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048|回复: 4

[加国新闻] 加拿大华人回国工作 竟莫名其妙丢了移民身份

[复制链接]
鲜花(70) 鸡蛋(0)
发表于 2018-10-30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来源:约克论坛% q8 r3 H8 A  X% C  {" x+ a; ^
7 p$ _9 T( S1 @8 g  d9 Z
大家都知道如今在加拿大谋生已是很不容易,而现在对于保住加拿大身份的问题也开始令人头疼,特别是对于在中国工作的加拿大移民来说,虽然加拿大移民法律规定,“被加拿大企业外派驻于海外之全职员工,或派驻在海外之加拿大官方全职公务人员,均视为已履行居住义务”,但是移民部为了防止这一条款被滥用,审查的非常严格。9 U* b& ]5 B3 j  M9 V
& ~% D! @7 _- p! p2 _% U
即便确实是被公司外派至海外的永久居民,一旦被移民官怀疑居留意愿不足,或生活重心不在加拿大,如不能满足居住义务(五年内住满730天),就可能被取消枫叶卡。
; w5 D' {4 v4 _* L. R1 T, m2 }( x5 o' [

$ d0 W+ K! b& W# ]0 w$ c6 G
. M# ]% T" `2 E9 [% `: ]0 [
# X7 i8 V9 j) W/ s  h, b' ^, p居住天数过少丢身份! n8 y( f# p- G+ \6 C& m& P/ b

( }, e8 n0 f7 r7 n# @7 Q* J钟先生就是其中的受害者,尽管在此之前他已经做了特殊安排,结果还是不如人意。
5 C: U" _$ _; |9 d% K* p* Q* G3 j; i- a5 V; n/ l
按加拿大移民及难民上诉庭(IAD)的裁决文件,钟先生申请技术移民成功后,一家三口于2008年1月27日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钟先生登陆27天后就回中国工作。/ `0 m3 d8 {; i5 N) R! X# q
& p7 l. g2 v- ~" j9 w
枫叶卡过期后,钟先生2014年11月21日在加拿大驻北京签证处获得永久居民旅行证件,并于12月26日回到加拿大。他2015年1月5日递交枫叶卡更新申请后,1月14日又回中国上班了。
4 x( P! R7 C/ t+ d1 |! M' S# M5 `4 W9 x
加拿大移民官员审查该申请后,发现钟先生在2015年1月5日前的5年里,只在加拿大住了98天,没达到5年内住满2年的要求,于是拒绝了其枫叶卡更新申请。钟先生的太太和女儿的居住历史也类似,她们的申请同样被拒。# d3 J  N  u7 n2 P$ M1 k1 c

: T$ h5 E% D; _2 y+ Y' s8 ]6 b, I
( O9 A# y+ h5 ~& U% i
% x4 }+ [+ M+ p6 Z0 d钟先生在枫叶卡过期后回到加拿大,马上递交更新申请,并随即回中国,看起来他对更新申请能获批有把握。否则,如果想保住移民身份的话,理应满足居住条件后才出提申请。
' O5 M" N7 ~- w5 r( o
. S1 T( ~& Y7 I6 n7 w+ L按上诉庭的文件,钟先生曾是一家加拿大公司的雇员,在中国工作,按现行居住要求的计算方法,住在国外也符合格的条件,包括加拿大公司或政府机构全职驻外雇员。
( l* ~/ Q2 S* f0 w% m/ j# t; `7 D: P2 Y- @) b
不过,移民部不承认钟先生是合格的公司驻外雇员,上诉庭2016年9月23日也做出了同样的裁决。& N. {- B8 h; ~1 Z8 M

' Q+ P) g+ o$ D" h' V" p仔细安排无济于事9 X" Z/ @2 A! A! J
1 q: N% T3 F9 n: m
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间,钟先生曾住在加拿大,他的太太在北京找到工作后,他也回中国了。2010年2月,他开始为在中国的Altus建筑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工作,具体做宜家(IKEA)商场项目。
& I# @6 _$ }' H2 Z( {
* G9 @$ D4 a9 ^. J& W, K0 i4 o3 g钟先生在作证时称,他于2011年9月底辞职,11月1日返回加拿大,目的为了满足居住条件。11月21日,他与Altus上海公司的加拿大母公司Altus Group Limited签订合同,该合同同意将他派往中国,做相同的项目,职位也一样。
3 P+ }8 e' _% |6 p+ X- K: F1 t' Z! r( e, n: Z( C/ |* X
钟先生认为,他与Altus Group Limited的合同期从2011年11月21日至2012年5月15日,或直到中国上海的宜家项目完成后;随后该合同获得延长至2015年2月13日,或完成有关项目为止。因此他属于加拿大公司外派雇员。
, Q9 `; I! ]; _/ F& \$ A
) s7 I- r& B% D2 f7 U关于这工作,钟先生不但有与Altus Group Limited的合同为证,还有该公司给他的2012年、2013年及2015年收入证明(T4)及在其工资中预扣税的证明。
$ K2 Q  f- v! Z# K* m& T# `7 N
* U' s: \2 H7 O+ Z" _( M* w! d上诉庭认为,这些证据对钟先生有帮助,但他们仔细检查记录及钟先生的证词后得出的结论是:Altus Group Limited 所“安排”的在上海的武汉宜家购物中心项目,实际上只是钟先生2010年2月起在这家加拿大公司在中国子公司的工作的继续。
' z8 O9 h) `9 ?. u- }4 D/ i2 D+ I0 |% [
$ N: ~; o. d& t$ N" z
8 T, O3 F: M0 r9 H
补救为时已晚" c: @- ]& U( T. |  t' Y  |

