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知道买两套房子,要卖一套,增值部分要上税。如果要合里避税,是不是应该先卖掉增值较少的,然后再卖另一个?。还有,如果早买的一个已经升值,再买另一个,马上就卖掉第一个,也要上税吗,有个缓冲时间吗?+ N1 j, s" S6 | k* c) O
2,孩子的房子要转给父母,初了律师费还有其他费用吗?, _ v/ G: u2 k2 S) G2 c D% N
谢谢
) O' x4 `1 L6 k. y7 o, M1. 关键是哪一栋房子是你的Primary Resident. 卖房子时, 如果将自住房卖掉,从非自住房转成自住那天的市价开始算起, 到卖出后,增值是不需要交税。 如果之前你已经有盈利(市场增值)后,才转换成自住房, 税务局允许你期间有一年的缓冲。 Z( \1 S. g1 f8 J1 j3 w
: G1 A+ j) D! z2 x2。 这里牵涉到税务法好几个条例。 At Arm's Length Transfer 与增值的部分。 这里不好说, 要看情况。 还有,双方是否属于转换Primary Resident ? 是否按照 FMV Transfer ? 7 n4 I% @4 X( T$ r% N ' ~6 v' M8 m7 p2 G7 [3 D建议你咨询专业会计师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