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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新闻] 中国籍未婚妈妈申难民遭拒 上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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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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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阮耀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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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6 X$ K6 K9 n( V移民部代表律师认为中国「一胎化」政策不适用曾在海外生产的中国籍人士,要求联邦法官撤销「移民难民署」(IRB)承审官对一名中国女子难民申请的有利裁决;另一位申请人则在海外生了两胎,但承审官认定返回中国后没有被迫害风险,她不服提起上诉。联邦法官认为中国「一胎化」迫害仍在,裁定两人胜诉。 ( C6 f1 Q, @5 X* e% c- e2 Y

( |# [  A8 c  \) h近年中国一胎化政策的执行不若以往严格,有传言指愈来愈多违反规定者遭罚款了事,不再像过去遭强迫堕胎并结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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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籍女子江敏仪(译音,Min Yi Jiang)2010年3月持学生签证前来加拿大留学,不久就怀孕,现在是单亲妈妈。尽管她的学生签证在2011年7月才到期,但她在2010年11月提出难民申请,宣称返回中国后将遭生育计划委员会强迫结扎。 4 i5 u  _6 Q* g* A( f0 P9 \2 @

/ T: r. P! @% t& ]: O8 DIRB 承审官核准她的难民申请,但移民部律师提起上诉,认为中国的一胎化政策不适用海外生产的国籍人士,江敏仪返国后并无遭迫害之虞,要求联邦法官撤销原判决。 * H1 R) A* t6 D

. z: I# r) X5 q但法官认为,移民部并无切确证据支持其说法,在情况不明下,有鉴于中国强迫堕胎与结扎仍时有所闻,因此驳回移民部的司法覆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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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难民申请人郑佳华(译音,Jian Hua Zheng)宣称1996年在中国未婚怀孕遭当局强迫堕胎,她随后前往美国投靠男友,但双方失联。2008 年她认识一名加拿大籍男子,怀孕后前往多伦多与其同住并产子,但两人并未结婚。 $ x4 D+ J8 t!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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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与男友分手并认识另一名男子,不久再度怀孕产下一子。她以违反「一胎化」政策,担心返回中国将遭强迫结扎为由,申请难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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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承审官认为中国「一胎化」政策的执行各地不同,以郑佳华的原居地福建省为例,许多证据都显示当局所采行的「矫正手段」(remedial measures)是罚款,因此郑佳华返回中国后并无遭迫害之虞,于是拒绝其难民申请。   X1 f" J3 k5 G7 \)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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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联邦法官认为,没有证据显示福建省所采取的「矫正手段」只有罚款,文件显示强迫堕胎及结扎仍是中国当局常用的方式,因此撤销原判,全案退回移民部委由另一组官员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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