3 `& s! ?4 w* e5 S" V- S钟先生的上诉也提出了人道及同情理由,但没足以获上诉庭接受。上诉庭文件显示,钟先生是华裔马来西亚公民,1994年开始在中国当建筑设计师,他的太太是中国人,也是建筑师。他们长期住在中国,女儿也是在中国出生。他们之前住在加拿大的最长时间,是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
' x' {$ ^$ E) w3 r% F3 l% M4 ]5 N  D% M6 Q6 i; }' n
上诉庭称,钟先生2015年9月回加拿大后作出了更实际的融入努力,他加入了教会,在温哥华地区的一家学院读了一个课程,开始找工,后来开了一家设计咨询公司。9 `$ N3 N8 M2 L3 [0 N$ k

& @+ n/ O; f& X/ g- L钟太太因为要照顾病重的父亲,2016年4月才返回加拿大,并参加了英文课程(ESL)。钟的女儿自2015年4月开始在加拿大读4年级。
2 y6 G# ^# a3 X: ^
, G2 V* W) v# F2 R; b钟先生登陆加拿大后一直有报税,他们有银行账户、注册退休和教育储蓄计划,并有租金收入、抵押贷款及一辆车。, L! W& h; ?. n2 ]: A
# {& A7 D  i) u$ G& X
不过,上诉庭称, 虽然上诉人在加拿大有了一些基础,但与他们在中国及马来西亚的专业、社会和家庭联系相比,他们在加拿大的融入有限。“他们作为一个家庭,绝大多数时间在中国生活。没有证据表明,他们的移民状况会成为这个家庭未来在中国居住的障碍。”
* U: p& s( m9 W; Q. X$ O& V: D/ s! n, _
* V& ^- H" f& h0 T  I" n怎样才符合加拿大公司外派员工条件
8 b1 H; B6 K0 m8 n3 ?: h3 ?. D
" s& U5 T: s$ T1 u: v上诉庭的文件称,他们发现钟先生2011年9月底辞去上海宜家项目经理职务,11月1日回加拿大满足居住条件的说法不可信。因为他没带太太和女儿回加拿大,只是在别人家租了一个房间,住了一个月。期间他要求Altus Group安排他回上海工作,以满足其移民身份的居住要求。11月21日他获得雇用合同,12月3日回中国继续做原来的工作。“这样的安排”不符合有关规定。
) J( p, a3 I2 v% a* C: n4 e" v8 G$ H
钟先生与Altus Group的合同,没说明他回加拿大后会继续在该公司工作,这已经是一个不利因素。8 o, Z9 I6 B2 P( D" ]' M
8 j( Q; a8 T* b- T
不过,上诉庭的文件称,这是加拿大公司被利用,为了钟先生能继续做他在中国原来的工作、与妻女住在一起,同时满足移民的居住要求。因为武汉宜家购物中心项目的中方合作者提供的信件显示,钟先生自2011年4月13日至2015年2月13日是该项目的全职设计经理,比钟先生获得Altus Group的雇用合同早了几个月;钟先生自己提供的证据,也是在获得Altus Group的合同前后,他都是在该项目做同样的工作。
: ?) B) w" e/ z3 R" Q2 S& d; s
' v9 I! h0 t3 d% G3 I( u) u- L% i1 o5 G" ?  p
相似遭遇的并不罕见
1 H. m! r0 s. B) v3 o+ k' i9 a: ^# T! a. `; M; T+ K' P/ Y
中国公民简某曾于2002年与加拿大公民结婚,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其后妻子去世,他又与一名中国女子结婚,并开始在中国生活。% G# b& O3 A- L+ l* J3 t% ?

