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156|回复: 4

[加国新闻] 加拿大华人回国工作 竟莫名其妙丢了移民身份

[复制链接]
鲜花(70) 鸡蛋(0)
发表于 2018-10-30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来源:约克论坛; L' S, ~1 A1 r: _6 T6 E

. c3 O. I: u& W% H0 h3 }大家都知道如今在加拿大谋生已是很不容易,而现在对于保住加拿大身份的问题也开始令人头疼,特别是对于在中国工作的加拿大移民来说,虽然加拿大移民法律规定,“被加拿大企业外派驻于海外之全职员工,或派驻在海外之加拿大官方全职公务人员,均视为已履行居住义务”,但是移民部为了防止这一条款被滥用,审查的非常严格。4 ]$ c+ L2 S0 Q7 |/ E# E. V, `
1 g. l- Q7 o' h
即便确实是被公司外派至海外的永久居民,一旦被移民官怀疑居留意愿不足,或生活重心不在加拿大,如不能满足居住义务(五年内住满730天),就可能被取消枫叶卡。
( x. T. }. M& g1 u' C) ]
4 T% b+ W  q, B6 V. H
9 m' N) }: @- X8 u1 e% [
& F' n& n. C$ g2 M% q4 `
2 V3 C! q) I) Q+ A) e居住天数过少丢身份
' F$ X; A  D: f6 D7 J; b
1 L0 F( }2 y6 Y钟先生就是其中的受害者,尽管在此之前他已经做了特殊安排,结果还是不如人意。+ J' n8 q8 G# G

" C2 ^9 Z% K( Q0 w; G2 g+ d按加拿大移民及难民上诉庭(IAD)的裁决文件,钟先生申请技术移民成功后,一家三口于2008年1月27日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钟先生登陆27天后就回中国工作。' b7 W* y2 N* k7 c
  a" z/ h! l- b% l4 q
枫叶卡过期后,钟先生2014年11月21日在加拿大驻北京签证处获得永久居民旅行证件,并于12月26日回到加拿大。他2015年1月5日递交枫叶卡更新申请后,1月14日又回中国上班了。& N: i) f4 x* h7 u: i$ F) @

- |" ^3 }2 k+ S6 J加拿大移民官员审查该申请后,发现钟先生在2015年1月5日前的5年里,只在加拿大住了98天,没达到5年内住满2年的要求,于是拒绝了其枫叶卡更新申请。钟先生的太太和女儿的居住历史也类似,她们的申请同样被拒。
+ D  k2 f2 u) Q' s! H  e8 M, j3 f) Y: s# A+ g' d; ]
7 e8 m9 B  c8 B
2 b/ v0 m/ w" l5 c6 I* u
钟先生在枫叶卡过期后回到加拿大,马上递交更新申请,并随即回中国,看起来他对更新申请能获批有把握。否则,如果想保住移民身份的话,理应满足居住条件后才出提申请。, W8 P5 a9 m% ]; ?( q3 v" s* _1 E
* e  ?' z1 {. a7 K5 U3 H8 z' D
按上诉庭的文件,钟先生曾是一家加拿大公司的雇员,在中国工作,按现行居住要求的计算方法,住在国外也符合格的条件,包括加拿大公司或政府机构全职驻外雇员。* t% l) p$ m( U' a9 y0 w7 X8 \, {

  X1 |+ X: F, r/ q不过,移民部不承认钟先生是合格的公司驻外雇员,上诉庭2016年9月23日也做出了同样的裁决。
$ q1 F+ h! L/ b( P$ n7 Z& ]+ h1 ]" g- I& N! j6 P3 O: h
仔细安排无济于事) \$ e' R) f$ i
% ^" m; J# W& Y( L# n
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间,钟先生曾住在加拿大,他的太太在北京找到工作后,他也回中国了。2010年2月,他开始为在中国的Altus建筑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工作,具体做宜家(IKEA)商场项目。
% M! R/ Q# l/ }. o. t
: j. j* q( C& }& a) `钟先生在作证时称,他于2011年9月底辞职,11月1日返回加拿大,目的为了满足居住条件。11月21日,他与Altus上海公司的加拿大母公司Altus Group Limited签订合同,该合同同意将他派往中国,做相同的项目,职位也一样。' k4 c: O) [  C# m4 @: R/ t

