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投票。两日之内,就此立法。 + ^8 Y j# R5 ~9 d- q, b' n1 o5 D D1 m, \2 z% n: h" l( M
我主要觉得,短信没有公之于众,所以是没有产生公众影响的。如果收到骂人短信的人把这个短信贴出来,其实是创制了一种不良的公众影响。所以我个人倾向于方案二,也就是私下解决。但是,我将尊重投票的决定。# f+ e0 o6 M# v% x
精打细算,前面的话,我都同意。最后一句,不能苟同! # T2 B: [: ?" I I. {事情不是那么简单,一定有BACKGROUND.谁也不会凭空开始骂人。但如果一切都是2人在短消息里进行的,外面的人,根本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当然不好辨是非了。 ; D l1 V4 e8 c* U2 [; ]但,如果,2人已经在帖子里出言不逊,有打架骂人的苗头,然后又发短消息骂人,就等于暗地里揣人一脚。难道挨了骂,挨了揣的人,还不能伸冤了?" Y) M/ x- g5 V+ a
我不喜欢参合这些事,但实在是看不过某些网友的气焰,太过分了。当然,互扔鸡蛋什么的,大家都是在明面上进行的,光明磊落!和这性质完全不同滴~~