$ i) Q2 {, F" t8 N. W在2012年,身在中国的简某与位于BC省烈治文的一间米行签署工作合同,担任业务协调员(Business Coordinator)。那是一个全职的岗位。2014年,身在中国的简某向加拿大驻华大使馆申请枫叶卡延期,并附上了自己的工作合同。' g/ q0 F/ ]( T

6 M6 i/ _, z8 W; T; T- _大使馆官员经过调查发现,在过去的五年里面,简某只在加拿大待了185天,远远低于“五年内住满730天”的居住义务。虽然简某声称,他是被加拿大的公司“外派”回中国工作的,但是无法提供明确的工作任务记录。此外,他从未在加拿大工作过,连签约时人也在中国,这些都不符合外派规定。
5 e0 Z! l2 N& M" k3 o+ ~- K) E9 G$ n/ @2 ?
基于以上理由,大使馆官员裁定简某因“未能满足居住义务”,而丧失永久居民身分。简某遂向移民局的上诉部门(IAD)上诉,但是遭驳回,于是又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覆核。
$ z( V' _, f/ Y, R* f' m! R; A$ g
联邦法院的法官经过审理,驳回了简某的申请。法官表示,移民部为永久居民设定居住义务,其宗旨是促进他们融入加拿大的社会,可是简某获得身份已有10年,他的生活重心仍然在中国。此外,他也不同意简某符合本国企业外派境外的全职员工规定,例如他没有同公司保持紧密的联系,而且他的职位也并非“临时外派”,当结束任务后就会回到加拿大。
/ r# R( x7 i& n8 k2 q
' S) \1 ]+ e, Q" U$ o同时,在2012年也有类似的个案,来自中国的移民毕先生2007年2月21日与一家加拿大公司签了3年合约,在中国任总经理助理,之后他全职在中国工作,只是偶尔回加拿大作短期停留。他的枫叶卡更新申请被拒后,一直上诉到联邦法院,也没成功。
* w9 g  _- \& A
* `2 k5 s& i1 @2 j# G0 h3 H: e( p$ B: F3 T5 H; j7 ~1 r3 ?' X

. a  u+ U0 _- D: i0 g( X& R联邦法院在裁决中的解释是,要满足公司驻外雇员的政策要求,移民在海外的工作必须是临时的,必须与其雇主保持联系,在任务完成后必须回加拿大为该雇主工作。但是,毕先生在海外得到的不是临时的工作任务,也没有迹象表明,其雇主已经同意他在中国的这段工作结束后,会在加拿大继续留用他。
2 Q0 O. S! s$ ^. n. G7 b" G* a. j; P- A/ o5 x
多伦多资深移民顾问黄国为对此的回应是,当政府怀疑你的动机时,会有很多理由可以否决你。但是,如果你的申请是真实的,也有很多证据可以使用。这是一项简单的移民法例,但执行时有很多具体情况,需要对其了解清楚才可以避免麻烦。8 i5 X/ M$ B# T* w6 ~- ~

0 D! d8 l( u; ^) w1 t这两起案件再度证明,永久居民若希望以公司外派形式保留枫叶卡,要十分小心。因为即使是如此,只要被移民官怀疑居留意愿不足,或生活重心不在加拿大,如不能满足居住义务(五年内住满730天),就可能被取消枫叶卡。3 T5 n9 [6 s3 D

* I- D) b6 \0 I1 Y
大型搬家
鲜花(52) 鸡蛋(32)
发表于 2018-10-30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啥叫“居住意愿不足”呀?简先生直接入了它籍不就完结了吗?
6 [/ q4 o2 H0 A" _+ y9 C  t
大型搬家
鲜花(2) 鸡蛋(0)
发表于 2018-10-31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原因是不能入籍,不是不想,因为入籍以后在中国没有了身份,很麻烦。
鲜花(34) 鸡蛋(0)
发表于 2018-10-31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你好我好大家好 发表于 2018-10-31 09:15: A$ n$ o" |0 w9 K. u% I
主要原因是不能入籍,不是不想,因为入籍以后在中国没有了身份,很麻烦。

7 E5 P1 Q& m; ^; Z3 F这也就是借口吧!不愿意放弃中国的利益,也不想丢掉加国的福利,想移民就只能选择一头,聪明反被聪明误。
鲜花(2) 鸡蛋(0)
发表于 2018-10-31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gstudy 发表于 2018-10-31 09:249 t# }% U( ~: G: v  U# E2 h
这也就是借口吧!不愿意放弃中国的利益,也不想丢掉加国的福利,想移民就只能选择一头,聪明反被聪明误。

9 K, L7 B5 |& b! J6 [. e只拿绿卡不入籍的,可以两国的福利和利益都有啊。大家都是这样的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6-2-10 00:15 , Processed in 0.123165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