: i& E) v, b" `" o钟先生认为,他与Altus Group Limited的合同期从2011年11月21日至2012年5月15日,或直到中国上海的宜家项目完成后;随后该合同获得延长至2015年2月13日,或完成有关项目为止。因此他属于加拿大公司外派雇员。
5 d% r1 _3 v0 b$ m' D
) J8 E  b" M9 V: A. W+ Y( n关于这工作,钟先生不但有与Altus Group Limited的合同为证,还有该公司给他的2012年、2013年及2015年收入证明(T4)及在其工资中预扣税的证明。
  y, d! k+ L' v0 c0 r4 P2 q7 O
' C. m. y: L# K0 \; Q" _上诉庭认为,这些证据对钟先生有帮助,但他们仔细检查记录及钟先生的证词后得出的结论是:Altus Group Limited 所“安排”的在上海的武汉宜家购物中心项目,实际上只是钟先生2010年2月起在这家加拿大公司在中国子公司的工作的继续。
; @3 |2 h: @  X) F- f2 q9 {( i+ ~, v7 ?
3 W% ^+ _0 y2 T& K

! ~$ r* v% z6 W# D. n补救为时已晚
1 O+ n, v, E4 [, X, Q( K
7 p0 D% q" p' z+ v1 i# |钟先生的上诉也提出了人道及同情理由,但没足以获上诉庭接受。上诉庭文件显示,钟先生是华裔马来西亚公民,1994年开始在中国当建筑设计师,他的太太是中国人,也是建筑师。他们长期住在中国,女儿也是在中国出生。他们之前住在加拿大的最长时间,是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2 c6 D$ S5 U- J+ n
1 X& E( w: D  F  \! V; Q
上诉庭称,钟先生2015年9月回加拿大后作出了更实际的融入努力,他加入了教会,在温哥华地区的一家学院读了一个课程,开始找工,后来开了一家设计咨询公司。& D( R8 f4 N# u8 V7 @% U
7 F, {  {8 H1 E0 ~! U# @
钟太太因为要照顾病重的父亲,2016年4月才返回加拿大,并参加了英文课程(ESL)。钟的女儿自2015年4月开始在加拿大读4年级。- e+ b8 r2 Q; ~- g% X
2 w  _) w( H* f- N" F
钟先生登陆加拿大后一直有报税,他们有银行账户、注册退休和教育储蓄计划,并有租金收入、抵押贷款及一辆车。$ F  X, L" c$ a
' u" U) q  x0 Z3 _6 ^
不过,上诉庭称, 虽然上诉人在加拿大有了一些基础,但与他们在中国及马来西亚的专业、社会和家庭联系相比,他们在加拿大的融入有限。“他们作为一个家庭,绝大多数时间在中国生活。没有证据表明,他们的移民状况会成为这个家庭未来在中国居住的障碍。”* K/ {8 l0 B0 u; {! q6 y

0 F0 y2 d) Z3 j# Y4 m; H7 `3 r/ v怎样才符合加拿大公司外派员工条件/ l8 D$ m* c/ l/ \
7 ?5 x# t' ~$ z! f' |, Z: x
上诉庭的文件称,他们发现钟先生2011年9月底辞去上海宜家项目经理职务,11月1日回加拿大满足居住条件的说法不可信。因为他没带太太和女儿回加拿大,只是在别人家租了一个房间,住了一个月。期间他要求Altus Group安排他回上海工作,以满足其移民身份的居住要求。11月21日他获得雇用合同,12月3日回中国继续做原来的工作。“这样的安排”不符合有关规定。1 V& n- \5 Y  r& T. H
* E; x* A, X1 d4 k) Y
钟先生与Altus Group的合同,没说明他回加拿大后会继续在该公司工作,这已经是一个不利因素。+ ^9 }/ r& {# N  i7 d4 G

( ~$ u5 f  F; t0 M+ N不过,上诉庭的文件称,这是加拿大公司被利用,为了钟先生能继续做他在中国原来的工作、与妻女住在一起,同时满足移民的居住要求。因为武汉宜家购物中心项目的中方合作者提供的信件显示,钟先生自2011年4月13日至2015年2月13日是该项目的全职设计经理,比钟先生获得Altus Group的雇用合同早了几个月;钟先生自己提供的证据,也是在获得Altus Group的合同前后,他都是在该项目做同样的工作。" w4 v6 _! {2 w4 s- j* K

