处理应该按照版规来,我没有版规的最终解释权,不过公道自在人心,呵呵。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1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谢谢紫光大哥,看过了。继续投诉小黄,希望根据第四条发起投票。
4 |1 N& K- W9 n过儿 发表于 2011-3-21 18:56
9 H* ?# p2 {  a
你应该先向移民版版主发短信投诉,由他们先进行处理。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2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谢谢紫光大哥提醒。:)
鲜花(1181) 鸡蛋(48)
发表于 2011-3-22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学习一下新版规。
  ?& @4 R; _8 O/ ^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 ... &extra=page%3D1
% b- R0 R$ k+ z* u6 j1 ]紫光 发表于 2011-3-21 18:46

- g# i, n7 @8 CWhen are you going to finish your 新版规?# d9 O% X+ Q1 X/ z! p/ c! Q
As it stands, there is no mentioning of what types of 版主 are there, and how are they appointed/elected.
鲜花(437)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2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收到过儿的投诉短信。2 s  n6 Q. E' N3 b. |
我对新版规的理解是,版主根据自己对规定中定义的违规行为的理解作出判断和处理, 和投不投诉没有关系,也没有必须要对投诉进行处理的责任。2 _7 t0 c3 S& {: F; N9 F: z7 X
如理解有误,请指正。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2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收到过儿的投诉短信。+ \4 x) G# ?9 ]* ]& b6 H" |% p
我对新版规的理解是,版主根据自己对规定中定义的违规行为的理解作出判断和处理, 和投不投诉没有关系,也没有必须要对投诉进行处理的责任。+ P- h) `8 I, w) M. W
如理解有误,请指正。
$ l3 d- T( f/ K2 h3 j( \9 U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3-22 11:23
+ P" ]3 C0 i7 L( X9 l8 U3 v
如果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作处理,通知投诉人即可。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2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When are you going to finish your 新版规?) m& E7 I2 b9 v& V
As it stands, there is no mentioning of what types of 版主 are there, and how are they appointed/elected.
" J+ b! n4 d" u! t5 C8 m8 i' m小黄 发表于 2011-3-22 10:20

3 W# [4 `0 W5 n9 o+ n& [新的版规就那几条。( u% A0 k; V( ~1 q; t5 |
关于执法及超版的任命我已经写了,管理员好像不同意。
9 t- X" N* H3 I  ]2 q请管理员定夺。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2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儿, 如果小黄进去了, 给永封了,你开心吗? 私下窃喜? 说: 苍天有眼,终于让你一解心头之恨?
% U/ q/ P. U8 G' N1 y你想错了. 如果他进去了, 你会很寂寞. 因为地球很小, 论坛更小. 如果今天你看见他觉得很碍眼, 但是你自己也许意识不到: 他在你的印象里,已经成了论坛的一部分, 也许是最重要的一部分. 他不见了, 你还来论坛干什么?; l( B' r8 s' O3 Q9 `4 T. g) e0 L
我估计你还小, 好好想想吧. 如果一个网友你都包容不了, 现实里, 你还能包容谁? 你还能成就什么事业呢?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过儿 于 2011-3-23 09:40 编辑
8 Q" O0 x  C+ R: j
2 c2 V0 P) G  o+ _1 B8 X3 q任大哥,我也没想过要让小黄永远进去,这种逢中必反的哈美党很据代表性,通过他们的言论可以分析出很多东西。所以我只是希望他按照版规进去两天,不想让这种人太猖獗,说实话他应该也不是没有其他账号,想封是封不住的。
! e6 A, o9 E8 S" P" N  x( s% u  S  Z& C! ?( f
我要是没有包容性就会像小黄这种人那样整天生活在网上和人掐,到处抓人小辫子投诉了,呵呵。各大版主可能是他朋友,可能不想得罪他,可能就是他,这我都能理解,这就是我的包容性,呵呵。+ Z% a. A- i2 l6 u$ k/ ~

7 {9 r. h7 @# [& X4 [任大哥您说的这番话没错,但是不是对每个人都适用的,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类似的话的纵容,这几个阴阳怪气的人才会肆无忌惮。凭什么他投诉的一投诉一个准,别人投诉他就这么难。如果这样的人能被包容,那被小黄这样的人投诉成功的人为什么不被包容呢?为什么会有两种标准呢?就算要包容也不是包容这样的人,因为他们几个已经严重污染了很多人视听了,等到大家对这些人看得倒胃口却还要每天看的时候,而自己只要表示反对就会被不包容,上这个论坛的的兴趣就会越来越小了。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348) 鸡蛋(5)
发表于 2011-3-23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阿,根据新板规,好像是应该我管阿?0 c- B/ Z, ^2 P. t9 J3 y' }

* _6 `& M7 S: i: a, Q总算轮到我了,哪句话污辱人啦?按格式来,找出证据,我处理,欧也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page%3D1&page=11 ^# H8 g, r" C

( L5 m) C" ~- i9 g标题“一群太监”侮辱人。
鲜花(1348) 鸡蛋(5)
发表于 2011-3-23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thread.php?tid=421233&extra=page%3D1&page=10 @( m! u& V5 H4 N
# O, ~$ q, J" C7 ]1 ^# a
标题“一群太监”侮辱人。
' l. v. r8 A2 }, a过儿 发表于 2011-3-23 08:48

