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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5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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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红色wrangler 于 2019-1-5 14:07 编辑 5 B, y7 G2 I, m
造反有理 发表于 2019-1-5 07:141 f# {% }- b' B8 d
自己和公众的说法不严密% p, @6 ^" `3 h, c, Y; a9 Q
4 {7 Q4 \8 _! p" e) P8 g说个体和公众利益你就有助于明白 * J6 C& Q8 H8 `1 j
1 c4 l+ |4 l: H9 q0 G+ |上午外出回来看到这么多回复,特别是一直没回过您,不码多几个字估计也交代不过去了。。) ?. M# J: s0 {% `% A' U
! |: @7 J; h1 R2 i, [以“自己”来对应“公众”,还是用个体对应公众(其实应该是群体或集体吧)更严密或更容易让人明白,没啥意义,我的意思相信没有谁不明白的。
( k. G* L. _) e5 ], j8 g' [# l/ o) l% r8 T
此事不是我说违法也行的,也不是你说太复杂跟杀人放火有区别就能改变其性质的。其他说法也很天朝老好人化,和稀泥,甚至在客观上护短。在这里呆过的都知道,违法就是违法,对你的曝光和惩罚,是不看有无后果和没有情面可讲的,不信你去学校门口拍拍孩子们的照片看看,在巴士上抢抢司机的方向盘看看,让有过错的老师或医生跪跪看看。就是因为国内有太多说什么“又没造成什么后果”,“对己严对人宽更受欢迎”,“又不是杀人放火“、自以为三观很正的人自以为是的搅局,才使得非常多的累累突破道德底线甚至法规的坏人得到鼓励,造成国内现在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局。为了各位定居在这里同胞后代利益着想,还请您收回国内这一套,也别再热衷当别人的教师爷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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