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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yz0116 于 2008-5-20 23:35 发表 2 `/ y, ^( J2 @# d- V3 W
对不起! 看了老杨的帖子,还是不太懂领事馆的规矩,开帖子再问有经验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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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国内的房子需要转让,我想委托我妹妹和我老婆去卖它.但是我希望委托我妹妹来办理(代表我来办理),而不希望老婆代表我.现在去公证的话 ... 6 _; e/ @& c+ W$ C: K
5 m( h0 X9 |, t& {带上你要转让房子的房产证(正件和复印件)和房产证上对上号的证件号(我们当时是拿中国的身份证去多伦多的中国使馆办的)。注意,因为我们第一次是拿中国护照办的委托公证寄去中国,但中国不承认,说号码对不上,所以就拿中国的身份证(因为身份证号和房产证上的号码是一样的)去办的委托公正。还有一定要你们夫妻俩在公证员面前签字才生效。
) C1 N( q* r- d: V- G. d: B; S建议先打电话去使馆再确认下,不知道是不是跟3年前的政策一样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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