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  鸡蛋( 0)
|
位于欧洲西部的荷兰,其社会历来以“自由”、“包容”著称。在那里,大麻可以作为软毒品准许限量出售;卖淫女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合法身份出现;同性恋人可以和普通人一样登记结婚、领养孩子。而在西方社会极具争议的安乐死问题上,荷兰也激进地走在各国的前列。
* x8 v& k8 M5 C! m8 O, w* ?% |1 m9 [9 G: A- r+ V3 f
2001年,荷兰通过了安乐死法,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近日,荷兰又准备将安乐死的范围扩大到没有自主能力的新生儿。该国将成立专门委员会,研究新生儿安乐死合法化问题。
- Z, Y4 v( |5 a& o, G. L* |# a, }8 a7 m. d o `
; W# @# u5 D# p0 w 荷兰人这一举动再次让西方社会瞠目结舌、议论纷纷。最先引发新生儿安乐死话题的,是一个名叫查诺的女婴。; x4 r" W- x; G; k( |
) W5 O6 D! V. S6 R+ m5 @+ e; N ? 2000年8月,查诺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呱呱坠地。小查诺刚出生便被诊断患有先天性代谢紊乱、骨骼生长异常,医生说她最多只能活30个月。在这仅有的30个月里,查诺也注定得不到普通孩子应得的幸福 不能正常进食的她只能依靠一根管子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交换以维持生命,甚至父母的抚摸都可能给她带来伤害。# r( h. K( l9 y) O# i, g& _9 [
. A0 ]% q$ B3 K2 s [" B- o 看着孩子在与疾病抗争中承受如此痛苦,查诺的父母日益绝望而无助。“她活着的每一天都在受罪”查诺的母亲安尼塔说。
, e" T1 N2 [$ M
6 c' E0 {; D& j 在查诺7个月的时候,父母决定请求医生协助她离开这个世界。五年过去了,查诺的父母对这个选择无怨无悔,因为他们坚信自己的孩子此时“正在天堂里嬉戏”。9 g. ^) X5 ]9 Y/ z9 I& i+ b
% h& U: ?, O' i, }: m' q& e$ o 然而,查诺的故事引发许多争议。荷兰在2001年通过的安乐死法对医生实施安乐死做出了十分严格、详细的规定:在病人的清晰的、自愿的、重复的请求下,医生才能给他们注射可以致命的麻醉剂或肌肉放松剂,而这些病人必须身患重病,而且无望恢复;安乐法的适用范围是12岁以上的人,不包括新生儿、昏迷病人等不能表达自己意愿的病人。
: x8 E( ~8 D3 ?+ u$ y% }) C; O/ f) M9 d2 j" l/ q1 i- v, y
法律规定,如果医生对新生儿、昏迷病人施行安乐死,要上报到公诉部门,由公诉部门决定是否起诉他们。* ^7 V, t5 Z, C1 s) H. D. J
4 O+ X% G- \8 S
然而,是否对实施安乐死的医生进行起诉,其衡量的标准在法律上却没有清晰的界定。因此,一些医生仍然冒着风险对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秘密实施安乐死。据荷兰新生儿学专家在全国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该国每年有15到20名新生儿接受安乐死,但依法上报的该类病例平均每年只有3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