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1)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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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3-2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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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2 14:37 发表 ; G7 e3 ~& D/ M- C$ c. s
短信骂人,是否可以同样处理,我没有信心。毕竟,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对公众的影响更小。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我不认为这样妥当。8 U" [; L3 _' f: X! A4 R
, d# x1 b0 @2 b9 }4 U4 Y
更何况你说了,是“我思故我在”短信骂人。而你原先投诉的是“我在故我 ... . v; _' f; {% r,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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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理 解
4 g8 p# k1 a3 J( _$ B0 i8 l ]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 t& E. K: J& l U" L; _% C C: m
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 7 ?! j# l5 T1 X- P
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这 是 罪 证 ' {: N, p' y' Y: I9 ^7 i
对 公 众 的 影 响 ,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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