& T/ b6 c9 X2 C6 R8 k6 @要是因为这个,我不认为这算污辱
' Q  p1 g: o0 Y
; Y- `" \) O0 {1 l1 G对不起帮不了你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双重标准,表示失望。
鲜花(1348) 鸡蛋(5)
发表于 2011-3-2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双重标准,表示失望。
8 C2 h7 Y+ Y) T! w& h过儿 发表于 2011-3-23 10:49

6 o8 |) G3 \6 M1 U4 K1 v9 `我个人的看法是,如果他说谁谁谁就是个太监,奴才,或者生理功能不正常,我觉得这算人身攻击
3 R5 l- x  Z+ ]( N0 ^4 c: O/ }* u6 l2 e4 r$ z9 k
但是他说的太监是皇帝不急急太监的引申,这里的太监没有什么贬义,说成随从也是一样的,所以不算人身攻击
$ T7 @/ v% [  Z. d" S0 Y0 Q' D1 O" A' r% q1 g2 p9 @8 R& r5 M
同一个词,不一定都是坏的,比如一个东西紫光该买没买,小黄说sb呀你咋不买呢?这就不算人身攻击,但要是小黄在没有什么前后联系的情况下评论紫光就是个sb,他从头到尾就是个sb,这样的情况就算人身攻击% R7 Z7 x5 G7 \
# w. J' v- H9 }7 ?0 v9 i' Y# s% w) H
可能别的版主有不同的理解,我是这么个看法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感谢sweetlele版主的解释。小黄的这个标题虽然不是对某个人的人身攻击,但是是对一群人的人身攻击,性质有过之而无不及。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3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还是没有猜错,过儿,你也就是想解一下闷气罢了,也不是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对吗?小黄过去是有点变态(我这么说, 你能解点气吗?), 但是那是钻法律的空子, 和版主应该挂不上什么交情. 有一点你可以放心, 爱网正在走向成熟化, 管理也会逐步正规. 至于小黄呢, 他以后要投诉别人也会受到公众舆论的制约. 就我个人经验看来, 这次你投诉的证据真的不在道上,冤家易解不易结,算了吧,听老大哥一句话,撤诉吧?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这次听任大哥的。:)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3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好兄弟.
鲜花(437)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3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作处理,通知投诉人即可。0 V/ z: K  U/ _
紫光 发表于 2011-3-22 12:57
' d# m8 F% z+ g

# H# X8 R  e$ T1 j: O) J# S9 D就算我和LELE 都不认为违规,任何一个其他板主还是可以判他违规,而且有效,是吧?
. L6 ?: g1 G6 ?/ Y5 F/ D+ M我觉得你说“应该先向版主发短信投诉” 和要求版主“通知投诉人” 不是对现有版规内容的解释,如果你觉得版规里应该有这样的条款,我认为应该修补版规。% Y! A5 t, \0 F
但这样发展下去你就要重复过去历届执法版主的劳动。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4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我和LELE 都不认为违规,任何一个其他板主还是可以判他违规,而且有效,是吧?
. t) i, ^+ n) D我觉得你说“应该先向版主发短信投诉” 和要求版主“通知投诉人” 不是对现有版规内容的解释,如果你觉得版规里应该有 ...4 B# x$ d6 d* N5 E1 F7 x
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3-23 22:19

9 u8 _, g+ k- ]新版规没有针对普通网友的投诉,只有针对版主处理的投诉。有人向你投诉时,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必理睬,如果认为违规并且处理了,被投诉人而且继续纠缠,可以禁言被投诉人最多7天,然后被投诉人可以对这个处理结果是否公正发起投诉,然后由执法版主发起投票。如果被投诉人被禁言后选择不作为,事情就了结了。
6 a# g3 m) p0 K. ~% C# L
; Y4 S! e5 E  `4 [' N! ~你认为没有违规的发言,如果别的版主处理了,由他们去解决。
鲜花(437)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5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新版规没有针对普通网友的投诉,只有针对版主处理的投诉。有人向你投诉时,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必理睬,如果认为违规并且处理了,被投诉人而且继续纠缠,可以禁言被投诉人最多7天,然后被投诉人可以对这个处理结果 ...
: f* a, f8 q  B% u$ p/ b紫光 发表于 2011-3-24 21:37

8 X; r% s8 {1 t我觉得我不是对版规文字范围里面的内容不理解。是觉得你随便添加内容,有点你说了算得样子,规定失去了严肃性。 不是我不服哈,而是提醒你。现在天下太平,讨论起来效率太低,就这样吧。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5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我不是对版规文字范围里面的内容不理解。是觉得你随便添加内容,有点你说了算得样子,规定失去了严肃性。 不是我不服哈,而是提醒你。现在天下太平,讨论起来效率太低,就这样吧。
$ s& {1 ?6 k  G4 T/ @4 q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3-25 11:46

% T6 t) |6 I! b; S我只是解释一下,不是添加内容。
+ n; s3 L: v( |- ~总体原则就是哪个版的问题由哪个版的版主去解决。( Y( X2 \5 [6 e% R$ }
不到万不得已,没有必要投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6-7-14 12:08 , Processed in 0.178814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