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一穷二白 at 2005-6-7 14:19:" {& z/ p2 E6 A# N
那其他的环境也应该换了!在加拿大,如果人家有枪呢?基本上和中国差不多把?不过话句话说,在中国也有见义勇为的吧?. r5 i. x5 }4 E9 s( F8 D4 q
事情也不能这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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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加拿大,当然要问问。 & V$ ?! ]$ F. C: |+ q. N& m) _! N! d K" ]& f* R0 h/ B: c" w
偶说的那些也是听说的,不是有人因为抓小偷受伤结果还被警察说“以后不要这样”之类的话么。不过遇上严重事件就是另一回事了,911事件中的“let's roll”就是,不是还大加表扬么。 ( m9 h/ }5 ^( o1 R( Q, k7 ~5 S! n0 A2 S4 w+ K7 _
不是有意作什么比较论证谁好谁不好,这种比较很无聊,偶不喜欢。
Originally posted by 蓝海 at 2005-6-7 07:02 PM:, j8 ~2 _! {9 c) a5 _
这个说法很奇怪.我是女人,站在情感的角度,我赞成这样做,绝对不是因为做烈女.而是因为悲愤和绝望,才会这样做.绝望是因为,有极大的可能性脱离侮辱,但是因为无人援手,歹徒才会如此猖狂.谈什么俘虏,法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