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阿,版主,我问题多多, ; N1 ^6 F+ Y/ ^* v5 e" }3 ~- M: }6 m6 \8 r. k
1. 看网站上的介绍,如果父母在加拿大病发了,那么保险公司根据这里的医生的诊断书,以此来判定是不是买保险前180天发过这个病。这点就具有相当的主观性,万一这里的医生一口断定你的病是在买保险前180天发作过的,(事实上是在360天前发作的)你就没有办法向保险公司claim.所以,我能不能在父母来之前,让中国的医生开张证明,证明这个病是在一年前发作的,在此以后没有发作过,并且非常稳定。 % T3 a4 J$ i6 ]7 W/ [ `+ ]/ |9 I R p! y, e% |2. 糖尿病,心脏病和高血压这些慢性病也是同样的道理,让中国的医生开张证明,证明一直在吃药,180天内没有发作。这样是不是列入受保范围??# c8 A! y E) o. \ M6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