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這個星期二。 ! y l! U( W8 s9 {* q$ k T- w1 @9 Y, X! u
我準備通過五(六?)條道的馬路,有斑馬線,和人行通道標誌,馬路一邊還是警察局。還沒過馬路前,確認第一條道靠近的公巴減速停下來才過的馬路,第三條道的小車也停下來了。當我走到第二條道時,有一輛車急速靠近,停下的時候,距離我也就兩米內,但車輪還沒壓到斑馬線。 ) x- o- g1 J+ {6 y& r$ i# P8 _9 L* U
當時,真的嚇哭了,呆在那停了幾秒,心想著 i am too young to die, at least not in canada. 就懵地過了馬路。7 H9 o- J1 L0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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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這個司機算違法麼?應該怎麼面對這樣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