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反感这类文章。闲言碎语地说别人的生活,你又知道多少呢?又有什么资格张贴和评论呢?如果当事人(尽管你没有实名)看到,她会高兴你这样演绎她的生活经历吗?你看到的是十分,还是十分中的一两分? ...
操作理由: 如果反感,您大可不必看这样的帖子。
呵呵,这么小心眼啊? 回帖没有涉及人身攻击,没有下流词汇,你有什么理由删除呢?你的职业操守值得质疑。ANYWAY,这只是不随大流的另类声音和观点,这几句话都不能兼容,只能说明你的肚量和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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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苦乐酸甜,只有当事人知道。离婚这种事情,肯定有相当的无奈和辛酸,被人这样闲言碎语地写着,当事人知道该多难受啊。. \! D V$ f0 r 换了是楼主,你愿意别人这样写你的生活吗?谁有没有走窄了的时候呢?朋友相识一场,结果彼此却成了茶余饭后的话题,你们这种叫朋友吗?不要玷污了朋友这个词的含义。! B0 y3 O0 R. ] 再声明啊,偶没有离婚啊,偶只是比较有同情心而已。- T: o. p; v i- i 估计又得被删掉了,哪位回帖的,帮我拷贝引用留底,省得我没处找了。
原帖由 APPLE66 于 2007-12-8 14:03 发表 ! C }- Z4 J- ^# M; V8 O 昨天发现打不开网页了,原来ID被封了。* g, Y+ {% A! {& \ 在此通告值班超版,你的这种删贴堵嘴的方式真的是很低级,老杨给你授权,无异于自毁江山。删贴删得莫名其妙,封ID更是下作之极! 2 `, M2 G5 W; [4 c& H4 C0 @+ E按你的删贴标准以及封ID的标准,移民生活版 ...
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12-8 15:13 发表 2 }+ B5 ]/ B( A7 ` & W& X3 b( x W: o! K" O$ c I# l4 G4 Q, }1 H4 `% J 恭喜你回来了。不过俺还是那个观点,删你的帖子俺支持,封你的ID俺反对~
原帖由 APPLE66 于 2007-12-8 15:25 发表 % \2 _; s+ y0 q9 @0 e5 v2 a2 T! J' P3 o- B4 ?8 ]5 f : o6 v( b" n4 k$ F 是吗?你也支持删我的回帖?那我真得对你另眼相看了。老杨都不支持,你支持?. C l# w+ f; l5 M- b 我的回帖客观中肯,当然作者不一定听得进去。- L B5 L/ u) \) Q& M; Z 如果你也按这种标准,那移版的帖子就该删干净了!
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7-12-9 08:31 发表 ' N# e I1 H2 O 个人不赞成随便删贴。既然有硬标准,就要按标准执行。, q% l4 f7 f% y' R1 j ) @' n& J2 E4 v; B2 N8 Z$ B, w 是非公道自在人心,强权是很乏味的一件事情。
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12-9 02:09 发表 $ @0 s5 D- i* ], ]2 k( Z 一次没有输家的风波~
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12-9 02:09 发表 2 ]' S5 M2 e, _0 u呵呵,你enjoy 了weekend,海鸥写了连载,网友看了帖子,俺多灌了几桶水,老杨高兴的见到又多了些帖子。一次没有输家的风波~
原帖由 让爱住我家 于 2007-12-12 14:47 发表 " l/ i& `; p' d! z' ~" \ ' u# L8 A# f; p: A( |7 g1 G$ d* A* S% J1 f3 p 你觉得没有输家吗?
原帖由 让爱住我家 于 2007-12-12 14:54 发表 6 _6 e% Y7 A; n) S 1 L. B# a2 J, z* ? 4 A& L5 B) l2 V/ e6 y! d7 a看出你存在必要性了,就是给所有人打圆场的。6 j A. S; S$ `9 k ! O( k7 P8 V: k下次,我被人群殴,不知是否能请得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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