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newdream 于 2008-10-14 14:02 发表 : Y/ c. z9 E3 x. e# m5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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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应该有管理员的同意。由于我不掌握论坛的马甲情况,对这个规定会对论坛产生怎样的冲击没有把握,所以一直犹豫,没有提交给管理员批准。实际上,由于当初缺乏反馈意见,最后的修改稿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目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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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同意新梦所说的规则需要不断完善的观点。但我个人觉得既然你已经提议讨论2-3天,管理员又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就等同于已经默认新规定应该在10月9或10号22点32分自动生效。至于随后时间你没提交,或提交了管理员没回复,这都是可以理解的时间延误,大家都不是全职上网。但你们之间交接的时间不应该影响那个规定生效的时间吧。3 U# H. f. r" V$ p(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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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新梦兄误会了。无论你俩谁延误,都可以理解,都是兼职上网,长周末的都要陪家人。# k4 `3 W; G4 z.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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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无论是怎么个延误,都不应该否定7号你们定的那个时间,就是9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