5 H3 ?* ~" l# J1 e( J1 s; T3 M+ @4 w
相似遭遇的并不罕见7 M" s+ x- R8 a6 A; L$ }

* r# T' J/ r, h, A: ~中国公民简某曾于2002年与加拿大公民结婚,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其后妻子去世,他又与一名中国女子结婚,并开始在中国生活。6 Y1 j( R+ ~. _) C% d
; v/ x* L8 {5 u0 Y
在2012年,身在中国的简某与位于BC省烈治文的一间米行签署工作合同,担任业务协调员(Business Coordinator)。那是一个全职的岗位。2014年,身在中国的简某向加拿大驻华大使馆申请枫叶卡延期,并附上了自己的工作合同。
' R! q# V. D: c6 a  L$ H9 B0 [
8 s; ^) M9 k* R4 z) ]( _9 ]大使馆官员经过调查发现,在过去的五年里面,简某只在加拿大待了185天,远远低于“五年内住满730天”的居住义务。虽然简某声称,他是被加拿大的公司“外派”回中国工作的,但是无法提供明确的工作任务记录。此外,他从未在加拿大工作过,连签约时人也在中国,这些都不符合外派规定。( T* t6 M+ h) M. T
7 w! [3 Z9 |9 v4 N" }3 V# D
基于以上理由,大使馆官员裁定简某因“未能满足居住义务”,而丧失永久居民身分。简某遂向移民局的上诉部门(IAD)上诉,但是遭驳回,于是又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覆核。
  C+ E/ x, d2 K/ _& A( W- L! z
- u8 X7 E( t& A2 X& n$ U: b联邦法院的法官经过审理,驳回了简某的申请。法官表示,移民部为永久居民设定居住义务,其宗旨是促进他们融入加拿大的社会,可是简某获得身份已有10年,他的生活重心仍然在中国。此外,他也不同意简某符合本国企业外派境外的全职员工规定,例如他没有同公司保持紧密的联系,而且他的职位也并非“临时外派”,当结束任务后就会回到加拿大。; F* M3 B2 E1 t# [2 B3 |: D

  X; m" d  r/ K4 c2 w  @同时,在2012年也有类似的个案,来自中国的移民毕先生2007年2月21日与一家加拿大公司签了3年合约,在中国任总经理助理,之后他全职在中国工作,只是偶尔回加拿大作短期停留。他的枫叶卡更新申请被拒后,一直上诉到联邦法院,也没成功。
! q' Z/ x, Y  ~# ^8 Y& ], Z8 R% K6 c" @$ q+ k; b
2 a" a. M" B4 u" Q0 G1 R5 i& Z0 U
- H. y' T. e: i
联邦法院在裁决中的解释是,要满足公司驻外雇员的政策要求,移民在海外的工作必须是临时的,必须与其雇主保持联系,在任务完成后必须回加拿大为该雇主工作。但是,毕先生在海外得到的不是临时的工作任务,也没有迹象表明,其雇主已经同意他在中国的这段工作结束后,会在加拿大继续留用他。& o" F+ D% h4 a5 n
2 @4 E! F* `+ j: A8 Z
多伦多资深移民顾问黄国为对此的回应是,当政府怀疑你的动机时,会有很多理由可以否决你。但是,如果你的申请是真实的,也有很多证据可以使用。这是一项简单的移民法例,但执行时有很多具体情况,需要对其了解清楚才可以避免麻烦。" D2 D* ]# a! r- R
3 F" I9 P6 h+ L
这两起案件再度证明,永久居民若希望以公司外派形式保留枫叶卡,要十分小心。因为即使是如此,只要被移民官怀疑居留意愿不足,或生活重心不在加拿大,如不能满足居住义务(五年内住满730天),就可能被取消枫叶卡。: V6 l2 @1 O( j% k4 X) E: t

/ \/ b- ]8 L, I0 m! C' B
鲜花(52) 鸡蛋(32)
发表于 2018-10-30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啥叫“居住意愿不足”呀?简先生直接入了它籍不就完结了吗?
2 d" k, X! \$ L* t% ?
鲜花(2) 鸡蛋(0)
发表于 2018-10-31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原因是不能入籍,不是不想,因为入籍以后在中国没有了身份,很麻烦。
鲜花(34) 鸡蛋(0)
发表于 2018-10-31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你好我好大家好 发表于 2018-10-31 09:15
9 c3 i. \  o- V! r; Y& A8 a: U主要原因是不能入籍,不是不想,因为入籍以后在中国没有了身份,很麻烦。
' j$ V9 u, \( C' i1 A
这也就是借口吧!不愿意放弃中国的利益,也不想丢掉加国的福利,想移民就只能选择一头,聪明反被聪明误。
鲜花(2) 鸡蛋(0)
发表于 2018-10-31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gstudy 发表于 2018-10-31 09:24; Q. T1 M. L5 E) v1 }" W# L5 H
这也就是借口吧!不愿意放弃中国的利益,也不想丢掉加国的福利,想移民就只能选择一头,聪明反被聪明误。

( N/ v" o9 a% J* Y! P只拿绿卡不入籍的,可以两国的福利和利益都有啊。大家都是这样的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6-7-3 04:04 , Processed in 0.133884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