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3)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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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3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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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2 _, L$ i( g 我的第一次网友见面和我的初恋一样,是以女人的失望和我的被抛弃而宣告结束。所不同的是,初恋是因为我没吻女人而被女人抛弃;十八年过去,我长记性了我吻她了,结果又错了。这个不许重复的气是生在我是在公众场合吻的她吗?可是后来我见的一个女网友却非要我在大马路上亲吻她,我不动口她就不走。女人真是毫无规律可循啊!跟女人打交道,凭经验吃饭可能只吃个半饱。1 n" b0 f* m1 s" `9 k) P8 B S
被抛弃是很没面子的事,但快乐是自己可以寻找的。我是这样给自己找到快乐的,我想: |5 Z( W7 c1 W. v
1、她给我的印象并不好,尤其是嘴巴不适合接吻。她不提出分手,早晚我也得提。2 X# x4 Y& j1 f( m" W/ M X
2、她很聪明,看出了我的心思。她是为了避免遭遇被抛弃的屈辱,才先发制人提出分手的。
" s2 N0 i+ O6 P! J8 b, h. r+ U2 ? 3、为女人保管屈辱,是男人的责任。以后我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女人,坚决不首先提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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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i; C$ L& d6 m! P 朋友们,我是不是很阿Q?4 |$ }& P, m- K, N W( g9 l
哈哈,感谢阿Q吧!如果没有阿Q精神,全世界每年要新增加多少精神病人你知道吗?$ u0 s" m8 ?4 U
" | f1 R! c7 p/ Z; T0 @5 _+ @9 } 不开玩笑了,说心里话我心里真的还是很喜欢这个女孩的。不许重复,这个名字我会永远记住,毕竟是她给了我人生的又一个第一次。我的第一个QQ号还是她给我申请的呢,到现在还在用,只要不被盗号,也许我可以用一辈子。
6 S1 x( B3 @6 h2 s N' N+ W 谢谢你,不许重复!你回湖北了吗?妈妈现在身体好了吧?我喜欢2003年的那个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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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该讲述我见的第二个女网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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